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手续
1. 2011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符合表1各项条件的毕业生自行上网填写申请资料。在我院网站(h t t p://c c e.s c n u.e d u.c n)的“学士学位专栏”中点击“学士学位申报”,输入学号登录后,填写自己的基本申报资料并设定密码。在线填写的资料将作为下一步审核、办理学位证书的依据,所以请同学们在网上先阅读各项资料的填写说明,务必真实、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绝对不能出错。
2. 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填写基本资料以外,还需完成以下流程:
① 在学位申报系统中上传学位证书相片电子版(要求为180×240像素的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JPG文件),并用此电子相片的底版洗晒大一寸的相片一张,用于办理学士学位证书(即送交的纸质相片必须与电子照片一致,见③的要求)。我们还会将送交的相片与学位外语统考准考证相片、本科毕业证书相片进行对照,以确保为同一人。
② 在学位申报系统中输入课程成绩。请按照毕业生登记表或网上查询到的课程成绩输入,非百分制的成绩(含毕业论文)按下表折算为百分制后输入。
各院系及我院审核办理流程、时间安排
1. 各院系教务员工作流程:
① 及时向毕业班学生和各教学点传达本通知精神;
② 自考教务员于10月17日~10月31日收缴自考生的各项材料(注:收取学生材料时,请向学生明确网上填写的信息与送交的材料必须一致,否则申请无效);
③ 11月20日前,教务员必须完成初审工作,并到我院学历部领取打印好的“拟授予学位名单”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表”;
④ 12月8日前,各院系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对拟授予名单进行投票表决,在表决表上签章后交我院学历部;
2. 2011年12月,我院将协同校学位办对申请名单进行复核、汇总和上报,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审批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3. 2012年1月,正式办理学士学位证书,证书办理完毕后,我院会在网站上另行通知,批准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届时可持有效身份证到所属院系领取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