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财政三项制度改革 财政部从1999年开始,推行以部门预算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国库支付司,选择国务院六个部门作为国库集中支付试点,标志着这项改革即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我国现行的财政资金缴库和拨付方式,是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帐户分散进行的,这种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运作方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主要弊端是:重复和分散设置帐户,导致财政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对其实施有效管理和全面监督;财政资金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经济提供准确依据;大量资金经常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使用效率;财政资金使用缺乏事前监督,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象。因此,必须对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逐步建立起以部门预算为基础财政管理制度。 一、财政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财政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和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建立和完善以部门预算为基础,国库支付和政府采购为主要形式的财政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其原则是:有利于规范操作,有利于管理监督,有利于方便用款,有利于分步实施。 二、财政三项制度改革的内容及意义 1、部门预算,是指将原来各类不同性质的资金统一编制到使用这些资金的部门,成为一个覆盖部门所有公共资源的完整预算,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实行部门预算以后,预算编制直接细化到单位和项目,公开透明,按照法定程序经过人大审议批准后执行,不得随意改变,增强了预算恶毒严肃性,有利于预算的执行和监督。 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重点集中在财政收入方面,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相对滞后,预算管理制度基本上沿用旧的做法,采用“基数增长”的方法,预算编制较粗,支出额只能增不能减,预算分配透明度不高,脱离监督,预算约束软化,预算资金分散支付和储存,单位预算内、外资金不能统筹安排使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这些问题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制约着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采用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预算编制方法已是势在必行。 对预算单位实行部门预算,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是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对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2、国库支付,也称国库单一帐户制度。是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订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国家财政三项制度改革是相辅相成的,部门预算是基础,国库支付、政府采购是手段。部门预算搞好了,可为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提供基础条件和依据;国库支付和政府采购是预算执行的保障,搞好了可为预算编制提供依据。从而使财政 改革各个环节配套连贯,并不断深化完善,使财政资金发挥出最佳使用效益。 三、财政三项制度改革给事业单位带来的影响 实行部门预算以后,作为基层预算单位所有的收支都要在一本预算中体现出来,这有利于单位全盘考虑、统筹安排使用各类资金集中解决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避免部门内部各管一块,造成家底不清。 实行部门预算以后,为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提供基础条件和依据,可使财政改革各个环节配套连贯,并不断深化完善,使财政资金发挥出最佳使用效益。 实行部门预算,使财政分配与部门和单位职能更好地结合起来,有利于发挥财务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和财务监督职能。就必须: 1、建立国库单一帐户体系; 2、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3、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4、购买性支出、转移性支出、工资支出、购买支出、零星支出 由于流域机构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思想观念亟待更新。管理方式落后,资金使用上缺少经济效益和成本概念,一些无效投资和浪费现象都被社会效益所掩盖;历史形成的沉重负担,机构设置重叠,臃肿,部门职能交叉,人员超编;单位经济基础薄弱,经济收入少,并且不稳定,流域机构单位存在的这些问题直接影响部门预算改革与单位的实施。为使部门预算能够顺利实施,把预算改革与单位的体制改革有机的结合起来,并借实行部门预算之机把单位的改革推向深入,必须作好以下几项工作: 1、界定清楚单位应承担的各项职能,围绕单位职能编制预算 2、对基层单位进行认真清理 3、部门预算的重点要转向基层 4、加强收入管理 5、提高认识,搞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部门预算改革与国库集中支付配套实施,财政资金在国库单一帐户中封闭运行,预算单位基本上见不到实拨资金,有效的防止了财政资金被层层截留、挤占挪用,财政监督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部门预算一旦批复执行,不允许随意改变。 