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版权协议书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人:(甲方)词曲着作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编:
手机: e-mail:
报酬支付银行及账号:
受托人:
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作品为自创歌曲或拥有其版权及相关邻接权(作品具体名称见附件《作品登记表》).
鉴于乙方具有版权保护职能,接受委托后具有版权认证,版权保护,版权代理等相关权限.
基于上述方面,为使甲方作品得到相应的版权保护和维权措施以及作品更好的发展、传播。甲方决定将作品交由乙方进行版权认证和代理,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需将认证作品相关资料如:歌词,曲谱,歌曲mp3,作者资料等上传至乙方指定合作网站:并授权原创天下将甲方歌曲在本站进行展示、播放、推广。
(2)甲方需支付乙方每首30元版权登记认证费,在资料上传后的三日内银行汇款至 :户 名:上海市文化艺术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3)甲方在得到版权登记认证证书日起,如发现有他人侵权现象,可向乙方举报。乙方将在5个工作日内取证,并提供律师协助维权。
(4)甲方同意将其作品授权乙方代理其作品与第三方进行商业合作。所得利润扣除营业税后,70%归甲方所有,30%归乙方所有。所得税由各自承担。
(5)甲方保证享有授权乙方委托的权利,并无以相同的方式授权于其他管理部门。
(6)甲方可以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向乙方提出要求,进行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7)甲方保证拥有上述授予乙方的权利。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权益,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需在甲方版权费到帐起30个工作日,完成对甲方音乐作品的登记认证工作,并将登记认证证书邮寄给甲方保存。
(2)乙方需负责对甲方登记认证作品进行推广及宣传。
(3)乙方同意甲方授权,为乙方代理其作品与第三方进行商业合作。所得利润扣除营业税后,70%归甲方所有,30%归乙方所有。所得税由各自承担。
(4)乙方在实施本协议的过程中,应尊重甲方享有的参与权、知情权,同时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5)乙方为了有效保护甲方授权的权利,有权聘请律师代替甲方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如何诉讼及诉讼成本等,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共同商议决定。
(6)乙方受托甲方授权的权利带来的收益(含诉讼收益),按实际收益扣除 10 % 服务费后,及时支付给甲方。(税收各自承担)
(7)乙方根据《着作权法》规定使甲方授权的权利得到尽可能有效的保护。
3. 所得利润支付方式:
(1)乙方在每次实际收到款项后十个工作日之内,将应付甲方金额按甲方指定友情链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税收。
4. 本合同有效期为5年,至期满前60天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自动延续5年,之后照此办理。
5. 甲方有权通过终止本合同收回授权乙方代理的权利,但应书面通知,在通知前签订的合同仍然有效,直至履行完毕止。
6.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 本合同变更及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8.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9. 本合同视同授权委托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XX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XX年 月 日
委托人:(甲方)词曲著作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 邮编:
手机:e—mail:
报酬支付银行及账号:
受托人:(乙方)上海市文化艺术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作品为自创歌曲或拥有其版权及相关邻接权(作品具体名称见附件《作品登记表》)。
鉴于乙方具有版权保护职能,接受委托后具有版权认证,版权保护,版权代理等相关权限。
基于上述方面,为使甲方作品得到相应的版权保护和维权措施以及作品更好的发展、传播。甲方决定将作品交由乙方进行版权认证和代理,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需将认证作品相关资料如:歌词,曲谱,歌曲mp3,作者资料等上传至乙方指定合作网站:。并授权原创天下将甲方歌曲在本站进行展示、播放、推广。
(2)甲方需支付乙方每首30元版权登记认证费,在资料上传后的三日内银行汇款至:户名:上海市文化艺术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开户行:022553—工行静安寺支行
帐号:1001255309214443206
或邮局汇款:收款人:上海市文化艺术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238号106室
(3)甲方在得到版权登记认证证书日起,如发现有他人侵权现象,可向乙方举报。乙方将在5个工作日内取证,并提供律师协助维权。
(4)甲方同意将其作品授权乙方代理其作品与第三方进行商业合作。所得利润扣除营业税后,70%归甲方所有,30%归乙方所有。所得税由各自承担。
(5)甲方保证享有授权乙方委托的权利,并无以相同的方式授权于其他管理部门。
(6)甲方可以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向乙方提出要求,进行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7)甲方保证拥有上述授予乙方的权利。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权益,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需在甲方版权费到帐起30个工作日,完成对甲方音乐作品的登记认证工作,并将登记认证证书邮寄给甲方保存。
(2)乙方需负责对甲方登记认证作品进行推广及宣传。
(3)乙方同意甲方授权,为乙方代理其作品与第三方进行商业合作。所得利润扣除营业税后,70%归甲方所有,30%归乙方所有。所得税由各自承担。
