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君武(广西桂林恭城人):德国柏林大学治金工程学博士,20年代民国广西省省长,30年代广西大学校长雷沛鸿(广西南宁人) : 美国哈佛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20/30年代民国广西省教育厅长,40年代广西大学校长苏希洵(广西南宁武鸣人):法国巴黎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 民国广西海关督查苏诚(广西南宁人): 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硕士,公路局局长雷殷(广西南宁人)::日本军政大学,水利巡查督导邱昌渭(湖南芷江人):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民国广西省政府民政厅长盘珠祁(广西玉林人):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农学院硕士学位,20年代民国广西建设厅厅长,30年代广西大学农业学院院长马保之(广西桂林恭城人): 美国康乃尔大学农业学博士学位,民国广西粮食增产副总督导戈绍龙: (江苏常熟人) 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医学博士学位,20年代民国广西卫生委员会主任,/30年代广西医科大学校长程思远(广西南宁宾阳人): 意大利罗马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学位,民国广西省政府秘书军职将领民国前期陆荣廷----两广巡阅使,两广总督,陆军元帅,南宁武鸣人谭浩明---广西督军,柳州人陈炳昆--广东督军,柳州人莫荣新—,贵港桂平人沈鸿英---玉林容县人民国中后期李宗仁---陆军上将,桂林临桂人李济深----陆军上将,梧州苍梧人黄绍竑-----陆军上将,玉林容县人白崇禧-----陆军上将,桂林临桂县人黄旭初----陆军上将,玉林容县陈枢铭----陆军上将,北海人陈济棠----陆军上将,防城港马晓军----玉林容县俞作柏---玉林北流人俞作豫--玉林北流人李明瑞---玉林北流人廖磊----玉林陆川人夏威----玉林容县李品仙---梧州苍梧雷经天---南宁人张淦-----桂林人徐启明---柳州鹿寨韦云淞---玉林容县苏祖馨---玉林容县周祖晃---广西临桂张云逸---海南文昌人
中国古代史论文 中国是世界上文明发达最早的国家之一,是人类重要的发祥地之一,又是一个有着辉煌文明的古老国度。纵观中国古代史,有着我们属于我们中国灿烂的文化,有着属于我们自己不同于世界其它地区的特点。 中国有将近4000年的有文字可考的历史。中国古代史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原始社会、奴隶社会(170万年前-公元前476年)和封建社会。其中封建社会可分为五个阶段:一、战国、秦、汉是封建社会形成和初步发展阶段。二、三国、两晋、南北朝,是封建国家分裂和民族大融合的阶段。三、隋唐五代时期是封建社会的繁荣阶段 。四、辽、宋、夏、金、元,是民族融合进一步加强和封建经济继续发展的阶段。五、明、清(鸦片战争前),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巩固和封建制度渐趋衰落阶段。 首先,我国古代有着先进的文化。早些时期,我国古代的先人们就已经有了世界上的四大发明。中国古代著名的四项科技发明,包括指南针、造纸术、火药和印刷术(见雕版印刷,活字印刷)。这四大发明相继传入世界各地后,对世界科技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是中国对于世界文明的巨大贡献。那时凝结了先人们的智慧。 其次,中国是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在中国古代,国家的分裂于统一的局面经常出现。又在分裂于统一之中不断创造出新的辉煌,回顾中国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中国人民创造出的万里长城,大运河,颐和园等等,那时相当了不起的。再者,我国四大国粹:中医、书画、京剧、武术。又有谁敢说哪一种不是先人们智慧的结晶,我国的传统宝物呢?
