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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要实现党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的加强和基层组织的凝聚力与战斗力的提高,就必须将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做好,以确保党始终能够协调各方与总揽全局的核心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本文主要阐述了农村基层党建面临的问题,并且对其相应对策进行了相关分析。
[关键词] 农村 基层 党建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政策为农村带来了很大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有了很大的成就。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治体制改革也在日益深化,从而导致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着不同程度的问题。
一、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现状
为了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党的内部广泛深入地开展各项 教育 活动对较好地发挥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与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起到积极效果。在农村中,广大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都能积极地带领农民群众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同样存在一些问题以及薄弱环节,使得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要求与党的先进性建设之间存在比较大的差距。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相关问题,并且采取有效 措施 解决。
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
1.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素质与能力较弱
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要得到良好发挥,离不开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本身的素质与能力。但是目前很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并没有良好的素质与较强的能力,对其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带来严重影响。在这个方面,首先表现在农村党员老化,后继乏人。一些农村党支部很长时间没有发展党员,甚至发展比较缓慢,没有对青年干部的培养工作给予足够重视,导致农村换届选举时,并没有合适的青年干部可以担当重任。另外,农村党支部没有核心,凝聚力不足,内部状态瘫痪或者半瘫痪,使得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无法得到很好的开展。其次,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没有能够适应社会任务的新要求,其思想观念并没有跟上时代的变化。比如农村党员干部对现行政策不了解而导致执行偏差、 文化 水平较低、思想较旧、缺乏新 方法 等等。第三,一些农村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从而以权谋私、违法乱纪,使得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被激化,引发出一系列农村社会问题。
2.农村基层队伍建设教育与管理比较滞后
国内的农村市场经济已经发展得越来越快,也对产业结构进行了调整。而且很多农村党员已经从纯农业生产与单一的集体经营中分离出来,导致原有的党员活动方式与新生产经营形式并没有相适应,也难以做到按时交纳党费和面对面的民主生活会等规定。因此,党员集体活动的开展比较困难,时间和人员都难以集中、到齐。而且党员干部之间思想不一样,沟通比较困难,党内生活制度没有得到落实,只限于形式,导致党支部和党员出现了思想断层,难以落实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3.农民工流动管理方式没有适应其自身特点
近些年来,乡镇会统一负责农民工流动的管理,但是其党员组织设置方式已经无法适应当下农民工党员跨地区与频繁流动的需要。党组织很难对农民工流出地、农民工在流入地的思想状况与行为表现等进行掌握,导致党员没有找到合适的平台以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也难以为农民工党员的基本权利提供保障,影响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另外,管理理念比较传统,无法适应基层党员现状。重视管理和义务,却轻视服务与权利,强调对党员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而没有很好地为党员的服务与权利提供保障。
4.农村党组织自身建设不完善
党支部自身建设如何会对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发挥产生直接影响。农村党组织自身建设的不完善首先表现在村级其他组织的不健全,如妇代会、团支部等等。很多组织都是形同虚设的。其次就是村干部的激励机制没有得到很好的完善,尤其是村干部实行的是不脱产管理,而且工资待遇并不高,干部没有较强的敬业意识,思想观念比较落后。然后就是村民主制度并不健全,使得基层党组织建设并没有得到一定的制度约束与保障。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对策
1.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与普通党员的教育与培训
要根据培训基层党干部与党员的相关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对其进行教育与培训。在干部方面,主要内容就是经济管理和法律政策之类的知识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抓发展、谋发展以及服务发展等方面的意识与能力。要从实际出发,培训方式可以有讲座、研讨会、专家辅导和培训班等等。而在广大党员方面,应该针对其实际现状而积极探索长效机制,以保持其先进性,促进其先锋模范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一定要做好相关的培训工作,发挥远程教育网络和农民夜校的作用,加强其农村实用技术与法律政策教育,提高其科技、政治与文明素质,推动他们成为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要优化农民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与文化结构,提高其能力与素质等等。
2.加强农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新农村建设需要有一个很好的带头人,根据农村人才缺乏的现状,应该切实加强农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建设工作。而且还要结合农村换届选举与农村综合改革来进行,从而促进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并为其提供很多好方法与好 经验 。另外,还要建立一个激励、关怀与帮扶机制,特别是对老党员和困难党员以及基层干部给予多些关怀与爱护,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同时,还要为他们的基本权利提供保障。