针对改革带来的新的变化和影响,作为这项改革的试点部门,单位的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和政策,提高认识,尽快适应新形式的要求,研究制订相关的实施办法和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水平。 1、要认识到部门预算的严肃性,提高执行预算的自觉性,克服办事、花钱的随意性和长官意志、先斩后奏等,真正作到无预算不支出,无计划不办事,有多少钱办多少事。 2、按部门预算要求,水利基金、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必须实行项目管理。所以要抓好项目储备库建设,结合单位近期和长远规划,根据轻重缓急,筛选出单位的建设、发展项目,认真进行必要性、预期效果分析,在作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出高质量的项目预算。 3、要加强预算执行中的分析总结,特别是支出定额方面的问题,要结合实际提出修订建议,及时向上级反映,不断提高预算的编制水平。 4、建立和加强预算管理机构,配备较强的财务、工程专业人员负责单位的预算编制、上报、调整和监督执行。加强信息网络的建设和投入,缩短预算编制审批的时间,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政府并不是市场的外部参与因素,而是市场中重要的一部分。在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的使用才会是整个市场更加完善。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政策的效应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财政政策;效应;分析
我国近年来采取的积极财政政策,有其特定的实施背景。从理论上讲,积极财政政策与扩张性财政政策之间的联系,在于两者均以刺激有效需求为主要目标;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积极财政政策更多地依靠增发并运用国债的手段作为支撑。从实践上看,积极财政政策所产生的积极效应是明显的,而且也为我们应对经济运行中的难点问题积累了经验。今后,应该围绕如何形成扩大有效需求的内在机制,改进财政政策手段的运用方式。
自1998年起,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动荡、国内经济运行中有效需求不足等一系列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了扩大内需的方针,着力实施了以增发国债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同时辅之以适当的货币政策。目前,已有许多关于这一政策的收效和存在问题的分析。与此同时,我们认为,也应该对与积极财政政策有关的若干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一、扩张性财政政策与积极财政政策
中国1998年以来经济运行的一个突出特点,表现为社会总需求小于总供给,需求的相对萎缩使得经济增长的势头放缓。应该说,自建国以来,我们在应对通货膨胀问题方面是有一些成功做法的,然而在治理通货紧缩问题方面却缺少经验。面对新的经济形势和问题,需要有新的理论加以指导。而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是历经数百年的时间发展起来的,其观宏经济理论和政策也较为成型。尽管我国的具体国情与之有所不同,但国外宏观经济政策方面的成功做法,却值得我们进行研究和借鉴。
西方国家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被认为是宏观经济学的起点。正是这场空前的危机,给传统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以巨大的冲击,尤其是否定了以萨伊定律为代表的对经济放任自由的传统经济理论,从而引发了一场“凯恩斯革命”,所谓扩张性财政政策的理论也应运而生。凯恩斯学派运用总需求模型对经济大萧条与大规模失业现象的内在成因进行了分析和解释,认为30年代的经济危机主要导源于投资机会减少和投资需求下降。受边际消费倾向、资本边际效率、流动偏好等诸多心理因素的作用,总需求价格通常是小于总供给价格的,而市场机制却没有力量使总需求价格达到足以与总供给价格相等的地步,于是便出现了小于充分就业的均衡,亦即出现了萧条和大规模的非自愿失业现象。凯恩斯学派得出的结论是,大萧条已证明了私人经济具有内在不稳定性,如果放任不管,它便会自我陷入萧条,其出路只有制定和实施扩张性的经济政策,尤其是反周期的财政政策来减少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凯恩斯经济学关于经济政策的基本主张是维持经济稳定,通过调节有效需求(即所谓“需求管理”),萧条时反萧条,通胀时反通胀。其中,当出现经济萧条时,在通过自动稳定器发挥作用的同时,政府要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expansionary fiscal policy),运用减税、增支(包括扩大政府购买支出)、发债乃至实行赤字预算等可操作的工具,治理通货紧缩和失业问题。
中国自1998年以来应对通货紧缩所采取的财政政策,被称为“积极财政政策”(proactive fiscalpolicy)。应该说,从实施背景和具体内容上看,我国实行的积极财政政策与凯恩斯经济学所主张的扩张性财政政策之间,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其中,有许多内容和措施是近似于扩张性财政政策的。首先,从支出的角度来看,加大了财政资金的投入,用于加快农林、水利、公路、铁路、粮食仓储、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此,国家于1998年增发1 000亿元长期国债,所筹资金用作国家预算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投资。1999年,国家又对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力度和具体措施做出进一步的调整,其中包括:(1)继续增发国债,用于在建的基础设施、一些重点行业的技术改造、重大项目装备国产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环保与生态建设以及科教基础设施等方面。对大型骨干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了贴息的办法。(2)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以刺激消费需求。(3)恢复对存款利息所得的征税,收入专门用于城镇低收入居民和下岗职工的生活补贴。