(4)乙方在实施本协议的过程中,应尊重甲方享有的参与权、知情权,同时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5)乙方为了有效保护甲方授权的权利,有权聘请律师代替甲方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如何诉讼及诉讼成本等,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共同商议决定。
(6)乙方受托甲方授权的权利带来的收益(含诉讼收益),按实际收益扣除10%服务费后,及时支付给甲方。(税收各自承担)
(7)乙方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使甲方授权的权利得到尽可能有效的保护。
3。所得利润支付方式:
(1)乙方在每次实际收到款项后十个工作日之内,将应付甲方金额按甲方指定付款方式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税收。
4。本合同有效期为5年,至期满前60天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自动延续5年,之后照此办理。
5。甲方有权通过终止本合同收回授权乙方代理的权利,但应书面通知,在通知前签订的合同仍然有效,直至履行完毕止。
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变更及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9。本合同视同授权委托书。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xxxx软件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高新区xx二巷24号
通信地址:xx高新区xx二巷24号
乙方:
注册地址:
通信地址:
鉴于:
1. 甲方是专业从事互联网内容服务、宽频服务、无线增值服务和3G内容服务的专业公司。现与中国大陆电信运营商合作为运营商用户提供增值电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彩信、IVR、WAP、彩铃/炫铃、明星语音、音乐视频、手机图片、手机流媒体等)。
2. 乙方拥有音乐制品(包括但不限于词曲版权、表演者权等)、明星图片、明星语音等(以下简称“授权内容”)的权利所有者或权利代理人,乙方拟授权甲方在互联网服务、增值电信服务、SKYPE铃音等领域中按本协议约定使用乙方之音乐制品、音乐视频、明星图片、明星语音等(由此产生的互联网产品及增值电信产品等,简称“合作产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合作事宜等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 合作内容
、双方将在互联网服务及增值电信服务领域进行合作。
、乙方向甲方提供拥有百分百版权或具有合法许可使用权的内容资源,供甲方制作成合作产品,具体的内容资源以附件约定为准。
2.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将利用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源制作合作产品。
、甲方负责互联网及无线信道的畅通,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与维护。
、甲方全面负责与电信运营商商谈接入电信运营商平台的商务事宜和技术接入事宜,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将合作产品利用自己的下载平台、甲方合作伙伴的推广平台、合作电信运营商平台等供用户浏览、下载。
、甲方负责通过各种渠道对合作产品进行推广,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
、过互联网、WAP、IVR等方式将合作产品提供予用户试听;
、通过互联网为用户提供歌曲的在线卡拉OK应用;
、通过平面媒体、电视媒体、广播媒体、手机终端等途径或载体进行推广;
、通过FLASH、MV等形式进行推广;
、通过CD、DVD、卡带等载体,以在专辑封底印刷或夹带宣传单页等方式宣传双方合作业务;
、使用乙方艺人的肖像图片及相关资料制作宣传页、体验卡等宣传品,以各种途径进行发放。
、乙方授权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授权内容通过改编等方式制作成个性手机铃声、个性彩铃等合作产品。
、甲方负责就合作产品所产生的信息费收益与电信运营商进行结算,并按本协议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
、甲方负责就合作产品为用户提供客户服务,处理相应的客户咨询和投诉。
3. 甲乙双方将按本协议第4条的约定对本协议项下合作所产生的收益进行分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或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内容资源,并按甲方要求为甲方及其各关联公司就授权内容分别出具授权证明。
、本协议期间如乙方增加任何新签约艺人,或签约艺人有任何新专辑或新增内容/歌曲,乙方可将新签约艺人的歌曲/内容,新专辑及新增内容/歌曲授权予甲方使用,并出具相应的授权证明。
、乙方负责在其签约艺人发布新专辑的CD、DVD、卡带等载体中,以在专辑封底印刷或夹带宣传单页等方式宣传双方合作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合作产品代码、歌迷俱乐部专用代码和指令、IVR号码及其它相关合作业务)。
、乙方保证对向甲方提供的内容资源拥有全部版权或已获得权利人或权利人代理人的合法授权,并保证该内容资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也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可以授权甲方用于本协议项下合作业务。如乙方所提供的内容资源导致任何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若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源的使用期与本协议有效期存在冲突,以内容资源的使用期为准。其到期前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出具书面的《下线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如无异议,须按照《下线通知》约定的时间将内容资源下线。
、授权人、演唱者、词曲作者之间的纠纷,甲方不负责。
