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学领域中,比较法(Rechtsvergleichung)是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秩序的比较研究。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比较法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什么是比较法
一、 比较法的研究对象
一般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是对不同国家的 法律 进行比较研究。如对中美、中德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从特定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也包括同一国家不同地区的法律的比较研究,如对美国不同的州之间的法律进行的比较研究、 中国 大陆与两个特别行政区之间的法律制度进行的比较研究,又如对我国加入WTO后法律与国际接轨、相适应 问题 的研究等。
比较法的研究可以是双边的,即在两个国家或特定的地区之间进行比较研究;也可以是多边的,即对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
比较法的名称容易引起误解。一般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都有特定的研究对象、调整规则,而比较法谈不上特定的调整对象、调整规则。它是法学的一个学科,而不是一门具体的法,但法学界对“比较法”一词沿用已久,一般不会引起歧异。 目前 这么学科的名称还有如“比较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律的比较研究”等。
对一国法律之间的比较,不属于比较法学的 内容 。如对一国的民法和刑法间的比较研究、一国的民法和行政法之间的比较研究,均不属于比较法学的范围。
比较法学课一般分一下几个层次:一是基础训练,如现在讲的比较法总论;二是部门法的研究;三是专题训练、
下面我想举一个案例来说明比较法这门学科的重要性。
甲是R国人并居住在R国,生前是美国纽约州一公司在R国的代理人。在其生前所立的遗嘱中声明,在5他死后,全部财产由其女儿继承。其女也是R国公民,已成年,居住在R国。根据R国的法律,这一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R国的法律属于西方国家的民法法系。甲死后,其女在纽约州法院向该公司起诉,要求后者支付其所欠甲的薪金和佣金。被告的律师提出,根据纽约州的法律,遗嘱的效力必须警告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而且,遗产应首先由遗嘱执行人管理并作为遗产的代理人,由遗产执行人提起诉讼。而本案中,遗嘱未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的女儿也不是遗嘱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无权起诉,请求法院撤销其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甲的女儿按纽约州的条件重新提起诉讼,容易导致时间、金钱的浪费,还可能发生过期的问题。这时原告的律师以R国的法律进行抗辩,他提出,本案应适用R国法律。而按R国法律,遗嘱的效力无需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死后,其财产所有权即行转移给其继承人而无需遗产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有权根据所有权起诉。最终,甲的女儿胜诉。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对纽约州法院来说,遗嘱要由遗嘱检验法院证明,遗产的处分需要遗嘱执行人,这是本国法。原告方提出适用R国的法律,这是外国法。本国法与外国法发生冲突怎么办?这里又涉及到国际私法或者说冲突法。根据纽约州的冲突法,涉外遗产案件适用法院地法(即纽约州法)或死者住所地法(即R国法);动产继承案件,应适用死者住所地法。同时,如果我们假定甲的女儿委托其在纽约州的代理人起诉的话,就要涉及到国际公法的问题。我们看到,该案件涉及本国法、外国法、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我们不可能熟悉所有外国的法律,但通过比较法的 学习 ,大致了解两个法系间的冲突法,我们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就能游刃有余。这时比较法学的价值也就体现出来了。
二、 几十年来比较法学的 发展
比较法学十九世纪在欧洲大陆兴起。二战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研究的内容也从大陆法系扩展到英美法系,还包括了二战后大批新独立国家法律的研究。