增加国债发行,提高投资水平,也是我国积极财政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治理通货紧缩,中国实行了以国债政策为支撑的积极财政政策。1998年,中国首次发行了建国以来的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使其资本充足率基本满足《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同时,又增发了1 000亿长期国债,用于国家预算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投资,并且配合中央银行准备金制度的改革,由财政向商业银行发行专项国债423亿元。1999年,根据当年第二季度表现出来的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回落、出口下降、消费需求持续不振的情况,继续增发国债。2000年,在上半年国民经济出现好转表现之后,为了巩固这种重大转机,在年初决定发行1 000亿长期国债的基础上,下半年又增发500亿长期国债。新增国债重点投向五个方面:一是水利和生态项目建设;二是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三是教育设施建设;四是城市环保项目建设;五是企业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重大科技项目。
税收对投资、储蓄和消费产生着重要影响,在财政政策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在我国1998年以来所采取的积极财政政策中,税收政策只是处于辅助性地位的。1998年除了提高出口退税的政策外,几乎没有动用税收政策。自1999年开始,积极财政政策的内容才开始逐步扩展到运用税收政策,包括继续提高出口退税、恢复对存款利息所得征税等。
从总体上看,在近年来治理通货紧缩的过程中,我国把扩大需求的短期政策与改善供给的长期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不仅成功地拉动了经济增长,而且为我国经济的中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二、积极财政政策的基本经验及若干约束条件
中国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从总体上讲,至少可以总结出如下六个方面的基本经验:第一,将刺激需求与改善供给有机地结合起来,着力于经济结构的调整;第二,将刺激需求与调整分配政策结合起来,尤其是提高城镇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第三,注重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鼓励投资和消费,促进技术进步;第四,并没有完全按照凯恩斯主义扩张性财政政策中关于实施减税的教条,而是通过保证一般性公共支出,同时通过推行税费改革,适当减轻企业和居民的负担水平;第五,充分运用财政手段,带动银行贷款的增加,促进民间投资的增长;第六,将松中有紧的财政政策与紧中有松的货币政策结合起来。
在认识到积极财政政策所发挥的有效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积极财政政策的初步执行结果与拉动民间投资和消费的预期目标之间仍有一定的距离,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现行财政体制中仍然存在着诸多约束条件,制约着政策效应的发挥。这些约束条件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投资(购买)的乘数效应不足。二是税收负担方面的约束。三是转移支付方面的约束。
三、改进积极财政政策的几点思考
我们认为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内,仍要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同时以稳健的货币政策相配合。但需要指出的是,今后在继续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过程中应该注意解决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积极财政政策的完善应该从转变政府投资方式入手。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应该从财政投资这种直接手段转向利用财政投融资、财政贴息等间接手段,使政府投资成为杠杆,有效地带动社会投资。具体包括:(1)改变财政投融资方式,逐步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财政投融资制度,以便从制度上解决财政投资需求与投资供给之间的矛盾。(2)采取多种手段吸纳社会资金。运用财政贴息、财政参股、财政担保等手段,吸纳社会资金,尤其是民营企业参与社会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房地产开发等领域,从而产生“四两拨千斤”的功效。为此,在社会投资来源、银行可贷资金较为充裕的条件下,可考虑在国家有限的财政投资中,拿出相当一部分资金用作间接手段。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在公共投资领域内建立起竞争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而且也有助于拓宽公共投资资金来源渠道,提高项目本身的运作效率。
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民间投资的增长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在积极财政政策的带动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较快,但如果民间投资增长缓慢,则会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因此,除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之外,还应全面落实引导扩大民间投资的政策,如落实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在税收上切实实行国民待遇,防止税负不公、双重征税等歧视性措施。要加强金融支持,除了银行给予积极的贷款支持外,应引导和鼓励发展股份制的地方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机构,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加强法律保障和服务机构。
