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选课执行《南阳师范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规定,其中2009、2010年级执行2009版人才培养方案。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分为限定性选修课程和任意性选修课程,各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至少完成8学分。其中,通识教育限定性选修课程至少完成6学分,包括公共艺术类(艺术类)课程2学分、人文素养类(文科类)课程2学分、科学素养类(理科类)课程2学分;通识教育任意性选修课程至少2学分。为突出师范教育特色,提高师范类专业学生教师职业基本技能和综合素质,师范类专业学生在上述基础上,至少再选修教育类课程4学分,其中限定性选修课程和任意性选修课程各须至少完成2学分。其他年级执行2006版人才培养方案,即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至少选修文科类课程4学分、理科类课程4学分、教育类课程2学分和艺术类课程2学分,总学分至少选修14学分。2、每生每学期最多可选2门课程,选课超过3门(含3门)课程者选课无效。若选2门课程,请注意课程上课时间不要冲突。3、各专业学生均须跨学科选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