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3个程序。
1、学生申请。需延长学制的学生,应在标准学制毕业学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学校学分制学生延长学制申请表》,交学生所在学院。
2、学院审查。学生所在学院对延长学制学生申请进行审查,填写《××学校申请延长学制学生审批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
3、教务处编班。教务处统一将延长学制学生编入下一年级相应专业班级继续学习。
学习管理
1、延长学制学生需按照学校相关选课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需要补修的相关课程进行选课。
延长学制学生选课后,应按照课程要求进行学习。对于理论课程,学生可通过课堂学习或自主学习后参加课程考核;对于实践类课程,学生需按授课老师要求,根据课表安排到校接受教师指导。
2、学生需按时参加相应的课程考核,通过考核者方可获得课程学分。对通过自主学习直接参加课程考核的学生,考核成绩中可不计平时成绩,以最后考核为准。
3、各学院需加强对延长学制学生的管理,为学生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学生所在学院需指派专人保持与学生沟通联系,及时指导学生参加选课、课程考核等教学活动。授课教师需满足学生课程辅导要求。
学生应主动保持与授课教师、专业导师和辅导员的联系,通过咨询或查阅相关网上信息等途径,明确选课时间、课程考核安排(考核时间、地点、考核形式)等信息,按要求完成相关教学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