九十年代以来比较法研究取得了更为巨大的发展,我认为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一些因素:
1、美国法律思想在西方取得了主导地位。十九世纪上半期是法国占主导地位,十九世纪下半期是德国占主导地位,二战后,美国获得了主导地位。这主要表现为以下的美国法律思想、制度的盛行:(1)美国意义上的司法审查制度,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审查联邦法律和各州宪法、法律是否违背联邦宪法。现在,法国有宪法委员会,德国和俄罗斯联邦有宪法法院,而日本直接仿效美国由普通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2)联邦管理商务的法律。(3)有关隐私权、反性骚扰的法律。(4)对抗制的庭审模式。(5)法律 教育 中的判例教学法。
2、欧盟法律的兴起、欧盟法律的特点是:(1)它不是独立的法律,其效力比成员国法律要高;(2)它不仅适用于成员国国家,还直接适用于成员国的公民。所以,有人称欧盟的法律不是联邦法,也不是国际法,而是超国家的法律。北大设有欧洲法研究中心。
3、两个法系融合的加强。现在,大陆法系也更多地使用判例。这与欧盟的发展有关。欧盟原来是以法国、德国为中心的,七十年代后英国的加入,加强了两个法系的融合。
4、前苏联法律的解体,俄罗斯联邦的兴起。
5、东德的法律由联邦德国的法律所替代。前苏联和东德解体的形式是不一样的。苏联解体以前的法律与俄罗斯联邦现在的宪法不抵触的,由俄罗斯联邦继承沿用。东德的法律则是完全由西德法律所代替。
6、伊斯兰法的改革。这有两个方向,一个是逐步向传统西 方法 律靠拢的方向,一个是更为宗教化的方向。
7、当代中国法律的巨大变化。
8、一国两制的实现。我认为这是具有世界意义的事件。
三、比较法 研究 的 方法 论
这是根据西方比较法译著加上我个人看法的一些 总结 。
(一)、宏观的比较和微观的比较
这里有不同的理解。法国比较法学家达维认为,宏观比较是研究具有很大差别的 法律 制度;微观比较是同一个法系的法律比较研究。莱茵斯坦认为,宏观比较是对整个法律制度的比较;微观比较是具体法律制度和规则的比较。瑞典的波格旦认为,宏观比较是形式的比较,如法律结构和渊源的比较;而微观比较是实体的比较,集中在法律规则、 内容 的比较。我个人倾向于第二种理解。对不同的 社会 制度,即不同法系或同一法系不同国家的比较,是宏观比较;具体法律规则的比较是微观比较。
我们看法学 教育 中经常提到的案例,西瓜皮案件。老太太在商场购物时滑倒,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国家的不同处理办法。在法国,人们径直查法国民法典1382至1384条;在德国,人们认为还没有成立契约,属于缔约过失 问题 ;而在英国,人们则认为这属于占有问题,或者说实际控制的问题。
(二)、功能比较和概念比较
功能比较强调各种不同的法律解决同样的对象即具有同样的功能,就是可以比较的。功能比较时比较法的基础和出发点。概念比较强调法律概念、法律的形式、结构、渊源的比较。我个人认为功能比较时重大的突破,是比较高层次的研究,但并不排斥概念、规则、形式的比较。
(三)、 文化 比较
这是美国法学家埃尔曼等提出来的。文化比较强调法律本身是一种文化,应比较不同民族的文化。我个人认为,文化和法律文化究竟指什么,模糊不清。文化对法律有积极 影响 也有消极影响, 传统文化 与法律紧密联系,但法律的决定因素毕竟不是文化。
(四)、静态比较和动态比较
静态比较是指法律法规条文的比较;动态比较除法律条文外,还包括法律的产生、 发展 、作用、形式以及制定和实行的比较。我个人认为这两种比较应该结合起来。
(五)、法律比较的步骤
1、找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共同遇到的问题(共同的起点);2、比较各国的解决办法;3、研究各国所采取的办法的理由;4、研究这些异同及其产生原因的可能趋势;5、进行评价;6、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
四、比较法的作用
一是在立法方面。比较法从欧洲兴起,特别是从比较立法兴起,在立法方面作用巨大。我曾 作文 《当代 中国 借鉴外国法律的实例》对此进行论述。
二是在法律执行和司法行政方面。例如,《民法通则》中有一条关于涉外合同发生纠纷适用什么法律的条文。一般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选择的由与案件发生地具有最密切联系地法院管辖。这里就产生了“最密切联系”的解释问题。通过比较法研究我们会找到比较适当的答案。
三是当代世界呈现出 经济 全球化和 政治 多元化的趋势,法学界如何适应这一趋势的问题。个别西方法学家(主要是美国的法学家)提出“法律全球化”的 口号 。我个人认为,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经济全球化是客观事实,是必然,在经济贸易方面的法律我们应该积极与国际接轨。但法律不同于经济,法律是不会全球化的。其实,一些美国法学家也承认,他们提出的“全球化”是倾向于“美国化”的。
