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对策:
一、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
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二、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
都市圈、城市群发展战略是我国一直以来的城镇化发展路径,而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是本次“方案”的不一样之处,其不仅延续了大城市的优先发展基调,又兼顾中小城市甚至县域的发展态势,可谓对“城镇化”的概念有了一个整体解释。
首先,要“分类推动城市群发展,增强城市群人口经济承载能力,建立健全多层次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和增长极”,提出“有序培育现代化都市圈。
依托超大特大城市及辐射带动能力强的Ⅰ型大城市,以促进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镇)同城化发展为导向,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培育发展都市圈”;且将两项举措融合,“健全城市群和都市圈协同发展机制”。
其次,要“提升大中城市功能品质”,“增强小城市发展活力”。方案指出这两者都须以产业带动发展模式,依托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项目。
三、强调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就是要“顺应县城人口流动趋势,选择一批条件好的县城重点发展,因地制宜补齐短板弱项,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满足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需要”;并“推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完善产业平台、商贸流通、消费平台等配套设施。
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健全市政交通、市政管网、防洪排涝、防灾减灾设施,加强数字化改造,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健全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社会福利设施。
推进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加强低碳化改造,打造蓝绿公共空间”;另外,方案还强调,在建设中要更好发挥财政性资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和央企等大型企业加大投入力度。高质量完成120个县城建设示范地区示范任务。
四、在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中提出“健全投融资机制”。
健全投融资机制,需要“夯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放宽放活社会投资”,需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且“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开发建设运营,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五、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中提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引导城市人才入乡发展”、“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等多举措。
在“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需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
在“引导城市人才入乡发展”中要“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规划设计师、建筑师、工程师‘三师入乡’,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为乡村建设行动提供技术支撑”。
在“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中要“统筹规划各类市政公用设施,推动供水供气供热管网向城郊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88%,在有条件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