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工作对策和建议
本文结合湿地生态保护工作实际,分析湿地保护存在的问题,提出湿地生态保护工作对策和建议,希望对你有帮助!
(1)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湿地生态环境管理。建议由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林业、水利、环保、国土、海洋与渔业等多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湿地保护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湿地工作会议,统一协调和决策湿地保护和发展各项事宜。
(2)争取国家资金扶持,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议按照“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实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湿地保护政策资金支持,对苇场职工等湿地保护方给予经济补偿,夯实湿地保护的群众基础。对已破坏的湿地进行生态恢复,尽快恢复湿地原貌,提高湿地资源的整体生态功能。
(3)综合评价湿地承载能力,发展高端湿地原生态旅游。经过多年来的保护与发展,盘锦湿地已成为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最完整的湿地生态系统。建议依托红海滩这一独绝的自然优势,兼顾湿地自然资源承载能力,在开展芦苇湿地游的基础上,实行差异化旅游,提升旅游品牌层级和档次,大力发展高端湿地原生态旅游,打造湿地旅游业精品,促进湿地资源的可持续保护。
(4)强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建立湿地自然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严格执行《环评法》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规范保护区内旅游生产建设项目管理,实验区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必须履行环评手续,对未批先建项目应补办环评手续;加大保护区生态移民推进力度,提高湿地整体生态价值;加强对水产养殖企业和个人生产行为的监管工作,推广生态、健康的养殖模式,保障养殖区域周边湿地自然生态环境安全;推进海域使用证收回工作,不再续签,实施逐步退出。
影响湿地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保护区历史遗留亟需解决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盘锦湿地生态地位得到了世界公认。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保护内仍然存在生产经营等人为活动,对湿地自然生态系统和湿地内野生动植物种群繁衍、栖息生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和影响。
(2)湿地保护面临多头管理与各自为政的问题。根据工作实际,我市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环保等多个部门工作职能均涉及到湿地。湿地保护工作面临着多头管理,职能交叉,造成湿地保护工作统一性不够、协调性不强、衔接性不严,各部门之间缺乏相应的协调机制,湿地保护工作成效不够突出。
(3)湿地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保护区成立以来,始终未建立形成相适应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致使自然湿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湿地保护和持续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目前,苇场职工因保护湿地牺牲经济利益而得不到相应的经济补偿,严重地挫伤了其保护和发展湿地资源的积极性。
(4)保护区内渔业养殖用药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保护区内存在近海养殖业。由于渔业养殖用药管理不到位,湿地养殖大量用药情况普遍存在。养殖废物直接排放到近海,导致养殖区域周边湿地植被难以生存,近海海域水体环境污染,直接威胁鸟类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