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07年在职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一、报考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 1、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方面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3年。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具有4年以上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方面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2007年7月毕业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被录取为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风景园林实践3年以上,结合风景园林实际任务完成学位论文,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专业学位代码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560100。 三、入学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和外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GCT成绩的有效期为2年。GCT命题依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由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第二阶段,达到清华大学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申请参加清华大学组织的专业笔试和面试。专业笔试一门:景观规划设计综合;专业面试:包括对考生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考核。 2.考试时间 2007年全国联考于10月2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情见准考证)。第二阶段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07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四、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综合测试结果择优录取。被录取为风景园林硕士生者,其所在单位应与清华大学就培养费等有关事宜签定委托培养协议书。景观设计师网络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