3.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方式进行不断创新
要对其他地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相关经验进行认真 总结 与推广,构建新型组织体系,其中主体为村党组织,骨干为产业党支部,基础为专业党小组。要适应在改革之后提出的农村行政区划调整的相关要求,对农村党组织设置进行调整,将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用进行充分发挥,加大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力度等等。
结束语
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已经越来越明显,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努力做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参考文献
[1]孙志凯.农村基层党建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J].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学报,2007(10):14~15
[2]刘瑞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山东大学,2012(3):25~26
[3]刘文阶.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J].泰山学院学报,2007(9):32~33
摘要:毛泽东作为新中国的第一代领导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带领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为新生活的追求贡献了毕生的精力。毛的伟大并不仅在于此,还在于他的思想。他的思想为中华民族未来的建设打开了窗户,同时,也为我国未来的发展表明了方向。
关键字:毛泽东,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
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时候,毛就像全党提出要走出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毛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是同总结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经验和教训相结合的,也是同借鉴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他认为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没有经验在经济建设方面,我们只得照抄苏联的。
在社会主义建成以后,建设的社会主义应该建设什么样的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也是建设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问题,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建设的社会主义实施什么样的经济体制,是党执政以后面临的一个重大的问题。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选择一个适合我国基本国情,又能全面、迅速的发展的经济体制,迫在眉睫。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后我国逐步形成一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样的经济体制是有当时主客观条件的。从客观条件上来讲,我国当时的生产力十分低下,国民经济十分薄弱,现代化工业很少。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工业化建设建立高度集中地计划经济体制,有利于迅速的集中全国的力量,有效的发展经济。同时,经济结构简单、科技水平不高,社会利益关系单纯的情况下,计划经济体制也能顺利的进行。从主观条件上来说,当时在理论上普遍把计划经济看作是区别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重要特种。所以但是实施计划经济体制是合乎逻辑的必然选择。
20世纪50年代,计划经济体制在我国经济发展上发挥了中的的作用,但是同时特暴露了不少的问题:权力过于集中,忽视了商品产生、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使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活力。因此,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理论的创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终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首选目标。
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中,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虽然这个计划仍坚持计划经济总体计划不变但他允许了市场调节,这为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理论开辟了道路。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概念,明确肯定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商品经济体制。邓小平再次强调,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利,就可以利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概念呼之欲出了。
80年代后期,我国经济活动中的市场调节的比重已经超过计划调节。这是国际上发生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在这样的背景下邓小平坚持事实求是的思想路线。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明确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初一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随后党的十四大明确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上实现了又一次重大突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质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的结合。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包括私人经济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条件下运行的市场经济。现在,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市场经济,都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一些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原来的社会主义国家,也多是和私有化同时进行的。我国则是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实行市场经济的。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又要实行市场经济,这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