再考赤壁之战[摘要]尹韵公先生曾发表《赤壁之战辨》,从参战兵力、时间以及孙权战后对立功将领的奖励很轻等方面来证明赤壁之战不是大战,此等种种说法,都是值得商榷的。[关键词]赤壁之战;兵力;曹操尹韵公先生于1981年3月31日的《光明日报》上发表了《赤壁之战辨》,该文认为《资治通鉴》记载的赤壁之战是司马光的歪曲和渲染,赤壁之战是曹操用轻骑五千打的一场遭遇战,并非大战。尹文中说:“曹军五千轻骑在长阪击败刘备后,继续南下,直趋江陵,缴获了大量作战物资。于是乘船东下,不期在赤壁突然同数量上占优势的孙刘联军相遇了,发生了赤壁之战。由此可见,这次战争是在紧迫的时间内发生的,古代交通运输困难,曹操纵有天大的军事才能,也无力完成一次大规模的军事结集。这就从时间上排除了发生赤壁大战的可能性。”尹先生还从孙权对立功将领的奖励很轻,来说明赤壁之战不是大战。尹先生的文章引发了史学界对赤壁之战各方面问题的再探讨,时至今日,其探讨还在进行。笔者以绵薄之力,试举几例谨与尹先生商榷。一曹操一方参战兵力数量是轻骑五千吗?为说明赤壁之战的规模,须先搞清楚曹操在赤壁战前的兵力数量。在史料可信度较大的东晋以前的早期史料中,涉及曹操赤壁战前兵力数量的有如下几处:陈寿《三国志》、裴松之注引西晋材料、东晋袁宏《后汉纪》等。《三国志·吴书·三嗣主传》记载了西晋陆机如下所言:“魏氏尝藉战胜之威,率百万之师,浮邓塞之舟,下汉阴之众,羽楫万计,龙跃顺流,锐骑千旅,虎步原隰。”可见,西晋陆机认为曹操在赤壁战前的兵力数量多达“百万”。有类似说法的还有诸葛亮,诸葛亮在《隆中对》中说:“今操已拥有百万之众,挟天子而令诸侯,此诚不可与争锋”(《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又,《三国志·周瑜传》载黄盖与曹操的信中说:“用江东六郡山越之人,以当中国百万之众,众寡不敌,海内所共见也。”由此看来,曹操统一北方后已拥兵百万,是当时比较通行的说法。当然,曹操是不可能把所有兵力都投入到赤壁之战中去的。赤壁之战临近之时,曹操在给孙权君臣的劝降书中言:“今治水军八十万,方与将军会猎于吴”(《三国志·吴书·周瑜传》)。曹操的劝降书带有战争讹诈的性质,所谓水军八十万参战不足为信。但赤壁之战来临前夕对于曹操可能的参战人数,周瑜曾这样分析:“彼所将中国人,不过十五六万,……所得表众,亦极七八万耳……”(《三国志·吴书·周瑜传》)。按照周瑜的说法,曹操一方投入的兵力数量可能是十五六万,再加上俘虏刘表的降军七八万,总共是二十三四万。再者,大战将至,当时江东的头面人物,听到曹操几乎不战而定荆州,即将顺流而下的消息,大多“闻之皆恐”(《三国志·吴书·周瑜传》),“望风畏惧”(《三国志·吴书·吴主传》),纷纷主张投降,就连长期追随孙坚、孙策征战的孙贲(孙坚之侄)也准备采取单独行动:“遣子入质”(《三国志·吴书·朱治传》)。从周瑜的分析和战前的气氛可以预见,曹操大军将至,将要到来的战役会是一场大战。战争期间的兵力数量历来都是军事机密,连参战对手也需要进行综合分析和猜测,但战后就成了公开的秘密。陈寿《三国志》所载有关曹操兵力数量的记载,虽稍有差异,但并不矛盾。《周瑜传》:“其年九月,曹公入荆州,刘琮举众降。曹公得其水军,船步兵数十万。”《诸葛恪传》:“近者刘景升在荆州,有众十万,财谷如山……北方都定之后,操率三十万众来向荆州。”刘表原有十万兵马,减去在刘备、刘琦控制下的两万余名,投降曹操的约为七八万人马。至于曹操率领南下的北方军队数量,学者卢弼认为陈寿所记的诸葛恪语“三十万众”较为可靠,卢弼说:“八十万众,夸辞耳,《诸葛恪传》云操率三十万众可证,亦以三十万为近是”。