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理财调查报告 我国传统的家庭教育是不愿意让中学生接触金钱的,认为从小持币会使孩子思想受到铜臭气的不良影响.这种消极防范导致中学生缺乏经济意识,出现盲目消费,不会理财等现象.其实,作为家庭成员之一,中学生不可能不和钱打交道,试图给中学生创造一个真空的消费环境是不切合实际的.因此,中学生适当地注意增强经济意识,对健康成长十分有利,也便于提高辨别和分析能力,促进逻辑思维能力的提高. 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更好地学习和生活,大部分中学生家长都固定地给他们一些零用钱,数量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但每次还未到月末,同学们早已将零花钱用年完了.很多同学对"钱该怎么用"这一理财的基本问题存在着种种不 熟的偏见和误解,甚至在他们"身无分文"的时候也不知道自己的钱到底花到哪里去了. 由于初中生年龄较小,家长一般不会给太多的零花钱.绝大多数(约占79%)的初中生每月零花钱低于50元,但也有5%的初中生每月零花钱超过100元. 据调查,在同学们零花钱的支出项目中,经常购买饮食品占被调查人数的70%,位列第一,紧随其后的分别是文具,书籍,报刊杂志,磁带和光盘等. 调查结果表明,多数同学存在"乱消费,理财能力差"的问题.理财意识淡薄是导致中学生理财能力差的主要原因.正如有些同学所说:"很多同学信奉'钱是身外之物','出手要潇洒大方';也有的人认为'算来算去烦死人','省来省去也省不出几个钱',还不如'今朝有钱今朝花'."所以同学们的零用钱很大一部分都是在不正确的理财观念中被浪费掉了.家庭对孩子理财能力培养的疏漏,是造成中学生理财能力差的一个重要原因,学校对孩子的理财教育也很少涉及. 因此,家长应对中学生进行必要的理财教育.比如,培养孩子良好的消费习惯,懂得进行价格比较购物消费;家里一些有关财务问题的讨论中,不妨让孩子适当加入,了解适度消费的道理,预防,杜绝一些孩子从小自家里私下拿钱,在外随意借钱的问题. 希望同学们能养成以下良好的理财习惯: 第一,学会消费,懂得必要的消费规矩.形成正确地花钱,算账的观念,逐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比如生活中需要购买东西时,需明白哪些该买,哪些不该买,哪些买了划算. 第二,懂得钱来之不易.要正确认识钱的作用和地位,懂得钱是劳动成果,珍惜父母劳动成果,不奢侈浪费,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第三,找机会参加储蓄存款,增加金融知识.如将逢年过节,过生日,长辈或亲友送的压岁钱,贺礼等进行零存整取,自己计划管理,体验理财的滋味. 第四,获得一些投资知识.可以集邮,集币等,有机会可以学习购买基金,债券. 第五,合理利用好零用钱,用于购买学习用品,交通费,以及同学间小额募捐等. 现今世界,理财能力是一个人得以生存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素质教育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内容.而要培养和锻炼这种能力,专家建议:在孩子八九岁就应当注意培养其理财意识,而到了中学这一理财观念的形成和定型时期,家长和学校更应积极做好引导工作. 中学生理财探究小组全体成员 指导教师:胡蕙
如果说我们是流星,至少我们闪烁过; 如果说我们是尘埃,至少我们存在过; 如果说我们是火焰,至少我们燃烧过; 今年10月,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关于这次缔造了历史的远征,早已不再是教科书上的简单记述,越来越多的史料被发掘、整理,从各个层面丰富着我们对这支军队的认识,那些光荣的前辈,也带着温热的呼吸,走到我们面前。当历史不再是已知的答案,而是回到一个创造的过程,就显得格外迷人。 走上前人的脚步,追溯前人的梦想.那些老革命老前辈留下的那些点滴,留给我们深深的感慨.长征已然不能重复,那个是时代那个环境那个时候的人造就了奇迹 ――长征. 但我们依旧踏着长征那精神的脚步,去追寻我们自己的长征. 大学生,天之轿子也.可现在的大学生早已不能体会当年长征的旅途和艰辛.可以说,我们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幸运于出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时代下,不幸于不能体会到过去人们创造这一传奇历史的艰辛.我们所能做的或许在某个夜晚仰望天空,看着那被历史刻上的漫天繁星. 大学是一座象牙塔,可我们走出象牙塔,要像红军一样去追求某种精神。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的此种思想道德教育建设,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努力营造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让大学生们以实际行动为老人家送温暖、献爱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青春力量。 