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贸基本流程
1、外贸洽谈前期,制作形式发票用于报价、交易参考或客户申请进口许可等
2、交易确认以后,制作外贸合同
3、准备交货的时候,制作商业发票、装箱单、核销单、报关单,申请商检通关单等报关出口
4、报关后海关退返核销单、报关单的收汇联与核销联等
5、交货付运后,得到提单(有时是直接做电放提单)
6、如果付款方式是信用证等方式付款,需要制作、申办、整理客户所需的全套单据,如发票、装箱单、商检证、产地证、受益人证明等等以收取货款
7、凭收汇银行水单、核销单、报关单核销联等办理核销与退税
二、跟单步骤
1、产前样的确认,船样的确认,生产中工厂和公司之间的衔接沟通,原料的质量鉴定,生产技术,产品包装方式,交期的跟催和跟进,包括生产的全过程
2、业务跟单多为外贸公司,对技术的知识要求不是太高,主要是负责生产工厂和客人的联系,并安排出货方式和船期,付款等,当然对于面料(服装)的质量也相当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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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跟单工作安排
⒈全面准备并了解订单资料(客户制单、生产工艺、最终确认样、面/辅料样卡、确认意见或更正资料、特殊情况可携带客样),确认所掌握的所有资料之间制作工艺细节是否统一、详尽。对指示不明确的事项详细反映给相关技术部和业务部,以便及时确认
⒉务必保证本公司与外加工厂之间所有要求及资料详细并明确、一致(要有文字证明)
⒊事先尽可能多地了解各加工厂的生产、经营状况并对工厂的优/劣势进行充分评估,做到知根知底
⒋跟单员言行、态度均代表本公司,因此与各业务单位处理相应业务过程中,须把握基本原则、注意言行得体、态度不卑不亢。严禁以任何主观或客观理由对客户(或客户公司跟单员)有过激的言行。处理业务过程中不能随意越权表态,有问题及时请示公司决定
⒌预先充分估量工作中问题的潜在发生性,相应加强工作力度,完善细化前期工作,减少乃至杜绝其发生的可能性。不以发现问题为目的,预先充分防范、工作中重复发掘、及时处理问题并总结经验,对以后的工作方式和细则进一步完善方为根本之道
6.订单跟单员与订单负责人(操作员)要保持密切的联系,出于双方的利益着想,多与对方沟通,将问题降到最低限度
二、外贸注意事项
1、外贸业务人员在国外采购商的询价,做出产品报价前,应了解客户基本信息,包括是否终端客户、年采购能力、消费区域,以及产品的用途、规格及质量要求,我公司是否能够生产等
2、对于外商的邮件、传真,原则上在24小时内答复;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及时向外商解释及大概需要的时间
3、对于外商的产品报价,原则上按照公司财务部门经核算后的价格表(外销)执行;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市场状况及生产成本,定期进行核算,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
4、对于定单数量较大,外商所能接受的价格低于我公司公布的价格的,业务人员应先上报部门经理批准实施;部门经理不能批复的,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对于C&F及CIF报价,需要我方办理运输、保险的或需要进行法定检验的等事项,业务人员应事先联系相关中介机构进行确定,选择中介机构应考虑业务熟练、服务效率高及收费合理
6、对于外商的寄样要求,原则上要求到付;对于样品数额较大,原则上对方承担成本费用。在正式定单后,可以扣除成本及寄样费用。特殊情况,如关系比较好的老客户,我方可以预付并免收样品,报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费用较大的,可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7、对于外商需要打样的,外贸业务人员应和生产部门协调,确保样品的质量及规格符合要求;样品需要部门经理审核后寄出;外商对于产品有包装或唛头要求的,正式包装或印刷前需经外商确人
8、付款方式上,原则上考虑前TT全部或部分作为定金,剩余见提单传真件付款,及全部短期信用证。收汇银行和业务员负责对信用证做形式和内容的检查,发现差异的,应及时通知外商修改。信用证审查无误后,报部门经理复核
9、原则上,公司在收到外商的全部货款、部分定金及信用证经复核无误后,开始安排生产计划,组织货源,进行生产
10、在定单生产阶段,外贸业务人员应到生产车间会同生产主管对产品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由部门经理协调解决,或部门经理上报总经理解决。严格把握产品的规格、质量、包装、生产时间符合同外商的约定
11、对于C&F、CIF价格条款的,业务人员应在生产结束前一周,安排好货代,确定定舱事宜;一般在船期前二日,安排装柜、运输
12、需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报关、商品法定检验、保险的,外贸业务人员应及时准备相关资料交中介机构办理;办理过程中,业务人员可以协助
13、收汇方式为信用证的,外贸人员必须细心操作,谨慎处理,注意单证的一致性,做到安全收汇
14、全部收汇后,外贸人员请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将相关单据较财务部门及时外汇局、税务局办理核销、退税。并注意对外商的售后服务,进行跟踪,以建立长期的可信赖合作伙伴关系
参考资料资料:百度百科—跟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对外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