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法院的一则判例入手,探讨 网 络侵权行为对于传统国际私法中侵权行为法律选择问题的挑战。 网 络侵权给国际私法中传统的法律适用带来了新的问题,并构成了一种特殊类型的侵权。国外司法实践对于 网 络侵权的法律适用采取了法律选择的单边方法,这一方法存在其自身的缺点,但仍然可为我国的有关立法借鉴。 由于 网 络的出现,人类社会受到了方方面面的影响,法律也不例外。就国际私法侵权领域来说,在经过了几个世纪被忽视的阶段之后,随着各种类型的侵权行为日益增多,情况日渐复杂,其传统的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机械模式受到诸多学者的质疑和批判。随着英国侵权行为自体法的提出,美国“巴布科克”系列案件的开始,侵权领域进行了轰轰烈烈的冲突法革命。然而,新近 网 络时代的到来,又给侵权行为法律适用带来新的问题,这是否又一次动摇了传统的理论基础,是否意味着又一次冲突法革命的到来?下文将以美国一则商标侵权案为例分析有关法律问题。 一、杰瑞·乔编… 资料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