4.合作分成与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将对本协议项下合作产品产生的纯收益进行分成,纯收益指用户使用合作产品产生的全部信息费收入扣除电信运营商呆坏帐、代收手续费或信息费分成、通讯成本后乘以实际结算比例所得到的收益(各项成本费用及实际结算比例根据电信运营商每月实际执行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甲乙双方的分成比例为70%:30%,即甲方占纯收益的70%,乙方占纯收益的30%;因乙方为个人,甲方将为乙方代交个人所得税,具体明细按国家出台规定。乙方分成收入=[全部信息费收入-(全部信息息费收入*中国移动代收手续费比例50%)-(全部信息费收入*坏账率)-(全部信息费收入*税率)]*乙方分成比率30%-(个人所得税所扣款)
、结算:甲乙双方将按月结算,甲方每月28日将上月结算对帐单提供乙方确认无误后,将乙方税后应得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帐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若由于电信运营商未按时与甲方结算而导致甲方与乙方的结算延误时,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后,其迟延支付行为将不被视为违约,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办法。
、如电信运营商有关资费标准变动,甲乙双方应按照电信运营商颁布的相应规定以书面形式重新确认上述甲乙双方的纯收益分成方式。
5.、税务
、甲乙双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之任何税款。
、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付款方需为收款方代扣代缴相关税款,付款方将在应向对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相应税款。
6.声明与保证
、甲乙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其有资质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适用法律的限制,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
、任何一方违反了上述声明、陈述和保证即被视为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应按本协议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保密条款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问、授权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2年内,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8.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若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关于其违约行为的上述通知后10日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
、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提前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9.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甲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0. 协议期限与终止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的,按后签字盖章日期为生效日期。本协议有效期为伍年,协议期满前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将就本协议续签或变更事宜进行协商。
、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甲乙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11.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如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 其它条款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在不影响协议目的的情况下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xxxx软件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20xx年 xx月xx日
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20xx年 xx月xx日
论文中文题目:
论文英文题目:
稿件号:
全体著作权人: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法》,上述论文全体著作权人:
1. 保证本稿件的内容未曾正式发表过,无一稿两投。
2. 保证文中无政治错误,无政治、军事和科学技术泄密情况,并已经过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保密审查 (盖章证明)。
3. 保证全体作者的署名及排序没有异议。多单位合作的稿件,保证单位排序没有异议,且无知识产权纠 纷。在论文修改过程中,如有增减作者或变更署名单位,需全体作者同意或第一署名单位出具证明。
4. 由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负责论文的修改、答疑、校对、支付审稿及其他出版费用及稿酬等与稿件 有关的所有事宜。
5. 文责自负。如出现与1~4 项不符的情况,由作者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编辑部的损失。
6. 稿件接受发表后,作者将稿件的各种出版权(包括纸型出版权、复制、发行、翻译权以及光盘、网络 等电子媒介的出版权等)转让给《医学信息学杂志》编辑部。
7. 第一作者要审读全文,包括:全文学术观点和文字表达无误;数据及图表正确无误;名词术语规范; 统计学处理正确;法定计量单位正确;参考文献与原文逐一核对并按本刊的规范编排准确无误。
8. 支付版面费。
9. 稿件发表后,作者有权将文章PDF 格式的全文链接到个人或本单位网页上,或发送给相关人员。编辑 部提供免费下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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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作者按署名顺序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