四是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方面。这就不用多说了。
五、不同法系和不同社会制度的法律
不同法系是指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不同社会制度是指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它们的概念是有区分的,是不可混同的。苏联解体前,有的法学家称有三个法系,即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社会主义法系,这就混淆了概念了。有一种理解是认为有一“远东法系”,还有人认为有一“中华法系”。苏联法学家也曾提出对内比较和对外比较的概念。对内比较是指同一法系的国家间法律的比较,对外比较比较是指社会主义法律与资本主义法律的比较。苏联解体后,比较法学界对此并没有定论。我个人是按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划分的,“社会主义法系”我作为 历史 资料来讲解,其他的我作为专题讲。
法学理论中法的作用
[摘要]法是人类 社会自我 管理的最伟大创造。在漫长的人类文明 发展过程中,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 语言、概念、逻辑和体系。立法是一项严肃的 政治活动,也是一门政治 艺术。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应该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建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 实践,探索法律科学,掌握法的原理,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关键词] 法学理论 法律 政策 管理
现在世界上关于法的定义五花八门,有几十种之多。对法律是什么的回答既体现不同的价值观,也体现不同的认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把法定义为: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体现国家意志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由国家以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行。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应该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其他各种各样的法学理论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作为上层 建筑的法律是一定发展水平的 经济基础的产物,法的发展必须同整个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相适应,法律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经济条件所提供的范畴和结构。二是坚持统治阶级意志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观点。法律是一个社会中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超然的、抽象的法律是不存在的,法律是统治阶级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立法者由人民选举产生并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表达人民的意志是我国立法的宗旨。三是坚持发展的观点。法一定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基于新的社会现实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规范是法律生命力的源泉。
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方式,法具有多种社会作用。我国古代思想家管仲把法的作用概括为“兴功惧暴、定分止争”。现代社会的法的作用显然不止于此。在政治领域,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法确立掌握政权的阶级的统治地位,为国家政权的存在、结构和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要立国,先立法”,国家的产生和存在必须具备合法性。在国际法上,合法性表现为获得国际法上的主体资格,在国内法上,合法性表现为合宪性。在这里谈一谈宪政的问题。近年来,我们听到很多关于宪政的讨论。宪政的含义,有不同解释,有人认为宪政就是“限政”,就是“分权制约”,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理论认为,宪政的核心是一部好宪法切实得到遵守。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必须成为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行为准则。对执政党来说,宪政就是依宪执政。
