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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国有大中型企业是国家经济的中流砥柱,那么,中小企业就是国家经济的基石。改革开放30余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现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力量。在发展的过程中,中小企业也遇到和面临着许许多多的困难和问题,在这些困难和问题当中,制约中小企业发展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融资难,而融资难的关键是贷款担保。金融危机发生后,中小企业更是首当其冲。2008年中央财政追加安排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10亿元,并为之制定了相关的跟进措施。为了进一步了解中央财政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情况,记者专访了财政部副部长丁学东。记者:中小企业是国家经济的基石,也是扩大就业的主渠道,但在与大企业的竞争中,又属于弱势群体,容易遭受市场风险的冲击。请您介绍一下中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的一些政策。丁学东:好的。大家都知道,中小企业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以及推进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在经济生活和社会进步方面的贡献将更加突出。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近年来,中央财政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积极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市场开拓、扩大就业和自主品牌建设,改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环境;二是实施面向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中小企业税收负担;三是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信用担保机构、创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努力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四是制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中小企业的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上述政策的实施,为中小企业化解经营风险、摆脱瓶颈制约、提升综合素质和增强竞争活力提供了有力的帮助。去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中央财政及时采取措施,努力缓解中小企业经营压力。主要包括: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重点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努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突出问题;二是多次提高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使涉及相关产品的广大中小企业得到了实惠;三是及时出台办法,明确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处置办法,增强金融机构化解不良资产能力,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四是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这些措施的成效已在陆续显现。记者:融资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最为突出的问题,而贷款担保是企业获得银行资金的重要环节。据了解,2008年中央财政专门追加安排10亿元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开展,请问效果如何?丁学东:融资难是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国际性难题。对此,中央财政在认真调查、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于2006年开始,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门支出,对信用担保机构围绕中小企业开展贷款担保业务和降低收费标准进行补助。2008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巨大冲击,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中央财政在年初安排2亿元担保业务补助资金的基础上,下半年进一步追加安排10亿元,资助了330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从实施情况看,这项政策对引导、规范和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业务开展,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提振了中小企业应对危机的信心和勇气。一是帮助中小企业提升了信用能力,拓宽了融资渠道。担保业务补助资金明确要求,享受补助的信用担保机构必须以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为主业,且所担保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对上述信用担保机构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30%的业务,再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在该项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业务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据统计,获得资助的330家机构,2008年共为4.1万户中小企业提供了1148亿元符合政策要求的贷款担保业务,其中政策发布后的第四季度达327亿元,比前三季度平均业务量增长近20%。同时,保费补贴政策的实施,对引导担保机构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中小企业财务负担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带动了地方政府相关扶持政策的出台,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中央财政担保业务补助资金政策显示出较强的示范效应,去年以来,地方各级财政纷纷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小企业政策扶持力度。据统计,2008年下半年,安徽、江苏、广东等15个省、市省级财政共追加支持中小企业的各项资金约100亿元,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以及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中小企业贷款规模等方面。地方财政在效仿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政策的基础上,还因地制宜地探索实施了准备金补助、业绩奖励、风险补偿等多种扶持方式。如:江苏省出台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增资补助办法,安排2亿元补助资金,带动了93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新增注册资本38亿元;江西省试行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管理平台的孵化融资模式。与此同时,部分地方财政出资设立了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以发挥其增强信用和分担风险的功能。三是调动了社会资本投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积极性,增强了担保机构的实力。据有关统计,目前我国各种类型的担保机构共有6000家左右,其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约有4000多家,由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具有高风险、低收益的特征,因此真正有能力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低成本服务的担保机构为数不多。为鼓励具备一定实力、管理规范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充分发挥其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中央财政安排的10亿元担保补助资金明确要求,享受政策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收资本在1亿元以上(东部地区)或5000万元以上(中西部地区)。受此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担保机构的积极性高涨,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大幅增加。如:江苏253户备案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比上年增加69.1亿元,增长57.7%,其中社会资本增加57.5亿元,占83%。