今年8月的社会实践活动我班组织了大家前去献血宣传,和去敬老院慰问两件大事,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历来是强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在校大学生接触社会、锻炼自我、树立理想,培养和提高当代大学生社会实践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我们选择周浦敬老院,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关心老人还是应该从身边做起,我们身边就有老人。二是我们以为敬老院里可能会有过去参加红军的老党员,想去采访他们,这一点引起大多数同学的兴趣。 在许多人眼里,敬老院是孤寡老人的栖息之所。而现在,许多子女成群的老人主动走进了敬老院。他们有的以前是教师、工程师、干部,也有艺术工作者。选择敬老院,因为子女工作忙、家里楼层高、没人陪自己聊天;更因为在这里与同龄人朝夕相伴,共同的兴趣爱好,相近的人生观念,让他们更能感到夕阳无限好。 2006年8月23日我们到周浦敬老院,门外硕大的铜字刻着周浦敬老院几个大字。 走进大门一位热心的阿姨接待了我们,还一边给我们讲解敬老院的概况: 浦东南汇周浦敬老院位于浦东十八镇,周浦第一镇南侧在康沈路(老沪南公路)旁2186号,夏有习习东南凉风吹拂东有和熙光照射。 周浦敬老院创办至尽将有二十年,有了一支较强经验的管理机构和有一支较有经验护理人员队伍,镇政府投资200万元基础设施。本院占地面积10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绿地面积占总面积60%,做到住房规范服务特色化、厨房标准化、环境花园化的标准。房间有二人、三人、四人、全天24小时护理,间间有卫生设施,食堂饮食生熟分开,专烧特具病号饭。周浦敬老院现有床位220只,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共25名。 阿姨向我们讲解到:敬老院里其中50%以上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多数患有神经官能症或老年痴呆症等疾病,给护理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而且交通不是非常方便。 同学们分成了四个小组,前往不同的房间慰问不同的代养老人。起初在有些老人面前大家还显得很拘谨,但个别活跃性格开朗外向的学生十分热情带动了大家。有些老人患有老年痴呆症等等,同学们也耐着心和他们聊天,帮老人整理衣物,擦拭家具,听老人讲自己的过去,也与老人分享自己的校园生活。还为老人们表演了小节目,让这些在孤独中生活着的老人又一次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平时娇生惯养的我们,走出校园来到社会,走进老人。把老人当作朋友一样聊天,听老人们的事迹是如此的着迷,更让人感到高心的是,居然有的同学主动跑到外面小卖部买东西给老人。我们来的时候已经准备了点水果,点心,还有月饼。可远远不够,那些学生用自己平时的零花钱给老人们买吃的。这一幕深深印在我心里。 我们一行人从早上到中午12点,走了部分老人房间。慰问了老人们。到了老人吃饭的时间,大家就跟着负责分饭的管理员一起一边慰问一边帮助老人们进行就餐。有的老人就餐很不方便,一定需要一边喂才行。这时大家早已没有先前的拘谨同学们都争着给老人喂饭,虽然动作显的笨拙。可一见到老人的笑脸大家就笑的很开心。感觉像一家人似的其乐融融。 下午1点多,等我们吃完饭,一般这时老人们都出来散步和锻炼身体了.敬老院有个很大的院子,里面有很多锻炼身体用的运动器械.有相当多的老人们在散步和锻炼身体,看见我们来了.就和我们一起玩些小游戏. 通过聊天,我们了解了老人们日常的生活。老人们有些是在家呆不住,子女工作繁忙,有些是被子女送过来的。虽然有的刚刚不太习惯,不过时间长了逐渐习惯起来。 老人家在这里都过得很开心,他们有时间的时候会在楼下的树阴或者是楼上先房字里看一下电视或玩一下麻将,也有是到楼下做一些简单的锻炼的。因此,老人在这里也可算是可以晚年安康。 通过这次跟老人家的聊天,是我们明白的很多,明白到他们过去的经历,明白他们的辛劳,明白他们对他们儿女的记盼,更明白他们对我们的希望…… 敬老院的1楼住的老人大多是行动较为不便的。2楼的老人有相当部分是刚住进来没一年的。我们上了2楼,发现有些老人在和他们的子女聊天,有的老人在下像棋。 我们慰问到一个老婆婆,她居然哭了出来。很是伤心难过。我们耐心的和她聊天,听她说她把她的退休养老金都给了她的子女,她子女不管她就把她送到这里来,而且很少来看望她。有一位同学和阿婆说“我们都是您的子女。“并给阿婆表演节目,阿婆才破涕为笑,我们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到下午3点了,我们依旧不忘初来的目的,寻访老红军。我们去门访找到了那位阿姨,问了她敬老院里是否有老红军。很可惜,没有。我们顿时感到有点失望。可阿姨告诉我们有一位过百岁的党员。大家兴致一下子高了起来想去访问下那位百岁老人。 我们来到那位老人住的蓬屋顶房,我们等候在门口阿姨进去和老人说了声,我们健步迎上去,用双手搀扶着老人,跟他做介绍:“我们是建桥学院大二的学生’,今天我们来看看您!”,百岁高龄的他,慈眉善目,显得十分和蔼可亲。他笑着说“好!好!”,我们一一做了自我介绍。他一一点头表示欢迎。 这是一个几米大的房子,地是水泥地,旁边有个写字台和几个水杯。墙壁上挂着一副“毛主席万岁,共产党万岁“的行书字。字体显的各位苍劲有力道,落款有点模糊不清了。 我马上发现一张靠近门口的旧藤椅,估计这是老人平常坐的椅子,于是大家将老人扶到藤椅上坐下,同时我们将水果根据老人的意思放在旁屋的地上。听老人跟我们讲他过去的事情。 当我们说起长征的事,老人眼里泛出的了光芒。他说道:“虽然他没实际性参加过长征,可对长征十分了解。 