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科大教务处的通知:一、自愿修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学生,在名单公示之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财务处缴纳修读费,并持收费收据到开办学院注册报到。逾期未缴费并注册报到的,作放弃修读处理。如因病等特殊情况逾期未缴费并注册报到的,应在开课后最多不超过两周时间内办理缴费和注册报到手续,否则,作放弃修读处理。放弃修读还需办理相关手续。二、在确定修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得办理放弃修读手续。因特殊原因需要办理放弃修读的,需在第一学期开课后两周内申请办理。经批准放弃修读后,可全额退费;开课后两周以上者,原则上不允许放弃修读,因个人原因需放弃修读的,本学期所缴费用将不予退还。三、学生办理放弃修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手续的流程如下:1.学生上网下载并填写《武汉科技大学学生放弃修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放弃申请表》)。2.填好的《放弃申请表》先由开办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批,再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批,最后报教务处审批,并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开办学院和学生所在学院备案。《放弃申请表》一式四份,在教务处审批之后,由学生将此表分别交送开办学院、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各一份。(《放弃申请表》可先填写一份,审批通过了再复印三份。)3.学生持《放弃申请表》原件到财务处办理退费和注消欠费记录手续。未办理者,财务处以欠缴学费记录记载。4.《放弃申请表》自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接到之日起生效。在生效之日前已上课完毕的课程,无论学生是否实际到课,均应缴纳该课程的学费。学生如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手续,由此引起教务、财务上的纠纷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四、学生办理重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课程的流程如下:1.学生上网下载并填写《武汉科技大学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课程重修申请表》(以下简称《重修申请表》)。2.填好的《重修申请表》先由开办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批,再报教务处审批,并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和开办学院备案。《重修申请表》一式三份,在教务处审批之后,由学生将此表分别交送开办学院、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各一份。(《重修申请表》可先填写一份,审批通过了再复印两份。)3.最后,学生持《重修申请表》原件到财务处缴纳相关费用。五、学生课堂考勤由开办学院负责。有实验及作业的课程,学生必须按时完成实验(含实验报告)及作业。缺课累计超过课程教学时数1/3者或作业、实验报告缺交1/3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或考核。六、学位的授予1.修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在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修完所有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应修课程、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并获得规定的学分,才能授予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否则所修课程成绩只能作为任选课成绩记载。2.修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学生,未修满学分者,在已经允许主修专业延长学制的情况下,经本人申请、双方学院同意、教务处批准后,可延长修业年限,但不得超过主修专业的毕业时间。所需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3.修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学生,其主修专业是经破格取得学士学位的,不能取得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