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述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与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资料的获取情况,并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及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李智广等,1998;时光新等,1999;杨子峰等,2006;金瑾等,2008;程斯,2009;蔡国军等,2009;曹波等,2011;卜贵贤等,2011;钟云飞等,2011),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构建了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本研究将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效益评价指标体系的层次结构分为3层:选择综合效益作为系统的最上层——目标层(T),生态效益(C1)、社会效益(C2)和经济效益(C3)三方面构成中间层——子系统层(C),影响这三方面的9 个主要因素构成最底层——指标层(P),见表6.1。
表6.1 水土保持治理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生态效益是在小流域采取水土保持治理措施的过程中对自然与生态环境的影响,是评价指标体系的主要指标,可作为子系统层的第一个子系统。生态效益子系统主要有下列3个指标组成:治理程度、林草覆盖率与土壤侵蚀模数。
社会效益是指水土保持治理措施在具体方案的运行阶段,受到社会各类因素的影响,将对方案的决策起到一定的作用;水土保持治理措施可能又对社会产生影响。因此在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的时候,社会效益因素是不能忽视的,是第二个子系统。社会效益子系统主要考虑以下3个指标:人均产粮、粮食单产与人均耕地。
经济效益要考虑是否需要进一步投资的问题,是影响治理模式选择以及工程建设的主要因素之一,也是决策者主要参考内容之一,是第三个子系统。经济效益子系统主要考虑以下3个指标:人均纯收入、人均农业总产值与土地生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