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式家具与现代主义家具之美家具,可以说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开始,便与我们难舍难分。 从古至尽、不分地域,只要有人类生存发展的地方就会有家具文化的痕迹。在家具上的设计可以客观的展现一个时代审美倾向,而至今我个人认为所见过的最美最有魅力的是明式家具与现代主义风格的家具这两种。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便是样式上的简洁,功能上的合理。这种简洁它不会因时代的变迁而失去设计感,这种美着实让人感动。将现代主义年代的家具与中国黄金时期的家具作一比较,时间是16、17世纪与19、20世纪,这样两个不同时期的家具放在一起,他们同样具备现代感。这让我们思考是否简洁的设计可以历久弥新?结构功能主义的设计是否生命力更持久?先看一下明代家具的特色,古典中国明代家具具备了一种永恒的普世的美感。明代当时的中国,对它的文人学者而言是一个流动的社会,这样一种社会形式也在家具上产生了反映,为了流动和旅行的需要,家具既需要实用,又需要方便拆卸、折叠,因此它不会采用浆胶、钉子或任何永久粘和的方式去制造它们。这样的家具就要求了这个民族和时代的人民具备了强烈的理性思维,同时在工艺上精益求精,就使得明代的家具在中国其它时代的家具行列里显现地如此的卓越不群。明代家具:造型简练、以线为主:严格的比例关系是家具造型的基础。与功能要求相符,无累赘,整体感觉就是线的组合。其各个部件的线条,刚柔相济,挺而不僵,柔而不弱,表现出简练、质朴、典雅、大方之美;结构严谨、作工精细:卯榫结构,是科学和艺术的完美结合。时至今日,家具仍然牢固如初;装饰适度、繁简相宜:装饰手法,多种多样,雕、镂、嵌、描,等。装饰用材也很广泛,珐琅、螺甸、竹、牙、玉、石等。但决不贪多堆砌,也不曲意雕琢,而是根据整体要求,恰如其分的作局部装饰;木材坚硬、纹理优美:自然优美充分利用木材的纹理优势,发挥硬木材料本身的自然美,这是明代硬木家具的又一突出特点。明代硬木家具用材,多数为本有美丽色泽与木纹地高级硬木,黄花梨、紫檀、鸂鶒木等。比较一下现代主义设计下的家具,提到现代主义,必须提到功能主义风格的家具,则起源于德国现代主义之祖的包豪斯学院,包豪斯推崇“功能决定形式”,与当时的欧洲开始流行奉信新教有关,这样的观念与中国古代的儒家文化提倡的简朴节约相似,都追求着朴实无华的美感。包豪斯运动带领下的现代主义设计作品与传统流派拉开距离,扬弃了以前欧洲传统的家具中那种繁复的表面浮华的装饰,而是用“少即是多”的理念传达着现代主义风格的美丽。这里的"少即是多"的理念设计出来的作品的感觉就与明式家具中造型简洁、以线为主的要点相合拍。现代主义家具的设计作品中的装饰更是通过它本身的造型与材质的运用,一气呵成的产生自身的装饰美感,而拒绝那种后来加上的,所谓的“点缀” 的任何装饰手法。现代主义的家具设计尝试使用各种各样的欣欣材料,就象明式家具中运用木材本身的纹理优势一样,现代主义的家具中使用的各种各样的材料也力求体现他们本身呈现出来的美感,如彩色的各种塑料,纤维,玻璃……还有使用钢管,胶合木等一些廉价的素材,并不是再象欧洲传统那样再再昂贵的木材上雕饰各种花纹或者再镶金嵌银。包豪斯的设计师们坚信借由金属、夹板、塑胶、玻璃等新式材质,加以工业制造,能大量生产出兼具美学与经济实用的家具。而随着工业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包豪斯的设计风格更加入了人体工学的研究和新式材质的开发。无论是造型独特的椅子,或是强调舒适感的沙发,其功能性与装饰性恰到好处的结合。并且现代主义家具的设计与明式家具一样,需要流动便携,于是这个共同点符合现代的口号“形式追随功能”即,功能主义。这一原则衍生出自己的一套审美体系——简约主义、极简主义……并产生了许多功能形式完美统一的理性主义的优良设计。明式家具与现代主义家具的设计样式,其实为我们提供的是一种生活的形式之美这样的设计给人提供了一种很好的精神方面的生活方式,使人不被俗世所困,可以更注重原始本能的生活形态,以及满足人对精神世界追求的一种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