法也是凝聚国民精神的政治符号。很多国家的学校要求学生向宪法致敬,公民进入法庭要对法律宣誓,掌握国家政权的政党和领袖表示对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忠诚最能够得到人民的支持。
第二,法确认和维护国家政权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既包括物质财富的生产,也包括经济制度。任何社会的立法者都把维护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作为重要任务。法对经济基础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保障作用。通过设定权利和责任,鼓励、支持符合法定经济制度的行为,惩治违反和破坏法定经济制度的行为;
(2)规范作用。通过制定 公司法 、 合同法、税法、企业法等规范经济活动,将其纳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3)指导作用。通第三,确认和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统治阶级内部不同群体、不同阶层和不同成员的意志和利益是有差异的。把这些差异统一到统治阶级整体利益之下,规定他们的权利和责任,确定共同的行为准则,使个别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别主张服从统一意志,以维护统治阶级整体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统治阶级与其同盟者的关系也需要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
第四,通过立、改、废为社会变革提供法制保障。
改革通常被称为“变法”,其含义是对现有法律中阻碍改革和社会进步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除,并且把改革的成功 经验 及时地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在社会变革的条件下,法的制定、修改、补充经常是先通过政策指导的方式进行探索试验,取得经验,在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大体定型化之后再制定法律。在政党政治中,把执政党的政策通过立法程序转化为法律是实现执政目标的重要手段。实践表明,现代国家立法的绝大部分以执政党的主张为背景或者是由执政党自己动议的。
在我国,党的治国主张是集中了党和人民的智慧而形成的,通过立法程序,进一步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将其转化为法律,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国宪法的四次修正分别是在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之后,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把党的代表大会的政治决策宪法化的。
在这里谈一下法和政策的区别。
(1)政策,顾名思义,是政治决策。政策可以是临时的,也可以是针对具体问题和特定人群的。法则是普遍的规则。只有那些成熟的、具有全局性和普遍性意义的政策才需要上升为法律。
(2)政策可以很具体,也可以比较原则,执行中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导向性强,规范性弱,而法则具有明确的规范性。
(3)现实生活中政策和法律经常配套使用,但二者的实施方式不同。在实施遇到障碍的情况下,法具有相应的制裁手段,而政策的执行则主要靠行政 措施 和纪律手段。
(4)政策可以是探索性的,可以在一定时间、针对特定问题有效,法则调整稳定的、明确的社会关系。从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看,某些重大的改革总是先通过政策来实施,有了必要的实践经验后再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为制度。
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社会事务的管理。