因此,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必须坚持和完善多种多样的公有制经济形式,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和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这样,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结构,特别是国有及由国家控股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将会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优势,保证国民经济的合理布局,节约资源和市场有序运行。同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由政府有力地进行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现代化建设,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都要依靠党的领导。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条战线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都是在党的领导下的。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经途径,是一项艰难的开创性事业,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可能取得成功。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必须有政府的强有力的宏观调控,通过经济社会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为市场经济创造一个稳定、安全、有序、公正的社会经济环境。
在社会科学与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保持我国国民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转变经济发展的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区域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
浅谈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摘要: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素质教育的要求,是大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从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展开研究,对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办法。关键词:法律意识;法制教育;培养大学生善于独立思考,思维敏捷,容易接受新思想、新事物;喜欢表现自己、设计自我,注重个人的现实利益,对自身的素质要求较高。但由于某些社会风气、传统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不足,致使其法律意识方面非常淡薄,甚至缺失。高等教育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生力军和主力军。有鉴于此,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就更不容忽视,而且应当成为大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1.法律信仰缺乏法律信仰是指基于社会主体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感受而形成的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是公众自觉守法的升华。部分大学生崇尚权力,迷恋金钱和财富,对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认识没有准确地把握,对法治缺乏信心,甚至认为法律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和工具,受权力和金钱的支配,有了权力和金钱,就可以为所欲为,颠倒是非。2.法制观念淡薄人之为人,最首要的就是其言行举止受到各种规范的约束,如校规、道德、法律,以及各种社会礼仪习惯等,其中,最基本的规范应当是道德和法律,大学生更应如此。然而,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他们或者动辄恶言相向,互相看不起对方;或者漠视对方权益,无事生非,造谣中伤,恶意攻击他人;或者不知如何保护自己被他人侵犯的合法权益,只能忍气吞声;更有甚者,根本无视法律的存在,最终不得不受到法律的制裁。例如轰动全国的马加爵恶性杀人案件,还有发生在北京动物园的清华大学生刘海洋的“泼熊事件”等。3.法律知识不足当代大学生由于长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其法律素质不高,他们所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识,也仅限于课堂上的灌输所得。他们始终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学习法律便一无是处”,从不会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法规。殊不知,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大学生自身的命运和前途,而且关系到民族的振兴、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4.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权利和义务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的,从利益分配上讲,就是索取和付出的关系,他们之间具有统一性、平衡性的关系。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尊重他人的权利是主张自己权利的前提,不尊重他人的权利,其实就是践踏自己的权利。然而,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片面强调自己的权利,只知道索取利益,不懂得履行相应的义务。总之,当前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干扰,法律的权威还没有在大学生的头脑中完全彻底地树立起来。但可以肯定的是仍然有不少的学生具有浓烈的忧患意识,对法律的渴求显得尤为强烈。他们深知在法治社会里,法律无所不在。无论是目前的生活、学习,还是将来参加工作,无一例外地都要受到来自法律的各方面的调整和约束。所以作为合格的大学生,就应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使自己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等各方面,都能成为全社会的楷模。二、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原因分析1.自身心理因素的影响大学生正处在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正在迅速走向成熟又未完全成熟,其心理上具有明显的成长特征,情绪、情感的自控力较差,喜欢用批判的、怀疑的眼光看待周围事物,极力想摆脱来自外界的干涉和约束,面对着经济压力、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等众多人生考验,会使他们感到无所适从。