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考或重修60分以上者可再次申请学位课重修。学位课重修随同低年级参加同门课程期末考试(不单独命题)。考试成绩70分以上者,按实考成绩记载并按初次考试对待;考试成绩70分以下者,仍按学位课重修前成绩记载。
申请重修的方式:
1、学生网上提交申请 登陆郑州大学学位重修申请系统(教务首页在学生链接一栏中点击学位重修系统)提交学位重修科目。
2、院系审核 学生提交成功后,致电年级办公室由院系教务员登陆教务系统审核,关联学位重修考试科目。
3、学生网上打印学位重修申请表 学生待院系审核通过后,直接网上打印学位重修申请表。
4、院系签字盖章 院系审核考试课程是否与当前学期期末考试课程冲突,并签字或盖章。
5、 新校区财务处706房间缴费。
6、南核心教学区5号楼102房间办理考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