相比于其他封建王朝,宋朝的养老体系还是比较完善的。局限于时代北京,其覆盖范围还是非常有限的。
尊老养老自古就是中华文明的优良传统,在千百年来形成了完整的思想和体系传承。“ 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
在宋朝多大年龄算是老年?
宋朝在初期就认定六十岁为老年标准,之后虽陆续几次降低标准至五十岁, 但不久又重新改回六十岁。因而六十岁可基本认定为宋朝的老年标准。
宋朝的养老体系的划分
宋朝经济仍然以自然经济为主导, 社会生产力有限,家庭养老是整个社会养老体系中的核心,国家养老只作为辅助,针对无力享有家庭养老的老年人群提供保障。
宋朝社会结构的特殊性使得其养老体系划分为官僚养老体系和平民养老体系,前者实际上与工作体系重合, 并通过国家完全来保障内部主体的家庭养老;后者则是传统意义下的社会养老体系,由国家承担社会主体的平民阶层丧失家庭养老能力的风险,构成宋朝社会养老体系核心部分。
宋朝平民养老体系特点及演变
沿着时间主线,宋朝平民养老体系可以划分为从初始建立到最终完结的五大阶段。
宋朝养老体系的影响
宋朝在养老体系建设上创新无数,同其他领域内取得的创新一样,对后世影响深远。宋以后的元明清三朝皆以宋朝养老体系为基础发展自身养老体系,如元之“ 惠老慈济堂”、清之“ 普济堂”,而“ 养济院”这一称谓及同类型机构甚至延续至民国时期, 直至新中国成立后才由福利院、养老院等现代社会养老、救济机构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