部分学生功利性、自我性、短期性、随意性心理症状混合交织,客观上会对法律、制度产生心理抵触。2.外界价值观念的影响大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和了解世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状态,这有利于他们学习知识、开阔视野。但真假难辨的各种信息也会对他们的价值观造成冲击和影响。有的在主流与支流、精华与糟粕、真善美与假恶丑等问题上分辨不清;有的只顾搞所谓的“自我设计”、“自我完善”,从而陷入个人主义的泥潭;有的把追求物质享受作为人生的精神支柱,追捧“金钱万能、享乐至上”的生活方式。这种价值观的错位一旦受外界不良因素诱导,就容易走上违法的道路。3.大学生法律教育薄弱一是对学生法制教育的定位不准确,重义务轻权利。忽视对公民享有权利的宣传,使学生产生“法律就是要求公民尽义务”的错觉,有碍于大学生健康法律心理的形成。二是要求学生理解和背诵法律条文导致教育重点错位。忽视了法律观点、法律理念、法律精神的宣传和培育,致使大学生头脑意识中缺乏现代法律意识,行为上被动、屈从地遵纪守法。三是灌输式的知识传输方式收效甚微。法制教育缺乏应有的互动交流和案例讨论,引起大学生的普遍厌倦和反感,使他们失去了学习的兴趣。三、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对策研究法律意识是不能自发形成的。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的提高,只能在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下,在社会实践中进行有意识的培养,唤起大学生对自由、权利、秩序以及法律的憧憬和期待,进而增强其法律意识。1.培养法律价值的认同感和法律信仰只有在法律信仰的基础上,人们才能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若社会公众缺乏对法律的信仰,法律规范就不能内在化,进而落实到自发的行为之中。法律虽然是一些规则和条文,但法律规则和条文背后深深隐藏着道德关切,寄托着深切的信仰,当人们在对法律产生认同并建立了法律信仰之后,遵守法律规则和条文就会形成自觉。在法治社会中,法律之所以能成为至高无上的权威,并为每一个公民所信奉,根本在于法律体现、保障并实现着正义。因此,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时应注重要求大学生用现代理念来评判与思考法律条文所体现的价值观,它是否充分体现了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内在法律权威的要求,是否充分满足了现代正义观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使对法律的感情和其发自内心的对正义的信仰达到一种心灵的契合,大学生才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去遵守法律、尊重法律,最终完成法律意识的理念升华。2.创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一方面要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只有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以及法律监督的制度化,才能实现依法治国。大学生思想开放,其观念具有激进性和时代性的特点,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因此,要培养大学生的现代法律意识,就必须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创造良好的法制社会环境。另一方面要创建有利于强化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社会舆论、道德环境。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在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塑造方面起着特殊的作用。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典型案例,进行生动的法治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舆论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3.创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一方面高校应该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学生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规章条例办事,尤其是在学生普遍关注的学生德智体量化考核、评奖评优、贫困生资助、学生干部的管理等问题上,按规定办事,不因人而异,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使广大学生树立起良好的法制观念。另一方面创建法治校园文化,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学法守法演讲比赛或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审判、模拟法庭、参观考察监狱、开展法律心理咨询和法律社会调查等,形成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促进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4.提高法治教育教学质量一是提高教师的法律修养。教育者应首先受教育,完善教师的知识结构,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和修养是增强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应站在一个较高的层次上,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二是注重加深大学生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和现代法律意识的提高。教学内容选择上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做文章,重点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部门法,如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三是采用多种方法展开教学。教学方法上要利用多种教学手段为教学服务,提高学生兴趣、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比如课堂讨论、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教育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法制教育了解法律,懂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充分利用网络开展法治教育网络的发展,为高校法治教育工作提供了现代化的手段,拓展了空间和渠道。我们必须充分利用网络形象生动、图文并茂的特点,推动法治教育由封闭的、被动的模式,向开放的、主动的,全社会参与的型模式转变。使法治教育体现新颖性、直观性、参与性、系统性,通过网络将高品位图书推荐出去,在网上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目的地向他们灌输符合网络时代的信息伦理意识,强化版权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治观念,逐步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参考文献:[1]魏志祥.