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工、农、医各学科的博士研究生,至少应以第一作者在《中国海洋大学认定的重要核心学术期刊》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2篇以上(包括2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被SCI或EI检索系统收录。从事应用研究的应第一作者至少在《中国海洋大学认定的重要核心学术期刊》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1篇以上(包括1篇)学术论文,并同时提供1项(包括1项)以上获得国家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或获国家注册版权的计算机软件(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第三方软件评测机构的软件测评并出具软件测评报告),或经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鉴定通过)的成果,足以说明其学位论文成果水平。在职务发明专利、获国家注册版权的计算机软件、鉴定或验收成果中,研究生应为第一完成人员。2、人文社会科学的博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在《中国海洋大学认定的重要核心学术期刊》正式发表2篇以上(包括2篇)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出版1部专著,或出版2部参编专著(每部执笔5万字以上)。为鼓励学术研究为社会和地方经济建设服务,若博士学位论文成果被政府采纳(需提供市厅级以上政府采纳证明),并在《中国海洋大学认定的重要核心学术期刊》正式发表1篇学术论文,也视为成果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