[1](P897)因为战后兵力数量逐渐成为公开的秘密,尤其是参战的人数,规模达到几十万人的赤壁之战。三十多年过去了,物换星移,曹魏政权已处在司马氏的控制之下,江东三万人参加的赤壁之战也已经成为吴国颇为自豪的日常谈资,由不得诸葛恪一人信口开河。台湾林瑞翰主编的《魏晋南北朝史》也认为赤壁之战曹操所投入的军队数量是“三四十万”。[2](P38)所以,尹韵公先生认为赤壁之战是曹操用轻骑五千打的一场遭遇战,这是值得商榷的。二从作战时间来看,尹文认为曹操九月占领江陵之后,即率军东下与孙刘联军作战,“从时间上排除了发生赤壁之战的可能性”。这也是值得商榷的。至于赤壁之战发生的时间,最早记载的是蜀末晋初陈寿(233~279年)陈寿的《三国志·武帝纪》:“(建安十三年)秋七月,公南征刘表。八月,表卒,其子琮代,屯襄阳。刘备屯樊。九月,公到新野,琮遂降,备走夏口。公进军江陵,下令荆州吏民,与之更始。乃论荆州服从之功,侯者十五人,以刘表大将文聘为江夏太守,使统本兵,引用荆州名士韩篙、邓义等。益州牧刘璋始受征役,遣兵给军。十二月,孙权为备攻台肥。公自江陵征备,至巴丘,遣张救合肥。权闻至,乃走。公至赤壁,与备战,不利。于是大疫,吏士多死者,乃引军还。备遂有荆州、江南诸郡。”东晋袁宏(328~376年)的《后汉纪》记载:“冬十月癸未,日有蚀之。十二月壬午,征前将军马腾为卫尉。是月,曹操与周瑜战于赤壁,操师大败。”[3](P843)可见《三国志》、《后汉纪》都将赤壁之战发生的时间标明为“十二月”。后来,范晔(398~445年)将赤壁之战系于该年“冬十月癸未朔”之后、“十四年”之前(《后汉书·孝献帝纪》),《资治通鉴》又进一步将时间框定于十二月之前。[4](PP2087~2094)陈寿生于赤壁之战后二十五年,关于赤壁之战的发生时间,《三国志》无疑是现存最早的原始史料。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说过:“鉴别间接史料,其第一步自当仍以年代为标准。年代愈早者,则其可信据之程度愈强。何则?彼所见之直接史料多,而后人所见者少也。”[5](P99)从史料的可靠性来说,《三国志》、《后汉纪》的“十二月”说,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三国志·周瑜传》记载战前周瑜向孙权请求出兵时,谈到当时季节气候,“又今盛寒,马无蒿草”。南方地暖,所谓“盛寒”一般出现在入冬之后。据湖南长沙自然历:初冬的日平均气温<10℃—5℃,平均日期是11月27日至12月24日;仲冬(长沙无季冬)的日平均气温<5℃—3℃,平均日期是12月25日至1月31日。湖北鄂州市的自然历是:初冬的日平均气温<10℃—6℃,平均日期是11月29至12月18日;季冬(鄂州无仲冬)的日平均气温<6℃—0℃以下,平均日期是12月19日至1月31日。据《中华两千年历书》,东汉建安十三年(208年)为农历戊子年,闰十二月。农历十月对应的公历时间是10月27日至11月25日。据长沙自然历:初秋10月6日至11月8日,日平均气温<19℃—15℃;仲秋11月9日至11月26日,日平均气温<15℃—10℃。鄂州市自然历是:初秋10月20日至11月26日,日平均气温<19℃—16℃;仲秋10月27日至11月11日,日平均气温<16℃—13℃;季秋11月12日至11月28日,日平均气温<13℃—10℃。