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教育发展研究,2003(4-5).[2]倪怀敏.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5).[3]王刚.略论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4(2). 论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摘要:公德意识是高校德育的核心要素,加强社会公德教育,是提高大学生道德素质的基础和内容。作为一种普遍意义上的公民存在,大学生首先应具备最一般的公德意识;作为正在接受系统高等教育的先进群体,大学生不应混同于一般公众,更应具备与大学生社会角色相适应的较高层次的公德意识。他律、自律和实践,是大学生公德意识培养的基本路径。关键词:大学生;公德意识;高校德育社会公德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基础,是社会风尚和文明程度的基本标志,遵守社会公德,是对每个社会成员最基本、最起码的道德要求。大学生是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一类社会群体,但社会公德的失范现象在他们身上却屡见不鲜,这反映出高校德育对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还有所欠缺。依据多年高校德育工作的经历,笔者认为,高校德育要紧抓公德意识这一核心要素,大力加强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教育,实现大学生道德素质的整体提高。一、公德意识:高校德育的核心要素社会公德即社会的公共道德,它是人们在日常公共生活中所形成和应当遵守的最简单、最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反映的是社会生活中人们共同相处、彼此交往的最一般的关系。大学生的公德意识也就是大学生在社会公共生活中自觉遵守和践行公共生活准则的观念和意识。公德意识是高校德育的核心要素,加强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第一,加强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是提高大学生道德素质,形成高尚人格的前提和基础。遵守社会公德,自觉履行社会公共生活准则,是一个人养成良好道德习惯,树立高尚道德情操的起点。大学生道德素质的培养,道德人格的完善,就应该从培养公德意识开始。同其它事物的发展规律一样,人的道德修养也只有在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才会发生质的飞跃。因此,大学生只有培养和树立起公德意识,自觉地以社会公德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进而达到共产主义道德的崇高境界。社会公德是社会道德规范体系中比较低层次的道德要求,一般说来,它所要求的是最基本的文明行为。有人认为,培养社会公德意识,应该是小学和中学阶段的事,对大学生还讲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岂非“小题大作”?诚然,社会公德教育早在中学阶段、小学阶段甚至学龄前就已经开始了。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一个人的大学阶段,才是生理心理蓬勃发展并日益成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日臻定型,思想道德日趋完善的重要时期。正如启蒙思想家卢梭所言青年期是“人的第二次降生”,因此,必须深化和加强处于这一年龄段的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的培养,为形成高尚品格打下坚实基础。我国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中,绝大部分内容都是关于对大学生社会公德的要求,这无疑也说明加强大学生公论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第二,加强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是造就合格人才的起码要求和基本标准。恩格斯在评述欧洲文艺复兴的历史发展时,曾经热情洋溢地讴歌“这是一个人类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最伟大的、进步的变革,是一个需要巨人而且产生了巨人———在思维能力、热情和性格方面,在多才多艺和学识渊博方面的巨人的时代”,这无疑是说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才的成长及其特征同时代的要求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可以说这是时代与人才成长的永恒的辩证法。那么,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生产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应该造就怎样的人才?很显然,绝不会是那些不学无术,一无所长的庸庸碌碌之辈,也绝不会是那种“思想骑墙”、“有奶便是娘”的所谓“知识分子”,人才应是“德”与“才”的统一,应是“德才兼备”的人。大学生不仅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要有理想,有道德。大学生公德意识的程度如何,是衡量大学生是否有德的最直接的表现,也是衡量大学生道德素质的基本指标。如果缺乏公德意识或者公德意识比较差,那么,聪慧的人将变得险恶和狡诈,健壮的人也会显得野蛮和粗莽,而貌美的人,也同样会流于庸俗和乏味。可见,有德无才是庸才,无德有才是害才,有德有才才是实才。因此,潜心向道,严谨治学,才是合格人才的本色。加强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正是塑造“人才灵魂”的基础工程,也是造就合格人才的起码要求和基本标准。第三,加强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精神文明是人类精神生活的进步状况,它包括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两个方面。在精神文明复杂的结构体系中,道德处于核心地位和主导地位,或者说,道德是精神文明中最具有决定意义的组成部分。而在道德领域,社会公德又以其范围上的广泛性和普遍性、内容上的总括性和一般性,以及结构上的传统性和沿袭性而区别于家庭道德和职业道德,成为社会道德的基础。由此可见,社会公德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自然也就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内核。作为青年中具有较高文化层次的一类群体,透过大学生的社会公德状况,最能看出一个社会的伦理道德水平,也最能反映出社会的精神文明程度,可以说,它是衡量一个社会精神文明状况的具体指标。大学生本身也应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倡导者、参与者和建设者。如果每一个大学生都能具备很强的公德意识,都能成为遵守社会公德的典范,就会对社会发生广泛、深刻而持久的影响,有助于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有助于安定、和谐、文明、健康的社会公共生活秩序的形成,有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推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大学生能否“自善其身,兼善天下”,能否开风气之先,创时代业绩,能否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既直接影响到国家、民族的现在,更关系到国家民族的未来,关系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实现,关系到21世纪中国在世界的形象。