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必须承担社会管理功能,主要表现为管理社会生产、维护人类基本生活条件,如 环境保护、管理自然资源、维护生产和交换秩序等规范。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资本主义国家时指出,它既“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法的社会作用的范围取决于政权的性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我国法的社会作用是非常广泛的。
法是人类社会自我管理的最伟大创造。
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语言、概念、逻辑和体系。立法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活动,也是一门政治艺术。结合建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实践,探索法律科学,掌握法的原理,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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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 (1036~1101) 苏轼,字子瞻,自号东坡居士,四川湄山人。东坡自幼博贯内外群典,属文日数千言,一○五七年二十二岁时进士及第致仕。在朝期间,时值王安石推行新法。 东坡站在保守派的立场,上书力陈新法之害。书曰:「国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浅深,不在乎强与弱,历数之所以长短者,在风俗之薄厚,不在乎穷与贫。人主知此,则知所轻重矣。」要求神宗权衡轻重,务崇道德而厚风俗,不要急于有功而贪富强。神宗阅书后,特单独召见东坡,倾心而谈。东坡对曰:「臣以为陛下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其言隐指安石,要神宗提防。神宗悚然有省地说:「朕当详思之。」但苏轼的直谏也因此得罪了安石,遂被请出朝廷。在外期间,因心怀不平,常以诗论讽,又引起小人的讪谤,被捕入狱。安石欲置以死地。神宗念其忠心,又怜其才华,不忍深罪,遂以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执掌地方军事的助理官)安置。安石死后,司马光任宰相,苏轼复入朝,升为翰林学士(皇帝身边的顾问兼秘书官),但终以才高言直,为权臣所忌恨,历贬至惠州(今广东惠阳)、琼州(今海南岛)、杭州等地,建中靖国元年(一一○一年)死于常州,享年六十六。《宋史》卷三百三十八「本传」评述其一生说:「自为举子至出入侍从,必以爱君为本,忠规谠论,挺挺大节,群臣无出其右。但为小人忌恶排挤,不得安于朝廷之上。」寥寥数语,概括出了苏轼的仕官生涯和高尚人格。 东坡家世奉佛。他自叙说父亲苏洵与母亲程氏「皆性仁行廉,崇信三宝。」(《真相院释迦舍利塔铭叙》)受家庭影响,东坡自小就接触了佛教,在《子由生日》的诗中,他说「君少与我师皇坟,旁资老聃释迦文」。说明了早在与其弟子由同学的少年时代,就开始读佛教书籍了。父母死后,东坡曾施舍家中的字画和母亲的首饰用作佛事,为父母超度。并撰写赞颂文说:「佛以大圆觉,充满河沙界。我以颠倒想,出没生死中……愿我先父母,与一切众生,在处为西方,所遇皆极乐。人人无量寿,无往亦无来。」(《居士传》)传二十六) 居官期间,每至一处,东坡都要与高僧共游,从其参禅学佛。东坡一生结识的禅僧很多,其中以东林常总、大觉怀琏、玉泉承皓和佛印了元禅师最为密切。苏轼学佛名句「溪声便是广长舌,山色岂非清净身;夜来八万四千偈,他日如何举似人」,便是他与常总「论无情话」,有省而作的诗偈,(《五灯会元》卷十七,《内翰苏轼居士》)以此表明对禅学的见解。大觉怀琏是东坡在杭州期间结识的禅僧,后来两人成了方外之友。在荆南(今湖北江陵)时,听说玉泉承皓禅师有机锋,一般人难以相接,从来自负的东坡便想亲自去较量一下。一次他微服出府,进寺拜见。承皓见问:「尊官高姓?」东坡答:「姓秤,乃秤天下长老的秤。」皓禅师大喝一声说:「请问这一声喝叫重多少?」东坡哑口无对,遂谢罪礼敬,从之参学。(同上)贬谪黄州期间,东坡又与佛印了元建立起亲密关系,并留下了很多趣闻佳话。有次东坡作了首偈曰:「稽首天中天,毫光照大千;八风吹不动,端坐紫金莲。」自以为体现了较深的禅学功夫,便派人把偈子呈给住在江对岸的佛印禅师。禅师看后在上面批丁「放屁」两个字,就让人把偈子带回去。东坡看到批话,一时无名火起,遂乘船渡江亲自来找禅师,当即责问禅师何以秽语相加。禅师听说呵呵大笑,说道:「八风吹不动,一屁打过江。」东坡一时省悟,方感自愧不如,叹服不已。(参见赖永海《佛道诗禅》第六章,《五灯会元》卷十六《云居了元禅师》) 东坡自到黄州后,便素食斋戒,每天诵经念佛不断。黄州城南有安国寺,东坡每隔几天便要朝拜一次;每次都要焚香默坐,克己悔过,良久,自觉身心皆空,精神怡然。晚年时,随行无他物,惟有一轴阿弥陀佛像不离身边,说「此吾往生公案也。」(《居士传》传二十六)。尝言前生是僧,临终前嘱咐家人在他死后要以僧人之礼葬之。(《中国佛学人名辞典》第六百四十九页) 东坡是宋代诗词大家,他那乐观豪迈、飒然超离的诗词与他的透彻的禅学修养是紧密联系的。他把学诗比作学禅,诗境等同禅境,「每逢佳句则参禅」(《书李端叔诗后》)是他从事创作的体会。他的很多诗词也都深入禅髓,如前面提到的「溪声尽是长广舌,山色岂非清净身」的诗句,引佛语入诗,把佛理禅意与「山色」、「溪水」融为一体,读来别具韵味。清人钱谦益说:「北宋以后,文之通释教者,以子瞻为极则。」(《牧斋初学集》卷八十三)钱钟书《谈艺录》「六十九」也引沉归愚语说:「宋人精禅学者,孰如苏子瞻」。东坡的禅学对后世文人有较大影响,「苏门四学士」皆游学于禅门。