芜湖自然历:初秋10月5日至10月24日,日平均气温在<19℃—16℃;仲秋10月25日至11月9日,日平均气温<16℃—13℃;季秋11月10日至11月21日,日平均气温<13℃—10℃。孙权当时驻军柴桑(今九江),气候应该与上述地区相近。可见该年10月,长江中下游地区未进入“盛寒”季节。又据《中华两千年历书》,公元208年11月27日为农历十一月初二,11月29日为农历十一月初四, 12月19日为农历十一月廿四, 11月25日为农历十二月初一。战争发生在“盛寒”开始之后,应该说已经进入长沙的仲冬、鄂州的季冬,即农历十一月廿四以后。[6](P70)即使将汉末三国“年平均气温大约比现在低1℃—2℃”的因素考虑在内,[7](P21)发生在“盛寒”时节的赤壁之战也不可能发生在当年农历十月,因为当时长江中游,尚处于秋高气爽的季节里,更不用说发生在九月了。三尹文认为孙权对立功将领的奖励很轻,果真如此吗?赤壁之战发生的时间是建安十三年(208年),而吴国最高统帅孙权的官职直到建安十三年(209年)才为车骑将军、徐州牧,《三国志·吴主传》载:“(建安)十四年,……权以瑜为南郡太守。刘备表权行车骑将军,领徐州牧。备领荆州牧,屯公安。”显然,孙权所提拔的参战将领,无论功劳再大,自然是不能超过他自己的职位———车骑将军、徐州牧。所以,对于孙权对立功将领所提拔的职位不高就认为是奖励很轻,显然是值得商榷的。实际上,参战立功的将领均得到重大升赏,孙权对他们的恩遇和评价是很高的。周瑜攻下南郡,战事才算结束。周瑜拜偏将军,领南郡太守,食邑四县。孙权赞扬周瑜:“公瑾雄烈,胆略兼人,遂破孟德,开拓荆州……。”后来,孙权称帝后,又对公卿说:“孤非周公瑾,不帝矣”。(《三国志·吴书·周瑜传》)至于鲁肃,“肃为赞军校尉,助画方略。曹公破走,肃即先还,权大请诸将迎肃”(《三国志·吴书·鲁肃传》),孙权特持鞍下马相迎。至于陈普,赤壁之战,陈普“与周瑜为左右督,破曹公于乌林,又进攻南郡,走曹仁。拜普将军,领江夏太守,治沙羡,食四县”。陈普拜偏将军,领江夏太守,食邑四县。而且,孙权对周瑜、陈普二人给予了特别的关爱,“(周瑜)病卒,时年三十六。权素服举哀,感动左右。……后著令曰:‘故将军周瑜、陈普,其有人客,皆不得问。’”(《三国志·吴书·周瑜传》)其余诸位将领,黄盖升拜武锋中郎将,凌统迁校尉,吕范拜偏将军,等等,不一一赘述。综上所述,尹韵公先生在《赤壁之战辨》一文中,从参战兵力、时间上排除了发生赤壁大战的可能性,以及从孙权战后对立功将领的奖励很轻等方面来证明赤壁之战不是大战,此等种种说法,都是值得商榷的。所以,在探讨历史问题时,应论之有据,要凭据历史记载,凭据考证和事实。[参考文献][1]卢弼.三国志集结[M].北京:中华书局, 1982.[2]林瑞翰.魏晋南北朝史[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 1990.[3]周天游.后汉纪校注[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4]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 1965.[5]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6]《中华两千年历书》编写组.中华两千年历书[Z].北京:气象出版社, 1994.[7]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J].考古学报, 1972, (2).