第二,运用公共支出政策,刺激国内需求增长。二战之后,西方国家大都通过扩大公共支出、发行公债来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以促进经济的恢复和快速增长,并且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是由于实行高福利、高支出的政策,进而又导致了高额财政赤字,引发了通货膨胀。因此,80年代以来,一些国家转向了有节制的效率型财政支出政策。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应充分利用有利条件,适当多增加一些公共支出,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等投资风险小、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的项目。这样做,不仅可以改善经济发展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长期以来制约经济增长的不利因素,而且也有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城乡居民消费。
第三,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启动最终消费。在这方面,一是要从调整体制内人员的收入水平入手,以处于类似于我国发展阶段的国家其国内体制外的工资水平收入为参照系,结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货币化的政策,调整体制内人员的工资待遇。具体包括:提高工交人员和国有经济职工工资收入(还包括提高国有企业家的年薪收入,使其与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相适应),普遍提高低收入和离退休人员的收入等。二是要通过改革,认真落实对企业和农民的减负政策,为提高职工和农民收入水平和购买力创造有利条件。三是要适当增加转移性支出的比重,加大国家财政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持力度,对住房、医疗、教育和就业制度等需要财政支持的改革,要制定反周期的操作。要力求减轻居民支出中的改革费用负担,稳定居民的支出预期。
第四,应充分注意政策的适时调整和渐进转换,主要是通过市场和消费替代、民间和企业投资替代、出口需求替代,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逐步“淡出”和转型创造条件。与此同时,还应该加大财政政策引导结构调整的力度,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形成一整套带动产业调整和不断升级的创新机制;建立规范化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创造条件;优化税制结构,规范税费关系,使税制本身对经济景气产生有效的调节作用,同时也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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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我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是因为当时我国宏观运行中出现了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不平衡状态。刺激国内需求,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和阻止城镇失业人数的增加,并努力为下岗职工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是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目标所在。时至今日,积极财政政策已实施了六年了,该政策的效果对于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的走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积极财政政策与宏观经济运行的分析
作为一种扩张性的财政政策,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主要应该体现在它对宏观经济运行的上。
1.积极财政政策与消费。从1998~2001年,与上年相比的商品零售价格水平一直呈现负增长,分别为-2.6%、-3.0%、-1.5%和-0.8%.与上年相比的居民消费价格水平在1998年和1999年分别为-0.8%和-1.4%,虽然从2000年开始由负转正,2000年和2001年分别为+0.4%和+0.7%.但是,以1985年价格的从1998~2001年全国居民消费支出的年均增长率只有6.8%,比从1991~1996年9.0%的水平低了2.2个百分点。这说明,整个社会消费、特别是居民消费仍处于低迷状态。
2.积极财政政策与社会投资。从1991~1996年,与上年相比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分别为23.9%、44.4%、61.8%、30.4%、17.5%和14.8%,年均增长32.6%.其中,国有经济的年均增长率为26.4%(1996年国有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52.4%);集体经济的年均增长率为39.2%(1996年集体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5.9%);个体经济的年均增长率为22.1%(1996年个体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4.0%);其他经济从1993~1996年的年均增长率为44.1%(1996年其他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7.7%)。而从1997~200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率分别为8.8%、13.9%、5.1%、10.3%和13.1%,年均增长10.5%.其中,国有经济年均增长7.7%、集体经济年均增长8.2%、个体经济年均增长10.6%、其他经济年均增长18.1%.这说明从趋势上看,与1997年以前相比,1997年以后我国固定资产的增长速度不论从总体来看,还是从各种经济来看都呈现下降态势。
从1993~1996年,与上年相比的资本形成总额增长率分别为55.6%、28.4%、24.0%和12.5%,而从1997~2001年的这一比率则分别只有5.9%、3.8%、3.9%、5.9%和15.3%;从1993~1997年,按支出法计算的GDP中的资本形成率的分别为43.5%、41.3%、40.8%、39.3%,而从1998~2001年的这一比率则分别是37.4%、37.1%、36.4%和38.0%.
