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大学生就业指导摘 要:就业指导是在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背景下提出的概念,是社会发展需要的反应,也是高校的责任和义务,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当前在我国高校,主要是以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执行职业指导的功能,因而存在很多的问题。因此,很有必要对就业指导进行深层次的理性思维和功能的再开发。关键词:就业指导;职业指导;大学生;毕业生一、大学生就业指导的实践意义首先,在高校对大学生进行就业指导是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缓解就业压力的一项措施。近几年,我国的社会形势与前几年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劳动人事制度也相应进行配套改革,就业形式的多样化为人们提供了更多自由选择职业的机会,也对大学生的职业选择和就观念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在这种情况下,对高校大学生进行就业指导,显得非常迫切和必要。另一方面,由于高等学校扩招数量的不断增加,使得未踏入工作岗位的大学生们不得不去面对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就业压力。在高校对大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对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将有一定的帮助。其次,进行大学生就业指导是高校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教育投资效益的中心环节。毕业生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高校的声誉,影响高校将来的招生,从而关系着高校的生存和发展。通过大学生就业指导,无疑会有利于提高毕业生质量和就业率,促进高校各项改革的进行,从而有利于高校的生存和发展。伴随我国高等教育改革,高等教育投资由国家垄断的局面被打破,使得教育投资的资本日趋复杂化和多元化。高等教育投资者的变化表明高校毕业生分配制度已经打破传统模式,正在寻求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改革的新就业机制,因此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是使传统的就业机制顺畅运作的重要保证,是实现教育投资效益的中心环节。第三,大学生就业指导既适应了大学生自我实现和自我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人才合理配置、提高人力效率的重要途径。当前大学生的价值观发生了重大变化,更关注于个人自我价值的实现。而大学生就业指导通过其独特的内容、途径和形式,将有助于大学生将个人需要同社会需要协调起来,从而有利于大学生的自我实现。另一方面,由于教育投资效益和偿还不像物质生产投资计算那样精确,也只能通过宏观调控和市场的调节实现利益合理分配。所以要解决“人”与“事”最佳组合,实现社会效益和个人利益合理分配,提高人力效率,必须在国家宏观调控和政策指导下,通过就业市场,采取“自主择业”的就业办法。第四,大学生就业指导也是当今世界各国证明和推广的一种贡献较大的教育活动,我国也应加以借鉴,同时有利于弥补中学生就业指导薄弱的不足。世界主要国家普遍重视高校职业指导,他们通过各种丰富多彩的内容和形式对大学生进行职业指导,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和实效,受到了大学生的欢迎。二、当前我国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1.在指导对象和内容上。目前我国的大学生就业指导只是一种狭义的职业指导,其服务内容和范围都不可避免地受到限制。就业指导的对象范围仅仅指向毕业生,忽视了高校更广泛的大学生群体,对大多数学生的指导呈现空白。这就使得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实际上处于完全低效率,甚至无效率的状态。指导对象的狭窄,必然导致很多本该开展的指导内容没有开展,指导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2.在指导的功能上。不少人认为就业指导只是一种信息政策的传达和部分就业技巧的指导,其功能只是在于帮助学生寻找职业,毕业生找到工作就是万事大吉。实际上,就业指导所要完成的职业指导功能远非如此,更多的是要帮助学生在从学校到社会的转变中做好思想上、心理上和能力上的准备,以及学会做出现实的职业决策的技能。3.在组织构成上。当前尽管我国大部分高校设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但就业指导工作往往限于部分就业信息的发布和就业政策的宣传这两项内容,对于其他本应开展的高校职业指导内容难以完成。在对高校各年级大学生实行多种内容和形式的职业指导方面,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做的显然不足。究竟如何组织现有的就业指导机构,如何满足其人员构成上的数量和质量要求,是摆在当前高校职业指导部门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4.在指导的形式上。由于上述原因,当前我国高校就业指导的形式也非常单调,只有很少的几所高校开设了职业指导课程,其他各种各样的职业指导形式也是没有有计划、有目的地得到利用。5.在工作过程中。由于我国当前高校的职业指导仅限于就业指导,因而,工作过程其实只限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本程序,按照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进行。从这项规定中不难看出,这一工作程序显然将工作重点只指向了毕业生,完全没有对其他大学生的工作计划,更不用提工作过程了。三、对大学生就业指导的深层次思考第一,就业指导应人本化,以人的发展为主旨。在长期的实践中,人们发现尽管一些职业的录用标准得以确定,心理测量的工具日臻完善、技术水准不断提高,但因职业种类繁多,并且职业发展演化迅速,难以确定各种职业所需的个人特质;另外心理测量工具的信度和效度也不能尽如人意,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以此为基准的人职匹配过于客观化,而对人本身的诸如态度、期望、人格、价值观等择业主体的主观因素重视不够,这样的人职匹配是粗疏的,尤其是毕业生在择业环节上实现人职匹配更是难以实现的。通过就业指导把人配置到特定的职业上更不是现实的。但并非不需要人职匹配:求职者选择其适宜的职业,个人特长和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职业与其适宜的劳动者相匹配,也才能发挥其最大的社会效益。第二,就业指导应贯穿于学习生活的始终。人的职业兴趣、能力的发展是个长期的、连续的发展过程,因而就业指导应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作。从发展心理的角度看,人的童年时期就孕育了职业选择的萌芽,随着年龄、资历、教育等因素的变化,人们职业选择的态度、期望、兴趣也会发生变化。发展性职业指导理论认为,职业发展如同人的身体和心理发展一样,可以分为几个连续的发展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一定的特征和发展任务,如果前一阶段的职业发展任务不能很好地完成,就会影响后一阶段的职业发展任务,导致职业选择时发生障碍。因此,从大的范围来说,大学的就业指导应衔接中学的就业指导和大学后的职业生涯规划。就大学生就业指导来说,一年级着重职业生涯认知和规划,二年级着重基本能力的培养,三年级着重职业定向指导,四年级着重择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四个阶段相互贯通,有机连接,形成较为完善的就业指导体系。第三,就业指导应使大学生构筑职业生涯的四个支柱。大学阶段是职业生涯的预备期,为使职业生涯坚实有力,需构筑四个支柱:一是学会学习。二是学会做事。三是学会共同生活。四是学会生存。学会生存是前三种学习成果的主要表现形式。第四,就业指导应专业化、专家化。就业指导是一个专业,并非行政。要使就业指导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必须与行政工作相分离,形成就业指导人员的职业化,进而实现就业指导的专家化。反之,没有从事就业指导人员的职业化,就不可能有专家化的实现,因而也就不可能有专业化的就业指导的出现。只有实现就业指导的专业化,就业指导才能科学地、规范地发展。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