中国的法制文明的内涵和历史传统引言在历经数千年的中华文明史中,法制从最初的为统治阶级、官僚贵族所利用来镇压农奴、民众的工具,逐渐的演变到文明和独裁并存,进而逐渐进化到我国现代法制文明,甚至可以说,中国法制文明的进程就是中国几千年灿烂瑰丽文化的缩影。世人在评价中国法制文明的进程中所展现的批判态度到接纳、吸收进而发扬光大,对中国法制史的教学亦有甚多借鉴意义。(一)如何正确看待中国传统法制文明中国文化绵历五千年,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学术文化传统。在丰富的古典文化中,经学、史学、文学等学术领域都曾经有过极为灿烂的成就,成为全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其中古典学术文化方面发展的并不十分均衡,其表现在,虽然有着漫长的成文法传统,但是法学这门独立的学科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发育、成长。直至清末,随着当时社会结构的发展和变化,加上外来文化的影响和法律学校的设立,法学才作为一门学科而确立其独立的地位。然而,将近一个世纪以来的中国坎坷曲折历史仍然难以使中国法学走上坦途,经常在模仿域外法学与注释现行法律之间徘徊。直到十年“文化大革命”文革期间更是索性彻底停滞,导致先天不足,后天又失调,中国法学真可谓命运多舛、路途艰辛。与此同时,西方法制文化仍在不断发展,全人类法制文明发展了数千年的历史,是一部双重旋律变奏的历史。一方面,不同民族的法制文明不断地形成和强化自己独有的风格特色,并且刻意地保持这种特殊性和民族性;另一方面,各民族的法制文明不可避免地受到别的民族法制文明的影响,因为在不同程度上,吸收了别的民族法制文明的某些特征,并且使自己原来的法制文明特殊性与民族性发生变化。两者的矛盾斗争构成了人类法制文明的进化史。在我们国家,尤为明显的是清末时期的法制改革,延续至现代法制改革。中国法律传统,是世界法制文明史上的一个独特的传统,这一传统,几千年都未曾终端,也未见明显的外族法制文明因素的渗入。在东亚大陆上,这一传统一直保持了几千年的高度封闭,保持了其民族性方面的高度“纯粹”。这种情形在世界其他较大民族的法律史上是罕见的。过去,我们对中国传统法制基本上是全盘否定的,我们的法制史教科书对于中国传统法制总体上是持批判态度,似乎过去几千年的法制文明一无是处,其评价基本上是:维护封建专制制度,维护皇权;维护封建的父权夫权、维护家长专制;维护封建的尊卑贵贱等级制度,维护官僚贵族的封建特权;保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压制商品经济;镇压劳动人民的反抗等等。这些评价在理论方面来说并非错误,而且历史也如此,但是也并非完全如此,也并非中国法制史上任何朝代的制度都如此,我们在分析这些制度的时候,也要看到制度背后的人事,环境,文化等,任何一项制度都决不是孤立存在的。各项制度之间,必然是相互配合而形成一整套链条,否则各种制度相互分裂,不会存在也无法推行。某一项制度之创立必然有其外在的需要以及其内在的用意,纵然事过境迁,我们在讨论其制度的时候,需要注意反映其制度的材料,这也是我们研究中国法制史的方法之一,否则时代已变,制度已不存在,单凭异代人主观的意见和悬空的推论,绝对无法完全理解该项制度在当时实际的需要和确切的用意;与此同时,在任何朝代任何制度,决不会绝对有利而无弊,也不会绝对有弊而无利。其利弊,是以对当时社会所发生的实际影响而定,因此要评价某一代的制度得失,必须了解在此制度实施时期有关各方意见的反映,这些意见,是有关在其制度实施时代的人们所切身感受而发出的意见。这也是我们在研究古代法制时候需要注意到的问题,不能单凭后代人自己所处的环境和需要去评价历史上以往的各项制度,否则无法得到客观的评价。另外,我们在研究中国法制史的时候,讨论各朝代制度,不仅应该重视其时代性,还应重视其地域性,即国别性。也就是说,某项制度在一国家或地区获得成立且推行有效,但并不代表在另一国家或地区也得到同样效果,因为制度是一种随时随地而适应的,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正如其不能行之百世而无弊。从70年代末开始,经改革开放国策的确立,法律教育的恢复以及法律制度的渐次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环境,使我国的法学研究水平有了长足的提高。法学以及法制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深层次的理论探索。法学有其超越的一面,他必须在价值层面以及理论分析上给实在法以引导,与此同时也需要有一种批判的性格。就中国特定的学术背景而言,需要在外来法律文化与固有传统之间需要一个合理的平衡点而追求其适度的超越,这也是我们在研究中国传统法制史的同时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分析其内在理论,不仅为中国的现代化法制建设提供蓝图,而且对世界范围内的重大法律课题作出创造性回应。