四是促进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范管理,提高了抵御风险的能力。担保业务补助资金政策明确要求,享受扶持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必须“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风险控制能力较强”,放大倍数、代偿率、担保费率以及提取准备金等须符合一定条件,从而引导和促进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规范经营管理,降低经营风险。同时,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明确用于弥补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充实了担保机构的风险准备金,促进了风险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升了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记者:百年不遇的金融和经济危机对世界金融和财政货币体制都带来了新的挑战,目前,我国正不断加快金融体制的创新力度,近期以来,不仅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步伐逐步加快,而且中小银行的发展也呈现出欣欣向荣的良好态势。您如何看待信用担保与银行、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丁学东:从目前情况看,我国资本市场尚不发达,直接融资渠道狭窄,中小企业发展所需资金主要通过银行贷款获得。由于中小企业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管理能力较弱、资信等级不高,商业银行出于强化风险控制、降低管理成本等要求,加之缺乏有效的中小企业信贷激励机制等,更青睐将资金投放于大型企业,致使中小企业获取银行贷款的规模十分有限,中小企业融资难与银行放贷难的问题同时存在。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通过信用保证的方式,为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架起了一座资金融通的桥梁。一方面,信用担保有利于银行控制风险、降低管理成本、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管理规范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具有严密的风险管理措施,在担保对象的准入门槛、融资担保规模的控制、反担保措施的落实、担保运作程序等方面,均有明确的管理规程,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信用担保介入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后,将从道德、财务、市场、政策、过程等方面对受保中小企业、企业业主和主要经营者实施全方位的考核和监控,与银行注重企业财务报表、严格考核企业财务风险的信贷管理体系形成优势互补,提高了对信贷风险的防范水平。同时,信用担保的参与,增加了风险承担者,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贷款管理成本,有利于增强银行贷款的信心,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另一方面,信用担保有利于提高中小企业信用等级和融资能力。经营规范、运作专业、社会公信力强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控制和化解能力,协作银行对其具有较高的信任度。因此,由上述机构提供信用担保,将为中小企业贷款起到信用加级的作用。此外,担保机构除为受保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外,通常发挥其信息量大、综合素质人才多的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技术、质量、财务、信用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增强信用意识、规范管理、开拓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此条件下,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也将大大提高。可见,信用担保是中小企业与银行的一种信用桥梁,不仅有利于银行扩大放贷规模,实现规模扩张和收益增加,而且有利于中小企业获得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资金,实现快速发展。因此,信用担保是解决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记者:从您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与银行和中小企业的合作上存在哪些问题?丁学东:自1999年试点以来,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从无到有、逐步规范,现已发展成为一个新兴行业。但是,从实际情况看,现阶段银保合作、保企合作仍存在诸多问题,信用担保的作用远未充分发挥。一是银行与担保机构尚未建立稳定、平等的合作关系,缺乏合理、有效的风险共担机制及信息互通机制。二是保企合作关系亟待进一步加强,担保机构的服务质量及中小企业的诚信水平、信息透明度等均有待提高。三是各家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业务仍是如履薄冰、增长缓慢。令人欣慰的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努力推动下,各家银行正采取积极措施,着力提升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从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和谐社会出发,积极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中央财政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完善相关政策,支持三者之间建立良好的互利合作关系,以使更多的中小企业获得支持和帮助。记者:请问中央财政该如何支持建立这种担保、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良好的合作机制?丁学东:担保、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的协调和配合非常重要,为此,中央财政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三者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在对担保机构的政策方面。中央财政将积极研究和完善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改进和创新支持方式,鼓励信用担保机构积极围绕中小企业开展贷款担保业务,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引导作用,促进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同时促进完善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监督制度,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发展。在对银行的政策方面。要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落实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处置政策,规范不良贷款的核销,促进金融机构及时化解不良资产,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在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方面。将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税收、政策采购等扶持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同时,积极指导中小企业规范财务行为,引导公共服务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培训、辅导、技术等方面的服务,提高中小企业综合素质。我们相信,在多项政策的统筹运用和协调配合下,信用担保、银行、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将更为紧密,信用担保将获得更大的施展空间,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将得到更大程度的缓解。记者: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还没有见底,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更事关“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大局。在这种形势下,中央是否会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出台更多的扶持政策?丁学东:尽管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还在不断加深,中小企业还将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的考验,但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和长期向好趋势没有变。