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经济泛指架构在粉丝和被关注者关系之上的经营性创收行为, 是一种通过提升用户黏性并以口碑营销形式获取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商业运作模式。以前, 被关注者多为明星、 偶像和行业名人等, 比如, 在音乐产业中的粉丝购买歌星专辑、 演唱会门票, 以及明星所喜欢或代言的商品等。现在, 互联网突破了时间、 空间上的束缚, 粉丝经济被宽泛地应用于文化娱乐、 销售商品、 提供服务等多领域。商家借助一定的平台, 通过某个兴趣点聚集朋友圈、 粉丝圈, 给粉丝用户提供多样化、 个性化的商品和服务, 最终转化成消费,实现盈利。诞生粉丝经济的概念最早产生于六间房秀场,其草根歌手在实时演艺过程中积累了大量忠实粉丝,粉丝通常会通过购买鲜花等虚拟礼物来表达对主播的喜爱,在节日和歌手生日等特定时期礼物的消费尤为活跃,据统计秀场的ARPU值最高可达1,000元人民币。粉丝经济概念的产生为音乐、影视等娱乐行业指明了客户所在,区分客户和用户,并差异化地对这两个群体服务正在被业内人士普遍关注,行业期待粉丝经济的提出可以改变近年来收入低迷、新人和新作品匮乏的现实。粉丝特征“粉丝”,即(运动、表演艺术或某名人的)热心追随者或支持者。从社会学角度看,“粉丝”就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群体,它具备社会群体的一般特征:①有明确的成员关系。②有持续的相互交往。③有一致的群体意识和规范。④有一定的分工协作。⑤有一致行动的能力。这一社会群体是“‘固定的,有规律的,情绪性的投入一个流行故事或文本’。文本来自书本、电视剧、电影或音乐的形式,或者是体育或流行符号皆可”。从广义层面上看,“粉丝”是指一部分对特定话题有较大兴趣的人;从狭义层面上看,“粉丝”不仅仅是对这些话题有浓厚的兴趣,而且对其有较为深入的了解。中国概况改革开放后我国出现了广义的“粉丝”。比如邓丽君迷。但那时还没有商业色彩,更不能称之为形成“粉丝经济”。事实上“粉丝经济”的发展速度与大众文化的商品化速度是一致的。中国“粉丝文化”和“粉丝经济”发展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当时的“追星族”有较强的自发性。但是缺乏计划性和组织性;而如今的“粉丝”则呈现出职业化趋向。其有计划、有组织,专业化程度较高,甚至逐渐形成“粉丝”产业。而这正是随着近几年各种选秀节日的发展而出现的,比如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节目。现在的“粉丝”是一群特殊的大众文化接受者,年龄较为集中在15~31岁,女性较多,他们以异乎常人的热情投入于他们所倾慕或崇拜的特定个人(明星、名流)、节目/作品(电影、电视、音乐作品)、团体(流行乐团、球队)等,虽然不一定有很强大的购买能力,但其为偶像消费的冲动却很惊人。2006年,当各类选秀节目落下帷幕后,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对上海东方卫视“加油!好男儿”、“我型我SHOW”、“创智赢家”、“舞林大会”叫板真人秀进行的调研报告显示,这四档真人秀的各环节价值超过38亿元,对社会经济的总贡献达到76.89亿元。我型我秀”和“加油!好男儿”两个选秀节日的短信投票总共有1600万条之多,“粉丝”不仅仅是一支庞大的消费群,同时也是一支具有潜力能量的经济力墙。2006年11月6日,全球首个以“粉丝”为主题的节庆正式在中国创证推出.主办者明确宜称“粉丝节”的目的。就是为了孕育“粉丝”健康文化,撬动—个潜力巨大的“粉丝产业”,形成一种新兴的“粉丝经济”。粉丝经济概念的产生为音乐、影视等娱乐行业指明了客户所在,区分客户和用户,并差异化地对这两个群体服务正在被业内人士普遍关注,行业期待粉丝经济的提出可以改变近年来收入低迷、新人和新作品匮乏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