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工程招标网隶属于榆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榆林招标网),榆林招标网成立于一九九七年,是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下属的非营利性的独资企业,承担着全市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交易工作。榆林招标网积极履行省招标网(陕西招标网)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榆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基本概况:榆林市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中心、榆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位于榆林市经济开发区榆商大厦A座11楼,成立于一九九七年,是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下属的非营利性的独资企业,承担着全市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交易工作。榆林建设招标网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地区内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制定了相关的招投标活动相关的监督管理的相关内容,主要的内容如下:一、参加开标会的投标单位与会代表必须是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经理(建造师),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市招标办批准。二、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三个工作日)后,未收到任何投诉举报时,即可按规定交纳交易费、公证费、定额测定费等。三、招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投诉举报时,方可按规定发现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通知书到同级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四、如未发现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未中标人,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市招标办办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手续(各县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应告知市招标办)。五、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采用“07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正本和副本全部送到同级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五日内退还(各县区合同备案后,应向市招标办提供合同备案通知单)。今后,各县(区)建设局(招标办)要加强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承包双方的交易行为;凡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建设项目,均应纳入招标范围(其中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各承包单位应遵纪守法,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如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承包单位不得参与项目建设,否则按不良行为记录,并按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各往交易市场服务单位按规定挂牌收费,提高服务质量,自觉维护交易市场秩序。对招投标活动中陪标、串标、弄虚作假,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扰乱市场秩序者,将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各级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招投标活动中的有关程序进行规范监督管理,为招投标各方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促进我市招投标工作和谐健康发展。榆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榆林建设招标网地址:榆林市经济开发区榆商大厦A座11楼榆林建设招标网联系方式:榆林建设招标网邮箱: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