中央财政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的总体部署,准确掌握和深入分析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创新支持方式,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概括地讲,中央财政将重点从“加大资金扶持、减轻收费负担、疏通融资渠道、拓宽市场空间”等几方面入手,努力缓解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中小企业的不利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资金政策方面,中央财政将继续发挥引导作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突出工作重点,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扶持和壮大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继续推进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试点,努力改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环境。二是围绕“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及《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专业化发展,为大企业提供协作配套产品,带动社会就业,积极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扶持政策,积极鼓励具备较强服务能力的公共服务机构服务于广大中小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中小企业的创办设立、经营管理、技术创新、开拓市场等提供公益性、专业化和社会化服务。在为中小企业减负方面,财政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涉及煤炭生产和流通的收费、基金,准备取消各部门、地方违反国家收费和基金管理规定擅自征收的各类收费、基金、附加、资金等,并对拟保留的收费、基金项目进行规范,对征收标准过高的将适当予以降低。与此同时,我们正在研究制定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以拓宽中小企业市场空间。在这方面,中央财政将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政策措施,鼓励优先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同时,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帮助更多的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切实提高中小企业的中标率。最后,还要回到我们今天采访的主题:支持和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具体要研究和完善有关金融扶持政策,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一是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支持方式,积极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促进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担保行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快完善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体系,提高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比重。三是督促指导金融机构落实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处置政策,规范中小企业不良贷款的核销,促进金融机构及时化解不良资产,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四是探索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按照以上工作思路,中央财政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为中小企业生存、发展和壮大营造更加公平、宽松的政策环境。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不可替代的力量。中小企业在拉动经济增长、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论文篇1 浅谈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及其对策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迅速发展,其数量约占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提供就业岗位、推动技术革新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等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逐渐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但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却一直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这既有中小企业的自身原因,又和中小企业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密切相关,因此,笔者从企业、银行、政府三方面认真分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同时,将根据我国国情,从支持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扩充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服务、允许和鼓励公司制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观念和经营方式的转变,提升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等七个方面深入探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难;成因;对策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内部原因 1、缺乏现代经营管理理念,不能维持可持续发展,使金融机构不愿意冒更大的风险放贷。 2、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向外披露的财务信息不全面,使相关机构进行财务审查面临很大的困难;再加上中小企业的信用额度不高,金融机构所能得到的贷款利差很少,这也使中小企业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 3、缺少可供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所占比例较高,很少有可作为抵押的不动产,经营风险大,对于金融机构的放贷要求基本无法满足。 4、过分依赖银行贷款,提高了银行信贷风险集中度,削弱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外部原因 1、缺乏资本市场的资金支持。 美英等国的中小企业的外部资金很大一部分来自于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我国资本市场中小企业板刚刚起步,投资者还持观望态度,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非常有限 2、商业银行有限的资金支持 由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难度大,尽管从银行获得贷款困难较大,但大多数中小企业仍然愿意从银行进行融资。 3、不够完善的政策和法律体系 《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一系列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的不断颁布和实施,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够不完善的地方,如有些政策实际操作困难,实施力度不够等。 4、不够健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 我国的担保体系还不健全,担保机构的运作模式存在缺陷,提供担保的资本质量不高,同时对申请担保的中小企业的资产和信用审查比较苛刻,很多中小企业被担保公司拒之门外,无法获得担保。 二、我国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的对策 解决中小企业贷款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各方面进行深入系统地研究,需要企业、银行、政府、社会共同配合,从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境入手,综合考虑,逐步改善融资环境,现提出以下几条对策进行共同探讨: (一)逐渐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和法规 我国中小企业大部分属于非国有性质,而融资政策一般都向大企业倾斜,所以,要使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就要营造平等的融资环境,从法律、法规的层面端正中小企业的经济地位,在企业融资上与大企业争取一视同仁,并不断完善促进小企业有利成长的政策法规等。 (二)增加对中小企业创业阶段的投资服务。 对于处在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资金缺口往往是遏制起步发展的瓶颈,大力发展对中小企业创业阶段的投资服务,可以使高新技术成果的得意转化,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科技发展水平。 (三)允许和鼓励公司制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 目前,我国公司如果想要进行股权融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积极严格的审核,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才可以发行股票进行融资,但只能在公开市场发行,不能进行场外交易。针对具有良好发展趋势的中小企业对金融资本的需求,应逐渐放宽股权融资的相关政策,逐步创造多元化、多层次的证券市场体系。 (四)转变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和方式,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我国的中小企业,更愿意从商业银行获得直接融资。所以银行要摒弃偏见,公正公平的对待中小企业的合理的资金需求,建立健全一套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机制,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五)建立专门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 要建立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中小金融服务,专门为其提供方便快捷的融资服务,这样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六)健全中小企业的担保机制 发展多种类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多渠道的筹措担保基金。有了可靠的担保机构和安全担保基金,银行就可以降低信贷风险,中小企业也可以更方便快捷地获得所需要的资金。 (七)政府应当给中小企业以足够的重视,通过有力的政策保障,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直接影响中小企业的良性发展,我们必须正视这个问题,积极分析成因,挣脱传统观念的束缚,以发展的科学的态度对待这个问题。要借鉴国内外的有效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到切实有效、操作性强、规范化的具体措施,构建中小企业良好健康的融资环境,从而使中小企业得到有益的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单位:北京市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1]叶林.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分析[J].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3,1. [2]李恩强.中小企业融资五难[J].中国经贸导刊,2003,1. [3]刘黄.中小企业如何制定最佳融资决策[J].中国中小企业,2002,9. [4]贾丽虹.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探析[J].经济体制改革,2003,1. [5]金萍.中小企业融资障碍的理论分析[J].商业研究,2002,3. [6]桂昭君,杨旭.浙江中小企业融资现状与体系重构[J].浙江社会科学,2002,4.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论文篇2 浅析中小企业融资难及法律对策 摘要:中小企业已成为社会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国的经济发展、财政税收、劳动就业、技术创新、出口创汇等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着融资难的状况,严重地影响着中小企业发展。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已成为我国政府以及各国政府亟需破解的难题。本文对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概述,论述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并提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法律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间接融资 一、中小企业融资概述 1、中小企业的法律界定。 2002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它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由此可见,中小企业的标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包括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中小企业;二是以生产经营规模为标准,凡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都属于中小企业的范畴。同时,该条的第二款规定具体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的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科学的界定中小企业为我们制定相关中小企业的法规政策有所指向,也为我们探讨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划定主体范围。 2、融资与融资方式。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对融资的解释是,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金而集资所采取的手段。国内大部分人对融资的定义有两种:一是资金融通;二是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企业融资,是社会融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指企业作为资金需求者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 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有多种,但从融资主体角度,可以对融资方式作三个层次的划分:第一层为外源融资和内源融资;第二层将外源融资划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第三层则是对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再作进一步的细分。在实践中,还经常根据资金的来源和融资对象,将企业融资方式分为财政融资、银行融资、商业融资、证券融资、民间融资和国际融资等。 直接融资是盈余部门直接把资金贷给赤字部门使用,即赤字部门通过出售(发行)自己的债务凭证融入资金,而盈余部门则通过购买这些凭证向赤字部门提供资金。直接融资具有直接性、长期性、不可逆性及流通性的特点。间接融资是盈余部门和赤字部门以金融机构为中介而进行的融资。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的需求者,出售间接证券融入资金,盈余部门则买入间接证券。作为供给者,买进赤字部门的直接债券融出资金,而赤字部门则卖出直接证券,融入资金。常见交易工具是货币和银行券、存款、银行汇票等非货币证券。此外,融资租赁、票据贴现等方式也属于间接融资的范畴。间接融资的特点是间接性、短期性、可逆性及非流通性,与直接融资相反。民间融资是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外部,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以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法律困境 1、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难的法律分析。首先,中小企业上市难。上市门槛虽然有所降低,但中小企业仍望尘莫及。我国因为法律法规在规则设计上存在一些缺陷,使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上市难”等问题。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及新《证券法》均对上市条件作了调整,降低了上市标准,但对于种子期和创业期的中小企业来说,要达到其规定的条件依然艰难,上市融资仍然望尘莫及。同时,上市企业的股本总额降低,意味着上市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也在降低,将带给投资者更大的市场风险与经营风险,这对于经济实力薄弱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更是雪上加霜;其次,中小企业债券发行难。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在直接融资领域采取的是:“重股票,轻债券;重国债,轻企债”的政策,因此企业债券的发行受到冷遇,发展较为缓慢。而且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有较大的财务风险,债券有固定的利息负担和到期日,一旦企业经营不善或经济状况对企业发展不利时,会使企业的资金周转受到影响。这些债券融资固有的缺陷,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债券融资积极性;最后,风险投资举步维艰。我国还没有制定风险投资法,风险投资机构的设立、运作和退出缺乏法律依据。目前缺乏完善的市场化退出渠道是制约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最大障碍。通畅的风险投资撤出机制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核心环节,而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不利于风险投资资金的退出。 2、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的法律分析。 第一,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渠道单一,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间接融资包括银行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和基金融资等方式。