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审
4、审稿制度拟写:
(1)、稿件须严格执行责编初审、主编复审、执行总编终审的“三审”制度,确保质
(2)、初审由责编承担。初审主要把握稿件内容是否符合办刊宗旨,对稿件作出初步评价,并在审稿单上签署送执行主编签署初审意见。对初审不合条件的稿件一律退稿。
(3)、复审由主编完成。审定可用稿件的处理。责编在审稿单上签署意见送主编审查
(4)、视觉总监对大样版面具有指导和审核权,经视觉总监审核通过并署名的大样版面交责任编辑校对审核后由主编进行审核。
(5)、终审由执行总编负责。主编对稿件的内容和各环节的审查处理意见作全面的审核,对稿件及版面清样作出能否发表的最终裁决。
(6)、审核署名。审核者每次审稿后署名,以防差错。
二、三校
1、初校。初校由撰稿记者校对,在校对文字后与原稿对红改正后署名和日期,并交稿与责任编辑。
2、一校。一校是在初校的基础上进行,责任编辑对撰稿记者原稿进行逐字逐句的校对。编辑必须在校对表上签上校对意见。一校完成后,责任编辑给每篇文稿编号。清点校样,提供署名日期的txt文本文件的稿件与主编,经主编审核签发后由美术编辑进行排版。
3、二校。责任美编出大样交责任编辑,署名和日期。撰稿记者及责任编辑对大样进行文字、标题、图片说明、版式的逐一校对,并与原稿对照对红。责任编辑根据二校样(大样)的版面情况,进行认真检查,调整版面,定下当期版面并清点校样,校稿记者和责任编辑署名和日期后交主编审核。
4、三校。版面责任美编接主编审核二校稿(大样)与版面原稿对红,并进行改动。修改后将署名和日期的三校稿(清样)交责任编辑对红。记者对标题和文字进行对红,署名和日期后交责任编辑。责任编辑进行详细的单项抽查,校对时,对标题、眉题、副标题、作者姓名、人物职称、地名等重要内容要一一复查校对。三校完成后,清点校样,若无重大修改,署名和日期后交主编、执行总编审定。审定批清后返回责任编辑,并交责任美编逐字逐句修改,检查无误后,出PS文件。
一、什么是“三审制”
对于图书出版而言,审读书稿决定了作品的命运和出版社的成败,也影响作者的发展前途,有助于编辑提高编辑书稿的实务能力和保证书稿质量,关系重大。三级审稿制度是国家规定并长期实行的出版社内部审稿制度,是现行的审稿制度,三审制于出版管理而言是一种制度,于审读书稿而言是一种审稿方法。所谓三审制,是指责任编辑(编审、副编审、编辑、助理编辑均可担任责任编辑)对书稿进行初审(一审),编辑室主任(副主任)或由出版社领导委托的编审、副编审进行复审(二审),社长或总编辑或者社领导委托的编审、副编审进行终审(三审)。三审制对各个审级都规定了具体的人物,在程序上交叉互补、递进制约,既可以实现对书稿客观、公正评价,也可以避免由于编辑人员知识不足和工作疏忽造成的失误,有助于对书稿质量的严格把关。
二、什么是“三校”制
三校——书稿发排出样时,先由照排人员毛校,然后出初样,送校对室校对。校对人员对初样一般是一校、二校连校(由不同人)。初样经两校后,称为“一校样”。一校样经照排人员改样后出样,交校对室进行第三次校对。按照《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的规定,校对人员第三次校对后,责任校对应负责校样的文字技术整理工作,监督检查各校次的质量,并负责付印前的通读工作。除重点图书外,许多出版社第三次校对后的校样,实际上就成了终校样。终校样经照排人员“灭红纠错”后出的新样,就是清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