(二)中国法制文明与中国近代法制文明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曾经创造了五千年的的伟大中华文明,其中包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法治”,而西方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则是指古希腊、古罗马时代的西方古典法制理论。中国古代法制文明中“法治”的生成,可以追寻到奴隶社会后期出现的法家学说,从而产生了法家“法治”与儒家“礼治”治国方法的论争。在管仲与子产的治国方式尝试中,管仲认为一个国家“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大治”①。“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是故先王之治国也,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以法量功,不自度也”②。管子依据这种“法治”观,通过立法以顺民心对齐国的经济、行政、人事于社会等进行了一系列实际改革。郑国的子产也通过“都弊有章,上下有限”使“庐井有伍”、“作丘赋“、任贤选能和”铸刑书“等对社会予以了改革,此后法家李悝对魏国实行改革并创《法经》。上述改革尝试中,不仅体现了我国传统法文化中最早的“法治”思想,并且开启了我国传统法文化的最早成文法时代。中国传统“法治”理论的伟大历史功勋,不仅仅是法家耳目一新的治国理论,而且开启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统一的封建秦王朝,由于当时历史情境的变化、生产力发展以及法家治国理论中的严刑峻法难以被原先以礼治国的历史传统难容,以及被当时社会全面予以认同,因此随着短暂的亲王朝覆灭,法家的治国理论也随后被儒家的“礼治”学说所代替。汉王朝兴起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带动了儒家文化的兴起,从而在立法指导思想上确立了“德主刑辅”的原则的同时吸收了自秦以来的成文法形式,并开创了“礼法并用”的先河。自此,“法治”思想逐渐衰微的同时,“礼治”的兴盛一直延续至近代,无疑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封建的生产方式、独特的政治体制和闭关锁国的实际国情密切相关。由此可见,先秦的法家以及随后兴起的儒家思想都是塑造中华法系的主要思想力量。因此,有学者把唐朝以前的中华法律文明分为“礼治时期”、“法治时期”和“礼法调和时期”③,儒家提倡“礼治”、“德治”或所谓“人治”,法家则崇尚“以法治国”④。很明显,相比之下,法家比儒家更加重视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它们对中国近代史以前两千年的中国法制影响更大。在漫长的中国思想史中,人们对先秦法家思想的认识和评价各有说法,评价不一。从汉代到近代以前,由于儒家思想的主导地位,先秦法家长期受到贬斥和批判。近现代以来,⑥为法家伸冤平反的声音此起彼落,由于在西方列强的压迫下,中国急需找出变法自强的道路。儒家思想在“打倒孔家店”的新文化运动中受到怀疑和否定,而西方国家成功的宪政和法治,则提醒我们去寻找“古已有之”的类似物――法家的“以法治国”思想。严复说:“居今日而言救亡学,惟申韩庶几可用。”⑤章太炎说:“商鞅之中于馋诽也两千年,而今世为尤甚。其说以为自汉以降,抑夺民权,使人君纵恣者,皆商鞅法家之说为正倡。呜呼!是惑于说也甚矣。”⑥由此看出,章太炎为商鞅等法家人物正名,肯定了它们的历史功绩,并认为要想治理好国家,必须批判人治,象先秦法家那样“专以法律为治”⑦当然,我们应当客观的去看待法家的立法思想特点。法家在强调重法的同时,其法律观是有严重的局限性:首先,在法家的构想中,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所有国家权力都是集中于君主一身的,而不考虑法律如何去限制、制约君主权力,反映和保护人们的利益和意愿;由此看出法家的法最终只是君主的统治工具而已;其次,法家所重视的法几乎全是刑事法律,对于民法以及其他法的概念缺乏必要的认识;最后,法家在强调重刑的同时,并没有考虑如何设立公正和合理的程序性安排,以保证司法公正,保证不会滥杀无辜,只是站在统治者的角度去看严刑峻法为统治者带来的种种好处,而从来没有试着站在人民的地位去了解严刑峻法可能带来的苦难。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华法系萌芽的关键时期,当时法家对于法的这种社会现象进行了深入和多方面司考,由此产生了其独特的法治观,是有普遍意义的、经得起时代考验甚至是值得后人所骄傲的。对于中国近代法制文明直至今天,我们都无法忘记先人在中国法制文明的道路建设上曾经付出的努力和心血,并从中得到精神上的鼓励和启发。与此同时,我们也能从中吸取教训,客观的去看待其缺陷和局限性,以防再次出现类似的悲剧。结语中国法制文明的内涵和历史传统的发展,从唯物主义历史观和世界观来认识,都需要经过实践的考核。