苏轼生平大事年表 北宋仁宗天圣元年--嘉佑八年(1023-1064) 1036 苏轼降生 1054 娶王弗 1057 中进士;母丧;服孝() 1059 举家前往京都 1061 仁凤翔判官 英宗治平元年--四年(1064-1068) 1064 任职史馆 1065 妻丧 1066 父丧;服孝() 神宗熙宁元年--元丰八年(1068-1086) 1068 娶王闰之 1069 返京;任职史馆 1071 任告监管;任杭州通判 1074 任密州太守 1076 任徐州太守 1079 任湖州太守;入狱 1080 谪居黄州 1084 往常州 1085 往登州;任登州太守;往京都;任中书舍人 哲宗(1086-1100)元佑年间太后执政(1085-1093) 1086 以翰林学士知制诰 1089 任杭州太守兼浙西军区司令 1091 任吏部尚书;往京都;任颍州太守 1092 任扬州太守;兵部尚书;礼部尚书 1093 妻丧;太后逝世;调定州太守;河北军区司令 1094 往惠州贬所;谪居惠州 1097 往海南;谪居海南儋州 徽宗(1101-1126)太后执政(1100) 1101 北返;往常州;逝世 1126 北宋亡 苏轼(1037~1101年),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即今四川眉州)人,是宋代著名的文学家、书画家。他与他的父亲苏洵、弟弟苏辙皆以文学名家,世称“三苏”;与汉末“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齐名。提到他,凡是有点文学常识的人,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他的父亲苏洵,即是《三字经》里提到的“二十七,始发愤”的“苏老泉”。苏洵发愤虽晚,但用功甚勤。苏轼晚年曾回忆幼年随父读书的状况,感觉自己深受其父影响。当然,假若没有苏洵的发奋读书,也就不可能使苏轼幼年承受好的家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学通经史,属文日数千言”,也就更不可能有日后的文学大家。 嘉佑元年(1056年),虚岁二十的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在翌年,他参加了礼部的考试,以一篇《刑赏忠厚论》获得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高中进士。 嘉佑六年,苏轼应中制科考试,即通常所谓“三年京察”,入第三等,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后逢其父于汴京病故,丁忧扶丧归里。熙宁二年(1069)服满还朝,仍授本职。 苏轼几年不在京城,朝里已发生了天大的变化。神宗即位后,任用王安石支持变法。苏轼的许多师友,包括当初赏识他的恩师欧阳修在内,因在新法的施行上与新任当国王安石意见不合,被迫离京。朝野旧雨凋零,苏轼眼中所见的,已不是他二十岁时所见的“平和世界”。 苏轼因在返京的途中见到新法对普通老百姓的损害,故很不同意宰相王安石的做法,认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书反对。 这样做的一个结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离京的师友一样,不容于朝廷。于是苏轼自求外放,调任杭州通判。 苏轼在杭州呆了三年,任满后,被调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 这样持续了有大概十年,苏轼遇到了生平第一祸事。当时有人故意把他的诗句扭曲,大做文章。元丰二年(1079年),苏轼到任湖州还不到三个月,就因为作诗讽刺新法,“文字毁谤君相”的罪名,被捕下狱,史称“乌台诗案”。 苏轼坐牢103天,几濒临被砍头的境地。幸亏北宋在太祖赵匡胤年间即定下不杀大臣的国策,苏轼才算躲过一劫。 出狱以后,苏轼被降职为黄州团练副使(相当于现代民间的自卫队副队长)。这个职位相当低微,而此时苏轼经此一狱已变得心灰意懒,于公余便带领家人开垦荒地,种田帮补生计。“东坡居士”的别号便是他在这时为自己起的。 宋神宗元丰七年,苏轼离开黄州,奉诏赴汝州就任。由于长途跋涉,旅途劳顿,苏轼的幼儿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遥远,且路费已尽,再加上丧子之痛,苏轼便上书朝廷,请求暂时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后被批准。当他准备南返常州时,神宗驾崩。 哲宗即位,王安石势力倒台,司马光重新被启用为相。苏轼于是年被召还朝。这之后短短一两年内,苏轼从登州太守,拔升翰林学士,至上礼部尚书。 俗语:“京官不好当。”