从1998~2001年,与上年相比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加额中,分别有14.5%、62.9%、7.7%和9.0%的投资是国家预算内资金形成的,而从1996~1997年的这一比例分别只有0.2%和3.7%;从1998~2001年与上年相比的基本建设投资增加额中,分别有22.3%、84.9%、11.9%和32.9%的投资是国家预算内资金形成的,而从1996~1997年的这一比例分别只有2.5%和4.0%.
这说明:与亚洲危机以前相比,1998年以后从增长趋势上看,我国固定资产的增长速度总体上呈现下降态势;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中的资本形成率基本上呈下降状态,而且资本形成总额的增长速度降低的也比较快;全社会固定投资和基本建设投资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财政投资的结果。
3.积极财政政策与出口。从1991~1997年,我国以美元计算的出口贸易总额的年均增长率为16.7%,而从1998~2001年与上年相比的的增长速度分别是0.5%、6.1%、27.8%和6.8%.除2000年我国由于出口退税率提高等原因使出口增长较快外,其他年份的增长速度都比较慢。这说明,我国仍然没有走出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外贸出口后不利影响的阴影。
4.积极财政破策与经济增长。从1998~2002年,我国保持了7.8%、7.1%、8.0%、7.3%和8.0%的经济增长率。据有关部门测算,这期间,围债投资,包括带动的银行贷款和地方、的投资,分别拉动经济增长1.5、2、1.7、1.8、2个百分点。
5.积极财政政策与就业。首先,从职工人数的变化来看,从1998~2001年,与上年相比职工人数总的变化情况为-2331万、-564万、-486万和-468万。而从1996~1997年与上年相比的职工人数总的变化情况为是-63万和-177万。
其次,从从业人员的变化来看,从1998~2001年,与上年相比的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总的变化情况分别为+357万人、-423万人、+871万人和+940万人。而从1996~1997年与上年相比的三次产业从业人员变化情况分别为+903万人和+750万人。
第三,从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来看,从1996~2001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分别为520万、570万、571万、575万、595万和681万,登记失业人数呈递增之势;从城镇登记失业率来看,从1991~1996年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在都在2.3%~3.0%之间,而1997年以后,这一比率都在3.0%以上。其中,2001年达到3.6%.
