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可根据本学科特色制定本学院、研究院论文查重规则,但“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须低于10%。对于查重过程中复制比超过10%(含10%)的学位论文,学院应根据超出程度分段制定处理规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2.若个别论文确需检测多次,应由学院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3.学院正式查重之前,可先行在学术圈查重官网对论文提前检测把关,确保论文查重率达标,以免延误答辩。四、启用新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都已更新,涉及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含中英文版)、学位论文评定书(含中英文版),还更新了《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格式规范》。新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于2020年1月1日启用,各学院(研究院)2019年及以前领取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不再使用。五、注意事项1.所有检测数据应保密管理。2.系统所得出的检测结果,只是一个初步的筛查,具体的文责由学位论文作者本人负责。若学生提供的检测论文与学位论文不一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论文作者本人负责。3.禁止剽窃、抄袭等一切学术不端行为。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仅仅是一种辅助工具,抄袭未上网的他人文章,翻译外文发表的研究结果并将其作为自己的成果等行为也将视情况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杜绝学术不端行为还应该充分发挥导师、同行专家、管理者等的监督指导作用。4.学院、研究院应督促导师(组)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情况的检查,特别是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同一课题组内其他学位论文(包括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