但我国在这几种间接融资方式中,商业信用和票据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很滞后,中小企业几乎没有通过票据贴现进行融资;由于企业经营者思想观念落后等多种原因,我国中小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进行融资的也很少;而银行贷款服务品种多样,手续简单方便快捷,因此成为中小企业获得外部融资的主要方式; 第二,银行贷款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很不均衡,东部沿海地区较为发达,中西部地区则较为落后,间接融资的情况也存在着很大的地区差异。东部地区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特别发达,当地银行的基本客户就是中小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业绩优良的中小企业已经是各金融机构争夺的热点。在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不发达,而且多为国有、集体所有企业,亏损面大,设备陈旧,有些企业借改制之机逃避银行债务,信用度低,所以金融机构首先要考虑防范金融风险,保全银行资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也要相对少一些; 第三,银行体系结构不合理,国有商业银行居于垄断地位,缺乏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型、地方性、民营金融机构。我国的金融政策和融资体系等是以国有大企业为主要对象设计实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分配了90%的贷款,而贷款的75%~80%则分配给了国有企业,而其中非国有企业部门获得的贷款不足10%。金融体制改革并没有改变银行垄断的局面,国有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在融资体制上安排不对称,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国有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货币信贷政策存在诸多障碍和误区,一些歧视性政策仍然存在,政策不到位,信息渠道不畅,缺乏统一的宏观管理; 第四,企业资信等级评定标准不适合中小企业,致使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普遍过低。中小企业规模较小、实力不强、固定资产少、缺乏可抵押的资产,且中小企业的贷款要的急、数量少、风险大、频率高、管理成本较高。而现有的企业信用评估体系都是以大企业为对象,缺乏考虑中小企业的一些具体情况,这种信用评估体系是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我国现在维护信用有关的法律条款在多部法律中虽有涉及,但内容比较零散,至今没有一部完整规范的维护信用的法律,特别是规范中小企业信用的法律、法规。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法律对策 法律是保证资本市场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基石,我国中小企业无论是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都面临一系列的法律上的障碍。为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我们必须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制度。 1、解决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难的法律对策 第一,依法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实施股权融资提供条件和场所。我国应当采取法律措施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实施股权融资提供方便。首先,应依法完善创业板市场,使其成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其次,依法设立柜台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柜台融资的新渠道。最后,应依法设立区域性的三板市场,为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提供服务。 第二,修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为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开辟通路。债券融资的最大优势在于其利息为固定费用,且由于利息的节税收益,可以降低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旧的企业债券发行理念和发行制度已不适应变化了的市场需要,必须进行改革。首先,企业债券发行主体、发行基数应多元化,尤其是允许各类中小企业作为发行主体;其次,改变发行债券的审批制;再次,增加企业债券品种,以使投资者能有更多的认券选择;最后,逐步取消债券发行额度的限制,根据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制定中小企业债券发行标准,完善中小企业债券发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科学的信用评级制度,发展多层次交易市场,促进企业债券的流通,最终畅通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2、解决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的法律对策 第一,完善融资租赁立法,使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手段多样化。 我国融资租赁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但融资租赁法律制度建设的滞后,已影响融资租赁业务进一步发展。应尽快审议《融资租赁法》草案并加紧出台正式法律,对融资租赁机构的准入和退出、业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动产租赁的登记等做出规定。 第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是解决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的现实选择。 对非国有金融机构开放市场,主要旨在打破国有商业银行垄断市场的局面,从民间培养中小型金融机构。在具体业务上,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可以在商业票据、短期融资等方面做新的变动。在商业票据上,要针对中小企业特殊的财务状况提供特殊的承兑担保和贴现业务;在短期融资上,可借鉴英、美银行的经验,采用“透支管理方式”,并相应规定好利率水平和归还时限等;还可以建立专项贷款基金,如再就业基金、西部开发基金等。 第三,应尽快出台《中小金融机构法》,充分利用中小金融机构的融资作用。 我国目前已经拥有一批中小型金融机构,但其服务的对象并不明确,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价值目标并未确定,自身运作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如市场开放度低、监管机制差、行政干预多、技术手段落后等问题还相当严重。因此,应加快制定《中小金融机构法》,以促进中小金融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并通过众多的中小型金融机构的优质服务,为众多的非金融中小企业提供可靠的融资源泉。 第四,完善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制度,强化信息披露。 为了规范中小企业间接融资,要加强信息披露,降低融资风险,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制度,应采取下列措施:首先,明确资信评级的主体。其次,在评级方法上,尽量减少对企业报表的过分依赖,多采用现场调查,随时重点掌握中小企业的融资使用、存贷增减、贷款回笼等情况,实事求是地评价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并根据企业经营者素质、风险保障能力、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及信用记录、发展前景等主要指标,综合评出不同等级,作为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决策和扶持的依据。最后,中小企业自身也应强化信用意识,重视资信评级,通过规范财务、会计工作,努力在间接融资活动中树立守信形象。 参考文献: [1]高正平.中小企业融资新论[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2]朱传华,王素义.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融资策略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0.1. [3]刘晓霖.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J].财会通讯,2010.1. 猜你喜欢: 1.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建议 2.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毕业论文 3.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论文 4. 中小企业融资难论文 5.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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