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网络安全问题有待解决政府网络是一个庞大的网络,由于使用人员众多,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又千差万别,安全漏洞很多,而要设计出万无一失的安全网络又几乎是不可能的。再加之电脑黑客入侵、计算机病毒破坏等诸多原因,网络安全隐患将日益增多。况且由于“电子政府”只认数据不认人,如果安全得不到保障,电脑罪犯就可能通过修改程序和规则在网上窃取到政府的部分权力,也可以通过将敏感数据密码化的有效技术方法,进行政治和刑事犯罪活动,给国家带来毁灭性的灾难。三、政府应制定适合国情的上网策略(一)网上过分自由的民主需要法制规范和制约把“电子政府”的建设和网上民主发展纳入法制轨道,这既是民主的必然要求,又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和信息自由权是公民的一项至为重要的权利,政府不得干预宪法赋予公民个人的政治和社会自由,而又要确保每个公民享用最大可能的自由,这就需要制定相关的信息法,对网上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真正保证公民的民主权利。当然,政府也必须守法,其网上权力、职能和行为都要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严格限制,这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二)要充分认识信息资源的战略意义,制订有效的信息策略第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国家信息政策来调整国家信息活动并指导和推动整个信息活动发展。第二,鉴于信息政策不具备强制力的属性,必须实现信息政策的法律化,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信息法。第三,要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从网上大量的过剩信息中筛选出有用信息,过滤净无用信息和剔除掉有害信息,并使信息资源加工增值,得到最有效的利用。第四,一般政府上网都是以政府投资为主,政府承担对信息产业的引导责任,鉴于目前政府财政困难的情况,可实行信息的免费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策略,对于不同的信息服务对象提供不同的服务方式,如免费提供福利性服务,对公共事务性的服务实行有偿服务。此外,还要重视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安全化建设。(三)要预先研究和制定上网安全策略,排除网络安全隐患制定政府上网安全策略是政府上网的关键,这既是在网上维护国家主权的需要,也是维护我国政权性质,占领网上政治阵地的需要。第一,要在保护国家机密的前提下,事先安排好应上网职能的内容及其上网的途经和方法。第二,要树立政府上网的安全意识和危机意识,重视网上工作的程序规范和控制体系建设。第三,把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与进行严格和科学的行政管理结合起来,对于一些事关国家机密的权限和数据,还要辅以人工认证,对技术无法解决的网络安全问题,要努力寻求在制度上和法律上来解决,采取法律或政策上的应对策略。(四)要实现政府体制和职能的转变上网使政府面临的公共管理环境发生了变化,而环境的变化必然引起政府职能的改变,它要求政府随着外部生态环境的变化,有意识地对与信息社会不相适应的官僚型行政体制进行结构性变革,不断地进行适应性调整,以求得与环境之间的动态平衡,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政府的权力和职能适当,才能限制政府从事本该由社会、公民或市场自我服务和管理的具体事务,才能使政府真正做好制定法律规范,维护市场秩序,提供公共服务和基础性设施的本职工作。(五)必须加强公务员培训和实施继续教育工程,并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有效政府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它不仅要求能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战略,而且还要求政府有足够的执行能力和贯彻能力。”[2]只有公务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了,政府的能力才能够增强,“电子政府”的效益才能得到发挥。新加坡总理吴作栋在亚太经合会电信部长会议的开幕演讲中曾指出:“任何一个亚洲经济体,如果因为眼前的危机(指陷于金融风暴),忽略或延误资讯科技的发展,无法对资讯科技的发展做好准备,那么它不论在政治或经济力量上,都将因此延误而付出昂贵的代价。”有鉴于此,政府必须对预先研究和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上网策略问题给予应有的重视。当然,上网策略不会是一成不变的,它应随着政府上网带来的各种新变化作出适时的反应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