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辩开始。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宣布答辩会开始;2.答辩人陈述论文的主要内容和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3.委员提问,答辩人答辩;4.答辩委员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答辩方得通过,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人及旁听人员退席回避);5.宣布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和决议;6.答辩结束。答辩秘书将答辩委员会决议和答辩记录填入相应表格。答辩决议必须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签字,表决票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方为有效。答辩秘书应记录答辩会的全过程,着重记录委员提问及答辩人回答问题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