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丕《典论·论文》提出了“文以气为主”的著名论题,它首先明确地将“气”的概念引入文学领域并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产生了重大影响,它第一次明确强调了作家的个性、气质与文学创作是不可分割的。
把作家的“气”视为文章的生命,自觉地抒发个人的情感,追求文学创作的个性,因此,“文气说”的出现促成并标志着“诗言志”向“诗缘情”的转变,昭示着一个人的觉醒和文的自觉时代的到来,并把文学创作推向了唯美的时代。
曹丕在《典论论文》中道: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也就是“文章是以气为主导的,仅有清气和浊气两种,不是可以出力气就能获得的。
暗乐来作比喻,音乐的曲调节奏有同一的衡量标准,但是运气行声不会一样整齐,平时的技巧也有优劣之差,虽是父亲和兄长,也不能传授给儿子和弟弟。那么,丕所谓的“气”又是什么呢?大体可理解为:“气”就是文章中反映出来的作家的气质个性,也即作者的天赋受。
它具体融化在作品里,则表现为作品的精神风貌,大致相当于今天所说的艺术风格。丕的文气说受东汉末年品评人物的风气影响,品评文章的风气也逐渐形成。故而,品文章亦是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