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在应用的文献处(右上标)标注同样的数值。
脚注、尾注是由引用和注解两个部分构成的,在引用部分结束的位置上加上阿拉伯数字序号,要上标;注解部分的序号一定要和引用部分的序号一致。
夹注、脚注、尾注三种形式到底采用哪一种,作者可以根据需要选定。通常说来,引文注释要求不是很严格的文章,常用夹注的形式;篇幅比较短、引文比较少的文章常用尾注的形式;篇幅比较长或者引文比较多的文章或专著应该选用脚注的形式。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篇文章或一部著作中,只能采用一种注释方法。
扩展资料:
参考文献著录的原则:
1、只著录最必要、最新的文献。著录的文献要精选,仅限于著录作者亲自查阅过并在论文中直接引用的文献。
2、只著录公开发表的文献。公开发表是指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或正式出版的图书上发表。
内部刊物和内部资料不宜作为参考文献。这是因为内部资料不易查到,而且尚未公开的资料有可能处于保密的范围。
3、采用规范化的著录格式。
采用顺序编码时,对引用的文献,按它们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并视具体情况把序号作为上标,或者作为语句的组成部分,然后在文后参考文献表中,按照顺序由先到后进行著录。
著录顺序号时,用阿拉伯数字左顶格书写,后边不加标点符号,空一格再写下一个项目。著录作者时,对于个人作者,包括译者和编者,在书写时,其姓名一律姓在前,名在后(中外文相同);名可缩写为首字母(大写),但不加缩写点(·)。
作者为三人或少于三人时应全部写出,之间用“,”号相隔;三人以上只列前三人,后加“等”字。著录题名、刊名、或书名时,不注明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