浅谈城乡统筹发展下的财政体制改革途径 摘要:统筹城乡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举措,但我国现行的财政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城乡统筹的协调发展。本文说明了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财政问题的重要意义,然后具体分析了我国现行财政体制及其弊端,最后提出了改革现行财政体制的对策建议。 ;;; 关键词:城乡统筹 财政体制 公共物品 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财政问题的重要性 城乡统筹发展是指改变“城市工业、农村农业”的二元思维方式,将城市和农村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统一协调,全面考虑,树立工农一体化的经济社会发展思路,以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为总目标,以发展的眼光,统筹的思路,解决城市和农村存在的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也将“统筹城乡发展”放在“五统筹”的第一位,可见统筹城乡发展,是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面临着巩固政权、发展工业的紧迫任务,需要巨额资本投入,在这一特殊历史背景下,其结果只能导致计划经济体制,以高度集中的资源配置制度,强化政权的经济能力,实现经济跳跃。但是,“传统计划经济以人为方式推进工业化进程,其实质是工业剥削农业”(何帆,1998),据测算,仅仅国家通过工业产业价格“剪刀差”政策剥夺农民的权益每年就有200亿元左右。计划经济体制实现的结果,国家的经济能力仅仅能够安排少数人(市民)在城市先进部门就业,仅仅能够建立少数人(市民)的福利保障体系。这便是我国“城乡分治”治国方略起源的财政根源。 计划经济体制和“城乡分治”治国方略一旦起步,农村落后于城市便成为必然,城乡差别不但不会缩小反而逐步扩大。近年来,“城乡分治”问题虽然受到政府重视,但由于旧的财政体制和政策壁垒的极大惯性,偏向工业和城市的经济社会政策并没有得到完全的矫正,国民收入分配再分配仍向工业和城市倾斜。 我国长期以来的“城乡分治”局面,其主观原因在于长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社会经济资源人为配置的城市偏好、工业偏好和市民优先。其根本原因是由于国家长期实施“城乡分治”(不统筹)政策,其深层逻辑又是财政问题。 现行的财政政策已经成为一种体制性障碍,城乡分割的财政体制极大的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严重影响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城乡统筹的协调发展。前财政部长项怀诚曾经告诫:“要善于从财政观察全局,从全局贯彻财政,从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研究和把握财政问题,发挥财政的导向和点睛作用”(项怀诚,1999)。因此,只有统一城乡财政体制才能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切实保护农民的自身利益,保障农业和农村的快速发展,真正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本文将从财政政策的角度分析探讨改革城乡统筹发展的财政体制。 现行财政体制及其弊端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城乡经济快速增长,城乡人均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是这种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根基并没有彻底动摇,总体上看城乡仍是分离的。从目前看,城乡差别的财政政策是形成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重要因素,其不可避免的存在一系列弊端: 县乡财政困难抑制了城乡统筹的协调发展 在农业税还是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今天, 农业税减免对乡镇财政收入冲击是很大的,我国的乡镇政府职能的发挥必须建立在一定财政基础上。随着农业税的减免,本来就不宽裕的乡镇财政就更加捉襟见肘,地方财政出现缺口,乡镇财政压力过大。虽然中央政府会转移支付一部分,但是由于中央转移支付的金额与地方农业税减收部分之间往往存在一定数量的差额,而这部分差额需要靠地方自行消化吸收。对于经济发达省份来说,他们完全具备消化吸收这一差额的能力,而对于地方财政原本就比较困难的省份来说,则需要政府通过精简机构、开源节流等手段来克服这种财政困难,其难度可想而知。这就势必会减少对农村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投入,最终受损害的还是农民。在这种环境下,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无从谈起。 不合理的现行财政体制制约着城乡统筹发展 我国城乡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机制是完全不一样的。城市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由国家或各级政府供给,如教育、道路、环境、卫生等等,城市居民自然地享受了政府提供的各种公共产品和服务。然而在农村,政府对公共产品的供给责任划分不尽合理。除大型水利建设、农村电网改造等外,国家把地方建设的任务也交给县乡政府,不再通过拨款加以支持。此外,中央政府把有些事权下放得过低,又没有给予足够的转移支付,如基础教育、乡村道路建设等项目本应是国家的事,应由国家财政来承担其发展的资金需要,但由于城乡分割的体制,最终是由农民负担。 中央税与地方税结构不合理,上级政府集中了过多的收入,预算内收入不能满足基层政府的基本需要,国家不得不允许基层政府通过税外收费筹集资金。原应由财政预算负担的乡村教育、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道路建设等公共事业,都通过征收乡统筹费、教育集资费或义务工解决,甚至一些行政人员的工资也要自筹资金解决。这都无疑大大加重了农村的财政性负担。城乡公共产品供给政策的差异性加大了城乡差距 目前我国城市公共产品基本上由国家免费供应,而农村公共产品却要农民自己解决,主要体现在: 财政对农村和农业投入明显不足,而且出现相对下降的趋势。从1978—2003年,农业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由13.43%下降到7.12%,财政支出中支农资金的比重由6.86%下降到4.60% . 1996-2003年,财政支农资金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平均为6.7,低于发展中国家10%—12%的水平,更低于发达国家30%—50%的水平。 城镇居民基本上免费享受财政投资或补贴的各种公共设施和社会保障,如发达的交通、便利的通讯、完善的医疗卫生体育文化教育体系等,而农民主要靠自己来解决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自己承担养老、教育、医疗等费用。