老人说到说:“过去的长征很艰苦的!现在的年轻人还没有经历过艰苦的锻炼。“ 老人很为自己是党员而感到骄傲,他说:“如果没有共产党就没有现在的中国,没有可以让老人们安度晚年的家”。 我们一边慰问老人的日常生活一边有的同学帮老人整理了下房间。 老人家说完,我们不禁从心里充满了敬佩!后来我们问他:“您做为中国共产党员认为当年长征最重要是什么?”时,使我惊讶的是,老人家居然头头是道地说了四条:不怕牺牲;艰苦奋斗;官兵团结,关心群众......一个百岁的老人思维还那么清晰这不得不叫人尊敬和佩服!我们和老人在一起侃侃而谈,和我们讲述着他当党员和长征的故事,相处的非常融洽,不知不觉好几个小时过去了。 临走我们部分同学和老人一起合影留念。照完相以后,老人对我们说:“你们照片洗出来后能不能给我一张?上面写上你们的名字。”“好的,好的,没问题。我们过两天洗好后给您送来!”我们争着答道。 就这样,我们以这样一个结尾,告别了老党员,告别了敬老院,告别了这里曾几 何时拥有和我们一样梦想的老人们。我们回去的时候和来的时候拥有着两种别样 的心境。 或许我们慰问敬老院,已经不是单纯的来敬老院看望老人。而是怀着一颗赤诚之 心访问亘古时代老一辈革命家老一辈人梦想的深邃。 我想那个时候已成我人生中重要的回忆,那些可爱老人的笑脸。 我们拍了一叠照片回来,每次翻开相册一幕幕感人的现象:一位老人拉住了我们 志愿者的手,在志愿者亲自给他们喂饭穿衣时的喜悦,说出的那句话:不是“儿 女胜似儿女”。 我心中有点酸酸的,老人们毕竟还是孤独的,他们需要人关心,爱护,敬老院的 设施好并不是最主要的,而是更加需要社会上的一些关注。因为正是那些老人造 就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他们是历史的功臣。而他们现在仅仅需要我们的关爱,仅此而已。 老人们平日里很孤独,儿女大多不在身边,有的甚至没有儿女,他们要的也许不再是简单的金钱所能代替的,在生活的温饱要求之上,有人在身边那是最最开心的了.<常回家看看>里歌词写得好,老人要的是有人陪他们聊聊天交流一下心声。 我们现在自己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很多都已经不在了,所以看到老年人,我们可能会特别的想念自己已故的亲人,不自觉得就想和老年人们亲近亲近,就像对自己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一样,想要关心他们,照顾他们,而他们也会把我们当成孙女,孙子一样,拉着你的手,把他们的那份慈祥加注在你身上,而我们也欣然地接受了。 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从孩童到青年,从青年到老年的过程,经历生与死。我们现在还是青年阶段,未来亦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要走,如何走下去,我想,每个人都应该心中有数。也许当我们走完我们的人生旅程,该休息时,是否也会象敬老院的老人那样快乐开心地度过自己的晚年呢? 在某个敬老院的墙壁上有这样一段话:孩子!当你还很小的时候,我花了很多时间,教你慢慢用汤匙、用筷子吃东西。教你系鞋带、扣扣子、溜滑梯、教你穿衣服、梳头发、拧鼻涕。这些和你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是多么的令我怀念不已。所以,当我想不起来,接不上话时,请给我一点时间,等我一下,让我再想一想……极可能最后连要说什么,我也一并忘记。孩子!你忘记我们练习了好几百回,才学会的第一首娃娃歌吗?是否还记得每天总要我绞尽脑汁,去回答不知道你从哪里冒出来的吗?所以,当我重复又重复说着老掉牙的故事,哼着我孩提时代的儿歌时,体谅我。让我继续沉醉在这些回忆中吧!切望你,也能陪着我闲话家常吧!孩子,现在我常忘了扣扣子、系鞋带。吃饭时,会弄脏衣服,梳头发时手还会不停的抖,不要催促我,要对我多一点耐心和温柔,只要有你在一起,就会有很多的温暖涌上心头。 孩子!如今,我的脚站也站不稳,走也走不动。所以,请你紧紧的握着我的手,陪着我,慢慢的。就像当年一样,我带着你一步一步地走。 若为人子女也不懂得如何体谅他们,那他们便只能于痛苦中渡过余生,黑暗中逝去…… 我想,只要我们在自己的人生中付出过,努力过,无论成败,我们都已拥有了自己一段美好的回忆。我们没有好遗憾的了。现在我可以想象,那时候的我们是否也会像今天老人院中的老人那样知天达命呢?一定会的。 现在离那次慰问敬老院已经相隔有段时间,可我依然还是会想起那位百岁面前老人,老党员。他的笑脸时常浮现在我面前。我想如果有空的话,我一定会去在看望他老人家的。人生七十古来稀,何况接近百岁。他是历史的见证人,是中国文化建设的见证人。又是长征的见证人。 长征------这个词在某种意义上已经不是单单长征本身那么简单,长征是中国共产党,是那批有梦想的人们留下的传奇。是一种精神,一种为他人服务,为创造和谐美好社会的一种精神。 志愿者------一个新时代的名词,那是一帮有志青年,怀着自己的梦想前进,但与过去相比不变的依旧是那长征精神。 从意义上来说,这时我们成长了。一次敬老院的慰问,使我们跨越时间和空间的局限访问了那些老人年轻时的点点滴滴。我想那就是生命所创造的财富,异常珍贵。 十年,二十年,三年,四十年……当我们老的时候,是否可能在那个时候又会想起那时候的老人,是否又能过的比他们幸福呢?这一切都是问号,自己的人生由自己来把握。那个时候或许我们也成为历史的功臣,成为新中国历史长流中璀璨的一个颗心。
