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4日,中信国安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曝出了十年前的财务造假旧案。《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中信国安竟然在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七年财务造假,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0.12亿元。这七年的财务造假全部与中信国安的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中信国安”)有关。
2009年,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虚增利润2.33亿元,占当年中信国安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30.95%;
2010年,青海中信国安虚增利润1.56亿元,占当年中信国安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51.54%;
2011年,青海中信国安虚增利润8098.14万元,占当年中信国安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47.24%;
2012年,青海中信国安虚增利润2.52亿元,占当年中信国安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154.23%;
2013年,青海中信国安虚增利润2.73亿元,占当年中信国安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189.66%;
2014年,青海中信国安虚增利润1626.91亿元,占当年中信国安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6.56%。
至2015年,中信国安出售掉了青海中信国安的全部股权。但是在2015年1月至6月间,青海中信国安虚增净利润6832.6万元,导致2015年中信国安账面投资收益多计3347.98万元,占当年中信国安投资收益的6.24%,利润总额的8.56%。
扩展资料
造假竟是为了冲业绩
青海中信国安造假起因是在2009年4月召开销售专题会议,在预计当年销售收入约为4亿元的情况下,却制定了10亿元的销售目标。
如何完成这10亿元的销售目标呢?青海中信国安采用预售方式完成业绩,为了调动客户提前付款的积极性,青海中信国安给客户作出10%价格让利和补贴预付款利息的方式,利息补贴标准是按照同期商业贷款利率,实际执行的利率以合同双方最终结算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