当苏轼看到新兴势力拼命压制王安石集团的人物及尽废新法后,认为其与所谓“王党”不过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谏议。 苏轼至此是既不能容于新党,有不能见谅与旧党,因而再度自求外调。他以龙图阁学士的身分,再次到阔别了十六年的杭州当太守。 苏轼在杭州的唯一政绩便是修了一项重大的水利建设,在西湖旁边筑了一道堤坝,也就是著名的“苏堤”。 苏轼在杭州过得很惬意,自比唐代的白居易。但没过多久,王安石再度执政,他就又被召回朝。但不久又因为政见不合,被外放颖州。 之后苏轼几次入朝、贬官、贬官、入朝……饱尝宦海沉浮之苦。一度曾被贬到惠州、儋州(在今海南岛),至徽宗建宗靖国元年(1101年)再次被召还京时,病逝于常州,享年六十六岁。 从苏轼的履历来看,他做官是不成功的;他的主要功勋在文学创作上。他是有名的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同时还是宋代四大书法家(苏、黄、米、蔡)之一。就现存苏轼的作品看来,他诗词歌赋,样样精通,在人才济济的两宋王朝,他无论诗,词,还是散文,都是大家。生平 与思想嘉佑元年(1056),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应举,次年与弟辙中同榜进士,深受主考欧阳修赏识。嘉佑六年应中制科入第三等,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后其父苏洵于汴京病故,他扶丧归里。熙宁二年(1069)初还朝任职。因与王安石的变法主张有许多不同,请求外调,自熙宁四年至元丰初期他先后被派往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地方官。革新除弊,因法便民,颇有政绩。元丰二年(1079)他因所谓以诗文诽谤朝廷的罪行下狱。侥幸被释后,谪贬黄州。元佑元年(1086),旧党执政。苏轼被调回京都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知制诰等职。但在罢废免役法问题上与旧党发生分歧。元佑四年,出知杭州。六年召回,贾易等人寻隙诬告,苏轼请求外任,先后被派知颍州、扬州、定州。这期间,他仍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断进行某些兴革。绍圣元年哲宗亲政,新党得势,贬斥元佑旧臣,苏轼被一贬再贬,由英州(今广东英德)、惠州,一直远放到儋州(今海南儋县)。直到元符三年(1100)宋徽宗即位,他才遇赦北归。建中靖国元年(1101)七月死于常州。苏轼在儒学体系的基础上濡染佛老,他把儒、佛、老三家哲学结合起来,各家思想对他几乎都有吸引力。他早年具有儒家辅君治国、经世济民的政治理想,有志改革北宋的萎靡的积习。佛老思想一方面帮助他观察问题比较通达,在一种超然物外的旷达态度背后,仍然坚持着对人生、对美好事物的追求;另一方面,齐生死、等是非的虚无主义又有严重的逃避现实的消极作用。这种人生思想和生活态度,在他的创作中都有明显的反映。苏轼在政治道路上是坎坷的。由于他主张改革但不赞成王安石变法,因而既与变法派发生矛盾,又同维持现状的保守派有所上苏轼为人表里澄澈,讲究风节操守,这就使他既不见容于元丰,又不得志于元佑,更受摧折于绍圣。然而这正好有利于他加深阅历,扩大视野,使他在文学上获得很大的成功。 文学成就 苏轼对文艺创作,倾注了毕生精力。他重视文学的社会功能,反对“贵华而贱实”,强调作者要有充实的生活感受。他认为为文应“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文理自然,姿态横生”(《答谢民师书》),要敢于革新独创,“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书吴道子画后》)。苏轼重视文艺创作技巧的探讨,他用“求物之妙如系风捕影,能使是物了然于心”,进一步“了然于口与手”来解释“辞达”(《答谢民师书》),已经触及了文艺创作的特殊规律。苏轼的创作实践体现了他的文艺观。他是有多方面创作才能的大家,在诗、词、散文等方面取得了独到的成就。 苏轼今存诗2700多首,题材广泛,内容丰富多采。同情人民、关心生产是苏诗的一个突出内容。但更多地方则针砭了新法的流弊。部分关怀生产的诗歌,如《次韵章传道喜雨》、《答吕梁仲屯田》、《石炭》、《秧马歌》、《游博罗香积寺》等,表现了人民的痛苦,针砭了时弊,情真语挚,朴实无华,对前人很少涉及的社会题材,多所开发,取材广泛,命意新颖。苏轼的写景诗和理趣诗,艺术价值最高,最为脍炙人口。《游金山寺》、《望海楼晚景》、《望湖楼醉书》、《饮湖上初晴后雨》等诗,描绘了长江夜色、江南晴雨、西湖胜景;《登常山绝顶广丽亭》、《百步洪》、《登州海市》等诗,则逼真地描绘了江北的地方风物和名胜。苏轼不但善于观察和捕捉各地景物的不同特点,而且以欣喜爱悦的感情描绘了农村环境的清新朴厚。在岭南所写的农村景物诗,体现出作者同惠州百姓和黎族人民融洽的关系。苏轼善于从日常生活和普通自然小景中悟出新意妙理,发人所未发,写成引人深思的理趣诗。如《题西林壁》、《琴诗》、《泗州僧伽塔》等篇,即景寄意,因物寓理,意在言外,余味不尽。还有些诗常常满涵着爽朗乐观的情趣,体现出不畏逆境,傲视磨难的精神。此外,苏轼写过不少品诗、题画、鉴赏书法的诗歌,如《读孟郊诗》、《书王定国所藏烟江叠嶂图》、《石苍舒醉墨堂》等。