简单一点的可以去参观一下博物馆、科技馆、名人纪念馆,然后回来写感想;或者找几个同学搞点小活动,比如打环保的牌,调查一下环境污染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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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
摘要:伴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进步,社会保障权在一国所受的保障情况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从社会保障权的概念与性质出发,在对社会保障权应受宪法保障的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现状与其它国家的宪政实践,得出了我国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完善策略。对我国社会保障权的完善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修宪
从社会保障权的发展进程来看,目前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是否进步的标志。而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权的确认与保护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已有的社会保障权缺少宪法的有利保护。因此,本文从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层面出发对社会保障权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
一、社会保障权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公民提供一系列的基本生活保障,使得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灾害及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而该制度的核心,即社会保障权,也成为了公认的公民所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P。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社会保障权,具有法定性、复合性、非对等性以及母体性等法律特征。社会保障权之所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因为:首先,社会保障权是为了实现人的生存权与发展权而存在的,社会保障权是维系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必备组成要素,因而其应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其次,社会保障权随着人类历史进步而逐步确立,同时社会保障权在权利保障方面与其它的公民基本权利存在着区别,社会保障权的保障需要国家和社会作为保障义务的主体确保社会保障权的实现。
二、社会保障权应受宪法保障的原因分析
社会保障权作为一项权利受到宪法的保障是有一定的必然性的。本文从社会保障权的历史进程与其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两个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
十九世纪末期二十世纪初社会主义运动中所提倡的人权主要指的是社会权。与第一代人权相比,社会权的提出,体现了社会公平应有的价值,其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纠正由于过度的自由竞争而导致的社会不公平,确保社会正义与安全,进而实现人们能够有尊严的生活。社会权所具有的内容体现在各国的宪法与国际性人权文件中。学者们将狭义的社会基本权确定为社会保障或社会安全相关的权利。中间的社会基本权被分为社会安全、社会保障和经济权利,广义的社会基本权则包含经济、文化与社会三方面的权利。从学者的三个不同的分类已看出社会保障权都包含在社会权之中。从社会保障权的历史进程而已看出,其的实现需要国家积极行为的配合,社会保障权能否实现对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为实现自身必要利益、主张或者自由。也就是说,社会保障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其不但依赖于宪法中的有关规定,同时还要设计包括社会因素以及观念因素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尤其是社会政治状态对社会基本权利的影响极大。社会保障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个人针对国家所提出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是公民作为个人为了维持自身存在的最基本的基础权利。社会保障权作为维护公民作为个人的尊严与价值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其本身是无法用其它公民的基本权利所取代的。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其必然要发挥在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方面的作用,因而,社会保障权应受宪法保障。