因此,我们必须站在历史的高度,用战略眼光来看待二、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路径加强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需要多管齐下,齐头并进,需要有一个培养、确立、巩固和形成的过程。第一,以“他律”来培养和确立大学生的公德意识。大学生的公德意识绝不是自发形成的,必须通过系统的道德教育,经过高校和社会各方面的“他律”来加以培养和确立。一是以高校为主,进行道德教化。高校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培养大学生公德意识的主阵地。高校遵循《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以“两课”教学为核心,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大学生进行思想理论的灌输与教育,高校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对大学生进行集中、有序的道德教育,其教育方式的特点和效果是任何其它教育手段无可比拟的。训练有素的师资队伍,言传身教,训导学生;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潜移默化,熏陶学生。高校对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还要注意从大学生日常生活的小事着手,要求学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爱护班级的一桌一椅,尊敬师长,友善同学等等,于小事上见精神。二是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育人。在培养大学生公德意识的过程中,学校是主阵地,但是,学校不是万能的,光靠学校唱独角戏是行不通的。学校不是远离社会的孤岛,变革时代的大学生更不能远离社会环境而遗世独立。另一方面,大学生具有强烈的社会参与意识和务实心态,也具有比一般社会大众更高的精神追求。因此,必须运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强大的公德意识的培养合力。关注大学生成长,培养合格大学生是整个社会的责任,培养大学生的公德意识同样也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只有整合和发挥社会道德教育的整体功能,才能取得理想效果。就大学生公德意识的社会教育来说,家庭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影响源”。来自家庭的公德意识教育主要是通过父母的言传身教及良好的家风来进行的。我国目前约有2.7亿个家庭,如果每一个家庭都有良好的家庭教育,那么来自家庭对大学生公德意识的积极影响便是不言而喻的了。对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有重要影响的还有大众传播媒介,如网络、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图书等。大众传播媒介不仅是一定道德观念、道德榜样得以传播的载体,更能以其特有的多样性、生动性和艺术感召力引起大学生道德情感的共鸣,对心灵发生巨大的振荡和感染作用。尤其是在日益信息化的今天,大众传媒的道德教育作用越来越突出出来,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总之,社会公德意识的教育是多渠道、多方面、多层次、多方位的,对于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而言,有人概括说要争取“四面八方”的配合和支持,即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四个方面,教育、文化、宣传、新闻、出版、公安、司法、群众团体八个方面,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真的不无道理。第二,以“自律”来强化和巩固大学生的公德意识。培养大学生的公德意识,单靠来自学校和社会外在的道德教育,是无法完成的。他律必须转化为自律,才会成为内心永恒的道德法则。也就是说,培养大学生的公德意识,不仅是学校和社会的事,更应该是大学生自己的事。因此,必须唤起大学生的自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大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修养。“修犹切磋琢磨,养犹涵育熏陶”,道德修养就是人依据社会生活和社会道德的要求,对自身道德素质的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它是人类主体精神的自律。大学生主动进行道德修养,就是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展开善与恶、正与邪、是与非的斗争,不断地更新自我、超越自我。这种内心世界的斗争和解剖过程,决不是受迫于某种外在力量的强制,而是由自己内在的道德需要是人较高层次的需要,马克思将其理解为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心理学家马斯洛也将其视为自我实现需要的主体构成部分。如果离开了人的自觉、自愿与自为,那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道德修养。因此,培养大学生的公德意识,必须从大学生作为道德主体的角度做更加深入细致的工作,变“要求大学生遵守和践行社会公德”为“我要遵守和践行社会公德”。第三,在实践中锻炼和形成公德意识。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思想的产生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观念、思想、人们的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公德教育和公德修养都必须着眼于“实学”、“实行”,不能脱离实践。陶行知在批判“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的唯心主义思想时提出了“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的主张,并且说明这“并不是否认闻知与说知,乃是承认亲知为一切知识的根本,闻知与说知必须要根于亲知里面方能发生效力”。因此,要真正把外在的公德要求变成大学生自身的公德意识,必须投身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活动就是学生利用假期和课余时间开展的接触社会、认识社会和服务社会的各种活动。古人云“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大学生只有深入社会、研究社会、了解国情,才能认清实际,只有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见识、增长才干,才能更好更快地成熟起来,只有深深地植根于人民群众,汲取营养和力量,才能不断激发为民造福、为国奉献的热情,真正干出一番事业来。因此,要让大学生在参加社会实践中汲取营养、陶冶情操、培养品质、磨炼意志,在了解国情民情的基础上,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把公德意识牢固地树立起来。参考文献:[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45.[2]梁启超.新民说[M]//梁启超选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249.[3]鲁迅.热风[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5]陶行知:陶行知论师范教育[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呼呼~~~累死姐姐我了。。。可得好好招待招待姐姐我哦~呵呵。祝你顺利结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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