政府转移支付中很大部分用于维持城镇下岗人员的生活水平及补贴相关企业的亏损上,农民同样几乎享受不到同等待遇。 由此可以看出,这种城乡分割的二元财政体制已经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时候了,也到了需要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关键时刻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首先需要对城乡二元财政体制进行彻底改革和制度创新。 改革现行财政体制的若干建议 统筹城乡财政体制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要求。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要继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另一方面要改革现行的财政体制,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加大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力度,真正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 分清市、县、乡各级政府的事权。合理划分职能,明确划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并以此为依据赋予其履行职责必须的收入来源。我国目前正处在经济转型时期,政府职能也正在调整,具体事权的划分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要逐步调整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财权和事权,做到事权与财权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根据事权核定所需财力,本身财力不足的,上级财政应给予补助;科学确定分税范围和共享税分成比例,适当扩大地方政府财权,使其财权与事权相统一,以提高农村基层财政自给率,确保乡镇政府有充足的财力来提供农村公共产品。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积极改革县乡财政体制 加大对乡镇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使财力分配适度向乡镇财政倾斜,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公共开支不足的问题,以达到杜绝农村税外收费泛滥,减轻农民负担的目的。去年中央财政专门安排150亿元,用于对财政困难县乡政府增加县乡税收收入和省市级政府增加对财政困难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产粮大县等给予奖励;对以前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做得好的地区给予补助。加大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力度,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此外,应积极推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创造县乡财政解困的体制环境。本着“多予少取、放水养鱼”的原则,多把财力留给基层,给县乡“休养生息”的机会,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对乡镇政府进行必要的撤并,试行“乡财县管”,大规模压缩财政供养人员,防止因庞大的行政经费支出而加重农民的负担。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 要调整政府公共支出政策,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资力度:要增加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增长速度不低于财政支出增长速度,要调整财政支农结构,加大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既靠国家,又要靠农民自己,实行责任分摊。小型农业基础设施由农民自筹资金解决;中型以上的农业基础设施由地方政府立项审核,财政根据建设规模大小按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要加大中央财政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贯彻执行九年义务教育。从去年开始我国已经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免书本费、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惠及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约3000万名,占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人数的26%.除此之外,我们还应积极构建完善的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立农村卫生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保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 要构建多元化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农村纯公共产品由政府公共提供。如大型骨干水利工程、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农村道路建设以及全国性的农业病虫害防治等,由于其只有外部收益而没有内部收益,属于纯公共产品的范畴,适合于政府公共提供。但政府提供并不是说这些产品一定要由政府部门生产,政府可以通过合同的形式引进私人投资或直接交由私人生产,然后再由政府购买。 农村准公共产品应该按照政府补贴和私人投资相结合的方式由政府和农民个人共同提供。如地区性的农业病虫害防治、中小型水利工程、农业科技教育、农技推广和农业机械推广等,通常既有社会受益,又有生产者个人受益的特点,属于准公共产品的范畴,可以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和“量力而行”的原则,由农民按照具体受益程度的大小进行集资生产。一些小范围受益的低级公共产品,可以考虑将农民组织起来,通过俱乐部的方式提供。如灌溉、治虫、养殖的产供销联合体,乡村道路等,可以通过农民个人出资进行。 参考文献: 1.毕红霞,李普亮,朱永德。城乡统筹发展的现实性思考[J].前沿,2004 2.李建民,赵慧。试论财政与城乡统筹发展[J].经济研究参考,2005 3.何菊芳。论城乡统筹的财政政策[J].学术交流,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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