三、我国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现状
我国2004年修订的宪法中,在第14条、第33条、第44条以及第45条,都为我国公民享有社会保障权奠定了法律上的基础。也就是说,我国社会保障权已经在宪法中得到了体现,取得了应有的宪法地位,但是这并不等于社会保障权在我国已经成为宪法所确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从我国目前社会保障权保障的实际情况来看,和社会保障权联系密切的宪法规范还存在一定的不完善。
《宪法》第33条3款规定: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该条款从表述上来说,是人权保障原则的概括,其本身只是方针条款,不具有具体法规范所具有的拘束力,公民的包括社会保障权在内的相关权利受到侵害后,是无法援引该条款来获得权利上的救济的。
《宪法》第14条4款规定:国家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第44条规定:国家实行退休制度。这两点规定是社会保障权的制度保障,但是宪法并没有规定公民可以据此提出权利要求与权利救济。尤其是后面一点,其仅仅规定退休制度,使得享受该制度的主体范围确定为我国的部分公民。
《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该条款作为社会保障权方面的核心条款,在表述上没有采用社会保障权的概念,而是用的物质帮助权。物质帮助权在我国没有明文的权威解释,因而导致其本身的含义不明。同时,该条款中的一些规定具有方针性特点,是作为政策性条款存在的,其本身在性质与效力方面与第44条和第55条关于社会保障权的作用相同。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在我国现有的宪法规定中只设定了以上四个条文,因而其在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方面还应进一步完善。
四、我国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的完善策略
上个世纪以来以宪法保障的方式确认社会保障权所具有的地位已经成为国际趋势。社会保障权通过宪法确定地位开始于1917年的《墨西哥宪法》,该宪法规定了社会保障权的内容。除了此种宪法保障方式外,还有的国家以司法判例解释宪法的方式进行社会保障权的确认。结合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如下的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对宪法进行解释说明;二是宪法修订。
对宪法中所规定的社会保障权进行解释说明,即通常所说的释宪,其方式是通过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所具有宪法解释权,将我国现有宪法中所规定的物质帮助权作扩张解释,将其扩张解释为社会保障权。该策略的采用就会导致与现有宪法的第14条、第44条中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因而该途径是不适合采用的。
宪法修订,即直接对宪法进行修改。该方式在很多国家中被采用。在该方式的应用中,我国可以借鉴其他国家或者国际人权法中关于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相关经验,对宪法进行修改,在对现有宪法中规定的社会保障权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确定社会保障权的宪法新条文。在新条文中从国家义务与公民权利两方面出发,来确定社会保障权的内容。一方面确定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应尽的义务;另外一方面从公民权利角度出发,确认社会保障权中公民应有的基本权利。除此以外,民法以及刑法等其他相关法律以及法规也配合我国宪法保障社会保障权的需要,进行合理的调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实现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
总之,社会保障权不仅仅是作为人权的要素之一,同时也是宪法应保护的基本权利。宪法保障在社会保障权保护方面所具有的不可比拟的优势成为社会保障权实现的最优途径。因而,有必要随着我国宪政与法治的发展,通过对社会保障权进行宪法保障的努力,而确保宪法保障社会保障权功能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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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老年社会保障问题
【摘 要】 本文分析了老年社会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的途径。要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管理水平,增加财政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
