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就是侵权,没有什么算不算的,这里涉及到法律与道德问题,电影本就是别人的编剧、导演、演员、摄影等等生产出来的知识产权,你没有经过授权就随便拿来用,就算你现在影响力不大法律还没有约束到你,那也算侵权,我国自媒体知识产权意识严重缺乏,只想着首先以自己的盈利为主,做速看电影标原创标示获取收益,还有人提出什么一些招数,去盗用国外小作坊出品的电影,认为只要是国外的电影并且不火的话,就不算是侵权,我严重怀疑提出这些意见的人有认知误区,这种做法和当年的盗版光碟有什么区别?说的好听叫二次创作,说难听点就是盗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