无论任何一种先进方法,都必须根据情景、时代、氛围等因素,来不断的改进、创新,使得该方法日臻完善。中国法制文明未来将会更加为人类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随着时代的进步,不断的创新、完善。注释:①② 《管子.任法第四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出版,第257页。②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出版。④ 《韩非子.有度》。⑤ 转引自杨日然:《法理学论文集》,第299-300页。⑥ 杨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上册,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68页。⑦ 李海生:《法相尊严――近现代的先秦法家研究》,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42页。
历史,是记载和解释一系列人类活动进程的历史事件的一门学科,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有关历史的学术论文,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论叙述的历史
【摘 要】本文旨在,通过对历史学定义与目的的思考,探讨史学发展的沿革,并藉此探索史学辉煌与沉寂的内在原因。同时通过思索目前国学热与全民读史热潮的内在动因,探索如何兼顾史学的科学性与扩大学科的群众基础等问题。作为一门人文科学,创新是其发展不竭的动力。叙述历史无疑是增加史学群众基础的不二选择,史学平民化是一个趋势。如何兼顾叙述的历史和考证的历史,处理历史的科学性与艺术性,这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历史;历史学;叙述史学;史学理论;后现代
一、历史学的定义与叙述史的关系
1、历史学与叙述史学的关系。关于历史的定义不同历史学家根据自己的理解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感悟,这些感悟或与时代相关或与治史准则相联系。而几乎所有关于历史的定义无不关注到了历史的叙事这一价值。瞿林东先生在《中国史学史纲》一书中说:“关于人类社会历史的认识、记载与撰述的综合活动,这便是史学。”i而杜维运先生也有过类似的叙述“一般来讲,所谓历史,不外是以往实际发生的事件(简言之为往事),或者是以往实际发生的事件的记录(往事的记录)。” ii关于这一问题西方也有类似的认定,影响西方史学界数百年的兰克学派创始人兰克,在《拉丁民族日耳曼民族史》一书中提到,“人们一向认为史学家的任务是批判过去,为将来利益正时代,我不主张这样,我真正希望记录过去的事情”。中西史学家何以对此有着类似的认识,我认为基于历史以下几个特点。从历史的本身来看历史是有事实的构成,事实的确认,事实的表达,三方面组成。而事实的构成是其基础。而历史的本身,其实就是过去的事。是过去事物活动的过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叙述主义历史哲学承认历史事件的存在,但由于他们认为这样的事实即使存在,对现在、对今人也没有什么意义,因而他们的主要关注点不是历史实在或“客体”,而是对“客体”的解释和叙述,认为历史的意义取决于对历史的解释,而历史解释不能不依托于历史叙事。是故叙述清楚史实是历史学的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任务之一。而后现代主义从历史的艺术层面强调叙述的重视,这点与我国传统的文史不分家不谋而合。叙述事实是历史研究的基础,我们理应重视。
二、从史学的文学性谈叙述的史和民间述史
1、从史学的文学性谈叙述的历史。文学从定义上是一种以语言为手段塑造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作者情感的一种艺术形式。从定义上相比,貌似同史学不甚相及。但两者似确有相互渗透的地方。有句话叫做文史不分家,我们中国传统的历史著述总是和文学难分彼此,例如被鲁迅誉为“无韵之离骚”的史记,至今都以期文字优美,叙事丰满,受到文史学界的重视,后世之史书纷纷仿其体例,让一个个冰冷的人物,跃然于纸上,仿佛重现了历史的场景一般,这样类似文学的描述赋予了历史灵与肉。这一点使其成为吸引大众,最受群众欢迎的学科之一。同时,文学作品也具备其史料价值,章学诚说过“五经皆史”陈寅恪先生发明了“以诗证史”的方法,而如今历史研究的对象范围更是大大扩展。文学作品成为其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西方19世纪上半叶风行一时的浪漫主义史学也强调了历史同文学的密切关系。法国浪漫主义史学家巴兰特说:“我一直设法使历史小说从历史中汲取的兴味再回到历史中去,首先,历史必须是准确的,但我想它同时也可以是逼真而有生气的”iii而后现代主义史学的许多思想滥觞于浪漫主义史学之中。后现代主义史学强调史学著作对历史的再现是艺术的再现,通过叙述,使史实变为故事,史学是叙事艺术中的一种形式,史学应当为史学与艺术之统一。不可否认后现代主义的有些观点有失偏颇,但我们也应真实的予以思考,从而推动史学的进步。比较激进的说法来自新历史主义史学家海登怀特,他认为将叙事作为历史学思考的重心,认为历史学家不可能在叙述之外把握历史,而叙述中对结构形式的选择有不同的情节效果。