【关键词】 老年人;社会保障现状;生活现状;政府职责;社会服务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发展带来的一个大趋势。联合国曾规定:60岁及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比重的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比重的7%,即可称为老龄化国家。根据我国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亿,超过总人口,表明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同时自20世纪70年代起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得现阶段独生子女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老人的养老问题从以往传统的依靠子女的家庭养老转变为依靠政府及社会的养老模式。因此中国的老年社会保障问题已经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严峻而紧迫的民生问题。
一、老年社会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
1、老年人社会生活现状
(1)随着计划生育刚性政策的推行,中国的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如果依靠传统的家庭养老,一般正常情况下,一个成年的独生子女在结婚前要照顾两位老人,而在婚后一对夫妇要照顾四位老人和一个孩子。由于现今城市住房、生活习惯、个人性情等因素,老人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和子女居住在一起,从而使得中国传统意义上的依靠子女的家庭养老模式发生了改变。要么老人各自生活成为空巢老人;要么也只能有一对老人跟随子女生活,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老人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定一致,有的针对户籍地的优惠政策或补贴由于老人居住地与户籍地的不一致而无法享受。
(2)“双轨制”的存在,使得老年社会保障制度缺乏公平性,而区域差异、职业差异、城乡差异等更加剧了老人晚年生活的不同,特别是农村失去了劳动能力的老人,若没有子女的照顾生活将会变得更加困难。根据老龄委发布的《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主要数据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社会养老保障的覆盖率城镇达到了,月均退休金1527元;而农村只有,月均养老金只有74元,这无异于杯水车薪,根本无法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
(3)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的身体条件也变得越来越差,因此老人的医疗保障问题成为每个家庭关心的问题。
随着医疗保险的逐步深入,住院报销的比例及门诊报销的慢性病种类也在逐步扩大。但是,由于受到使用条件和人员限制,好的医疗设施相对集中于大医院,而大医院则多数都在大中城市,因此对于医疗保险存在地区差异,而这种差异将会导致贫富悬殊加大。例如,生活在城镇的老人生病可以直接就近到医院看病,需要住院则直接报销,住院成本小;但是生活在乡村的老人受条件限制是小病扛、大病才去医院,但是有的大病当地医院受医疗设施和人员的限制,可以做出诊断但是无法医治或医治效果不佳,需要转院到大医院。先不说由此产生的生活成本,单就医疗报销来说就会减少10%-20%,甚至30%,使得本就不很富裕的家庭更加贫困。
2、老年人社会保障现状
(1)养老保障制度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叶,起步较晚,还没有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养老制度。
如资金困难、养老金基金增值难以保证、政府执法不严、最棘手的农村养老保障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特别是农村养老的基础保险金和养老金标准过低,无法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另外,计划生育政策与传统养老模式的矛盾都表明中国的养老保障还没有从制度上得到完善。
(2)政府及社会的责任和服务意识不强。
由于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家庭趋于小型化,再加上经济发展推动人员流动,加剧了空巢老人比例的加大。到2010年,我国城乡空巢率分别为和。空巢老人普遍存在日常生活无人照料,精神缺乏安慰,经济、物质生活困难,疾病无人过问,孤独寂寞等问题,特别是高龄、独居、体弱多病的老人这一现象更为明显。而从空巢老人对政府及社会的帮助情况来看,根据民政厅的调查有的老人对社区(村)医疗保健服务的满意度评价为一般或不满意,有的老人从未得到过帮扶。因此,空巢老人不仅需要子女及亲朋的照料,更需要政府及社会帮助体系的建立健全。另外,对于跟随子女一同居住的老人,特别是对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老人,也有享受政府补贴和社会帮助的权利。但是,根据我国现行制度,对老人医疗报销、健康体检、政府补贴等一些优惠政策都需要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致使这部分老人不但享受不到优惠,而且还加重了经济负担。使得老人只能在做空巢老人放弃亲情和得到亲情放弃优惠之间做出两难的选择。
