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对农村学前三年儿童实行免保育费、免幼儿读本费和补助伙食费、采暖费政策,对城镇学前三年儿童实行补助保教费、幼儿读本费和采暖费政策, 每学年的财政补助按9个月计算。
其中,对农村幼儿园(含民办、其他部门办)按照保教费和伙食费600元/生/月、幼儿读本费130元/生/年、采暖费120元/生/年的标准予以补助。
对城镇幼儿园按照保教费600元/生/月(公办幼儿园和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单独核算)、幼儿读本费130元/生/年、采暖费120元/生/年的标准予以补助。
等级评估不合格的幼儿园不予补助,超出分级收费最高限价的幼儿园不予补助。民办幼儿园保教费超出600元/生/月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幼儿家庭承担。
目前,乌鲁木齐有公办幼儿园、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三种性质的幼儿园,其中,民办幼儿园中包括82所普惠性幼儿园。因幼儿园性质不同,管理费的标准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