2、从史学的文学性谈民间述史。近几年来,我国大地上掀起了一阵学习国学,复兴传统文化的浪潮。而历史学作为国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越来越多的国民的青睐。史学普及读物高居图书销售的前列,畅销书专栏长期被通俗说史类读物所占据。沉寂多年的历史仿佛一夜之间苏醒过来,并迸发出了惊人的生机和活力。这无疑是值得欣喜的一件事。体现了国民素质的增高下对精神文化的需求。国学如今何以如此之热,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是我国经济的发展。近三十年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们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生活,渴望了解自己民族的历史与文化。其次是学界的繁荣和对文化的努力推广。以及多媒体信息化时代下文化传播的新途径等等。
三、历史通俗写作的前世今生
老辈历史学家其实早已开始了历史通俗写作和叙述历史的尝试。最早的通俗讲史的大家可能算是旅美历史学家黎东方先生了,1944年9月黎东方先生在陪都重庆开创收费讲历史的形式,受到了听众的一致好评。黎先生讲史生动形象,却又不虚构任何以人物与事件。林语堂先生得知此事后说要将“幽默大师”的名衔转送给黎东方。在先生写完《细说清朝》一书后,胡适先生鼓励他把历朝历代都讲一遍,先生笔耕不掇,陆续写出了《细说三国》《细说元朝》《细说明朝》《细说清朝》和《细说民国》。1998年先生逝世后,出版社约请几位著名历史教授补齐了秦汉、两晋南北朝、隋唐和宋朝。成为现在我们看到的细说中国历史丛书。我国近代著名历史学家吕思勉先生也重视历史的通俗解读。先生撰写的《苏秦张仪》、《关岳合传》、《中国地理大势》、《三国史话》。雅俗共赏,通俗易懂。深受读者好评。四部书现在以《吕著史地通俗读物四种》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发行。如今,由于多媒体的传播。更是有很多专家学者参与到普及历史,叙述历史中来。现在中央电视台的拳头节目百家讲坛,搭建起专家学者同群众的一个桥梁,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将许多晦涩知识传播于民众之中,深受观众好评。出版的著作更是数不胜数。这些都是值得欣喜的尝试。
结 语
史学平民化和全民读史是大势所趋,对历史学的发展也是一个利好。从传统叙述史学和史学的文学性看也符合传统述史的传统,老派学者亦有诸多成功的尝试。人民的选择才是应有的改变。如果能抓住这一趋势,相信一定能够迎来史学的又一个春天。我们希望那一天的尽快到来。让历史学能“飞入寻常百姓家”。
注释:
i瞿林东.中国史学史纲[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2-12.
ii杜维运.史学方法论》,21页,台湾,1981。转引自李振宏:《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11页。
iii古奇.十九世纪历史学与历史学家[M].商务印书馆,1992:129.
【参考文献】
[1]瞿林东.中国史学史纲[M].北京出版社,1999.
[2]杜维运.史学方法论[Z].台湾,1981:21.转引自李振宏:《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11页.
[3]庞卓恒,李学智,吴英.史学概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4](英)卡尔.历史是什么?[M].陈恒,译.商务印书馆,2008.
[5]马卫东.历史学理论与方法[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6](古罗马)塔西陀.罗马帝国编年史[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7](法)布罗代尔.论历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8]张广智.西方史学史[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9]古奇.十九世纪历史学与历史学家[M].商务印书馆,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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