二、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的途径
1、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都要依法完善职能,严格执法,落到实处,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出符合中国社会的养老保障制度。特别是棘手的农村养老保障,要根据农村老人的实际,制定出符合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及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止2009年,我国参加新农合的农民达到了亿,参合率为,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达627亿元,占新农合筹资比例的。但是这些都没有改变地区差异、城乡差异所带来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农民看病依然成本偏高,小病不用看,大病看不起。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将现行的按地区统筹改为全国统筹,真正做到“病有所医”,不“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另外,由于农村经济条件差别大,收入不稳定等因素,因此在缴费数额及补助比例上要有灵活性。
2、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管理水平
鉴于目前独生子女越来越多的现状,急需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目前全国60岁以上的老人有亿,养老床位150万张,仅占老年人口的,同时还需要至少1000万名养老护理人员。因此社会保障服务要做到覆盖范围广,需要合理配置养老资源。不仅要有收住经济实力强、条件好的高标准、高档次的养老机构,更多的要有面向全社会的、收住低收入人群的一般养老机构。对于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老人,需要更灵活、更人性化的服务。例如,对老人是否在世的审验能否利用网络等高科技手段进行,而不需老人每隔一定时间就要回户籍地一次进行签字确认;又或者能否对60岁以上的老人放宽户籍管理政策,让老人有更多的选择余地,使得各项优惠政策能够切实落实到位,真正做到老人 “老有所依”、“老有所靠”、“老有所养”。
3、增加财政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
通过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预算,明确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和用途,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并且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应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各级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
总之,社会老年保障问题的解决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进步的过程,需要政府及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只要各级政府能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扶持企事业单位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在老年社会保障中的作用,推动各地老年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有针对性的创造结对帮扶、认养助养、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等形式多样的救助帮扶体制,只有这样,才能普遍为贫困老人提供多样帮扶,社会老年保障问题才能进一步得到有效缓解。
【参考文献】
[1] 张敏杰.老年社会保障——一个严峻而紧迫的民生问题[J]. 理论与研究,2013(1)32.
[2] 王向阳.浅议老年人社会保障的法律[J]. 经济研究导刊,2013(6)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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