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法院接连发生了多起被告人脱逃事件,与此同时基层法院刑事案件的数量逐年递增,同时越来越多案件呈现出复杂性。随着形式的发展和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对司法警察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面对基层法院审判任务不断加重的新情况,如何提高司法警察刑事案件庭审警务综合保障能力是摆在司法警察面前的新的问题和挑战,也是人民法院实现司法为民宗旨、提高司法能力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笔者针对当前司法警察工作的特点,谈谈如何加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刑事案件庭审警务保障。
1、不断提高司法警察思想认识,从思想上真正确立为审判服务的理念,
(1)确实增强服务意识。要进一步明确法警工作的出发点和目标点,始终把服务保障审判中心任务作为法警工作的第一需要,为审判工作提供良好工作环境,满足审判工作需要。如按时将人犯提押到指定地点、庭审中维护法庭秩序。做好法庭警卫,根据庭审工作需要,传唤证人,出示证据,处置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等,充分发挥其服务职能作用。
(2)增强责任意识。通过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靠典型引导,以先进典型激励人、教育人、鼓舞人,使干警学有目标,赶有榜样。弘扬时代精神,学习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模范事迹和先进经验,对照典型找差距,在警队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风气。同时,利用典型反面事例的警示作用,消除松懈、麻痹、侥幸等思想,切实提高法警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责任,防范于未然。
(3)增强岗位意识。要把法警工作的位置定准,既要强化法警工作为审判工作的服务意识,又要克服法警工作低人一等的错误思想,积极当好配角,立足岗位奉献,在法警岗位上为审判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2、警队建立并强化庭审保障预案机制,有效提高警务保障能力。
对于案情复杂、重大案件要做到一案一预,这类案件是:(1)涉黑、涉恶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2)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等集团或者团伙犯罪案件;(3)开庭前已经有迹象显示可能出现当事人亲属等围攻情况的案件;(4)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5)敏感案件;(6)其他可能出现扰乱审判秩序,具有出庭风险的案件。因此,开庭前要对案件情况有一个较充分的了解,增强预见性,对矛盾可能激化、情绪反差大等情形,提前做好预防,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的警务保障预案。预案要明确参加案件庭审警务保障工作的每位法警的工作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只有建立并强化庭审保障预案机制,对每次案件庭审警务保障工作做到心中有数,不打无准备的仗,才能有效提高警务保障能力。
3、抓好刑事案件庭审中的提押、看管、值庭、安检等重点环节的警务保障工作。每位法警应做到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在庭审各个环节中应注意以下细节:
(1)提押、还押是司法警察保障刑事案件开庭的必要程序和保证刑事案件正常审理顺利的重要环节,但也是刑事被告人最容易脱逃的时机之一,做好提押还押工作相当重要,司法警察除了认真执行最高院的押解规定外,不能忽视以下几方面:一是要把握好出发时间。目前法院离看守所比较远,加上提押刑事被告时又是市民上班高峰期,为了保证能按时开庭,提押法警应该根据本院的基本情况,选择最佳路线,确定出发时间;二是要询问看守所民警,了解犯人在看守所或羁押场所的改造表现,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尤其是身体状况,有无传染疾病,以便采取相应措施;三是要注意在提押途中保证贴身提押,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即押解警力多于被告人数;对于多被告同案犯应将多被告分离座位,防止他们用眼神、语言传递信息,并密切注意他们的举动,防止他们进行串供;对于重大案件的刑事被告,应按照押解条例的要求,分车押解保证一人一车;四是在将被告人押回看守所或其他羁押场所时,应再次核对被告人的身份、人数,妥善办理登记、交接手续,避免出现差错。还应观察被告的表情变化,被告在开庭时看到亲戚或朋友时会产生变化,或案件审理情况、宣判结果跟他预期的不吻合,都可能引起波动,应防止其过激行为发生;五是提还押过程中对于被告提出有关案件的咨询,押解法警不予给以回答,以免引起被告思想的变化和情绪的波动,应阻止其询问,应答复法庭会依法审理、公正宣判的。六是法警押解人犯出入法庭时,须在人犯侧后,抓其手臂,动作要规范、文明、大方。
(2)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为指导方针,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执行看管工作的法警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警容严整,高度警惕,密切注视人犯的动态及神情举止,严防人犯自杀、自残、行凶、逃跑、串供、传递信物及其他不法行为的发生。执行看管工作时必须有正式法警参加,合理配备看管人员,但最少不能少于两名法警,对重犯、要犯、死刑犯要增加看管警力,并有队长带队监督,有女性人犯时要配有女法警看管。有条件的基层法院,可以做到同案人犯隔离看管。人犯在羁押室有违章、不法行为时,要及时制止,以免发生不测,但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看管人犯的法警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做其他工作,不准翻阅书、报,不准与人犯或其他人员谈论案情。人犯须去厕所的,应由两名法警紧盯紧守,不准私自打开戒具,必须有两名法警分前后押从,解手时,看管法警分左右两侧站立在人犯两旁,确保人犯始终处在法警严密监视之下。不允许外来人员及被告人亲属会见,递送食品、钱物和传递口信。
(3)值庭过程中,法警应精神集中、态度严肃,避免出现精神懈怠,注意力分散的情况。不擅离岗位,不让无关人员接触被告人。如果发生旁听人员哄闹法庭等突发的情况时,负责押解的法警要第一时间控制住在押人犯,迅速将其带离法庭。由负责安全保卫的法警保护审判人员的人身安全,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妥善处置庭审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4)安检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进入审判区域的旁听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并登记。在核实其身份时可采用盘问的方法,盘问要由浅入深,问明受检对象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要弄清携带物品的种类,盘问中应注意其表情、动作、语言的逻辑性,善于发现疑点。利用安全检查门、手持金属探测器对其进行严格人身检查,对随身携带物品的检查要按一问、二看、三听、四闻、五摸、六开的顺序进行。严禁当事人将违禁物品带入法庭,维护审判秩序,确保法官安全;安检过程中,法警要认真负责,文明执法,以高度的责任心履行好安检职责。
4、警队学习常态化,建立相应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等各项规则。坚持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用熟练的业务技能履行法警职能。
5、加强业务技能训练,建立长效训练考核机制。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等形式多样的业务训练,训练内容突出实用性,训练方法注重实战性、训练质量讲求实效性,实行工训合一管理,发挥骨干传、帮、带作用。在提高法警快速反应能力和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上狠下功夫,不断提高法警技能战术水平,做到拉得出、反应快、保障有力,确保刑事案件庭审正常有序的进行。
6、建立并完善外部借警制度。警队要想办法克服警力不足等实际困难,统筹警务力量,优化警力配置,科学用警。在现有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大队要加强与支队的沟通协作,及时得到支队和其他基层法警大队的警力支持。通过建立用警合作机制,你需我助,我需你援,机动灵活,快速应变,以达到在非常特殊情况下有足够的警力满足警务工作保障的需要。
刑事案件庭审保障工作也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司法警察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以积极主动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努力为审判工作构筑起一道牢固的安全屏障,为审判工作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