苏诗奔放灵动,逸态横生,才思四溢,触处生春,艺术上别开生面,成一代之大观。苏轼体察敏锐,诗笔爽利,无论描写风光、物态和人情,都可做到写物传神,颇饶情韵。苏诗想象丰富,奇趣横生,比喻新颖贴切,引人入胜。苏诗有时直抒胸臆,议论英发,文思如潮,极富气势。苏诗的议论化,固然有助于抒写的自由和格调的流畅,但对诗的形象性和韵律美则不无影响,又由于应酬赓和,某些和韵诗近于文字游戏;矜才炫学,某些作品有用典过多或粗率冗长之弊,这些都影响了他的创作成就。苏轼对古近各体均能驾驭自如,但更长于古体和七言。他的七古波澜壮阔,变化莫测,最能体现奔放的才情,妙笔驰骋,奇气横溢。五古则写得朴厚无华,词清味腴,以自然入妙见胜。苏轼的七律也很出色,气韵天成,格调流丽圆转,略与白居易、刘禹锡诗风相近,而更为奇警。苏轼对五言近体用力较少,五律五绝不多,而七绝则写得精美明快,有不少传诵颇广的名篇。 在北宋词坛上,苏轼突破词必香软的樊篱,创作了一批风貌一新的词章,为词体的长足发展开拓了道路。从今存三百四、五十首东坡词来看,苏轼对词体的革新是多方面的。苏轼扩大了词反映社会生活的功能,不仅用词写爱情、离别、旅况等传统题材,而且还用词抒写报国壮志、农村生活、贬居生涯等,扩大了词境。他以健笔刻画英气勃勃的人物形象,来寄托立功报国的壮志豪情,如(江城子)“老夫聊发少年狂”等篇。苏轼在词中,更多地倾入自我,表现个性。(满江红)“江汉西来”即景怀古,用祢衡的遭遇暗寓愤懑不平的感慨;(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借日常生活小事,反映不畏坎坷、泰然自处的生活态度。而在徐州写的五首(浣溪沙),则以清新隽秀的语言,生动地描绘了农村生产和生活小景,描绘了黄童、白叟、采桑姑、缫丝娘、卖瓜人等各式各样的农村人物。可以说,凡能写进诗文中的生活内容,苏轼都可以用词来表达。苏词在笔力和体制上有所创变。他以写诗的豪迈气势和劲拔笔力来写词,格调大都雄健顿挫、激昂排宕。如(八声甘州)“有情风万里卷潮来”,笔势如突兀雪山,卷地而来 元佑词人以诗文句法入词,始于苏轼。苏轼把陶渊明《归去来辞》改写成(哨遍),将韩愈《听颖师弹琴诗》,括成(水调歌头),在词体上也堪称创制。以前词家于调名外极少立题,苏轼不少词作不但始用标题,有的还系以小序,小序长者达数百字,文采斐然,颇能引人入胜。苏轼以诗为词,扩大了词体的表现力。苏词具有鲜明的理想色彩。有些作品浮想联翩,逸兴遄飞。如(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念奴娇)“凭高眺远”、(满庭芳)“归去来兮”等,这类篇章在精神上上承屈原、李白,下开辛弃疾的某些清旷奇逸之作。在语言和音律上,也体现了苏轼的创新精神。苏词语言多吸收诗赋词汇,兼采史传、口语,以清雄见称,对以前词人镂金错采的风尚有所改变。他重视音律,但不拘泥于音律。苏轼词风呈现出多样化的特色,除了“大江东去”一类壮丽词外,另一些作品,或清旷奇逸,或清新隽秀,或婉媚缠绵,都各具风韵。如(江城子)悼念亡妻,一往情深;(水龙吟)咏唱杨花,幽怨缠绵;(蝶恋花)写佳人的欢笑搅动了墙外行人的春愁,风情妩媚动人。 苏轼对散文用力很勤,他以扎实的功力和奔放的才情,发展了欧阳修平易舒缓的文风,为散文创作开拓了新天地。谈史议政的论文,包括奏议、进策、史论等,大都是同苏轼政治生活有密切联系的作品。其中除有一部分大而无当带有浓厚的制科气外,确也有不少有的放矢、颇具识见的优秀篇章。如《进策》、《思治论》、《留侯论》等,见解新颖,不落窠臼,雄辩滔滔,笔势纵横,善于腾挪变化,体现出《孟子》、《战国策》等散文的影响。叙事纪游的散文在苏文中艺术价值最高,有不少广为传诵的名作。记人物的碑传文如《潮州韩文公庙碑》,记楼台亭榭的散文,如《喜雨亭记》。其写景的游记,更以捕捉景物特色和寄寓理趣见长,如《石钟山记》、前后《赤壁赋》,即地兴感,借景寓理,达到诗情画意和理趣的和谐统一。苏轼的记叙体散文,常常熔议论、描写和抒情于一炉,在文体上,不拘常格,勇于创新;在风格上,因物赋形,汪洋恣肆;更能体现出《庄子》和禅宗文字的影响。书札、题记、叙跋等杂文,在东坡集中也占有重要地位,所写书札尺牍如《上梅直讲书》、《与李公择书》等,大都随笔挥洒,不假雕饰,使人洞见肺腑,最能显现出作者坦率、开朗、风趣的个性。苏轼写了不少题记、序跋、杂著,品诗评画,谈论书法,总结创作经验。如《南行前集叙》、《书吴道子画后》、等。此外,苏轼还有一些记述治学心得的杂文,如《日喻》、《稼说》等,写法上能就近取譬,深入浅出,内容上也有不少独得之见。苏轼还有流传较广的笔记文《东坡志林》,此书东坡生前已提及,但未完成,今传本实后人编辑。《稗海》所收《志林》,内容较多,史论而外,还有不少随笔、杂感、琐记,写人记事,言简而明,信笔挥洒,颇饶情致。如《记承天寺夜游》、《记游松风亭》,随手拈来,即有意境和性情。此类文字,实开晚明小品文一派。另有《仇池笔记》,亦系后人辑录而成。苏轼的作品具有广泛的影响。他热心奖掖后进,培植不少人才。他的作品在宋代广为流传,对宋代文学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苏诗受到金代诗人、明代公安派作家和清代宗宋派诗人的推崇。苏文长期沾溉后学,其小品随笔更开明清小品文的先声。苏词直到清代,仍为陈维崧等词家所宗法。苏轼的大量作品,是他留给后人的珍贵遗产。 苏轼才华横溢,诗词文赋而外,对书画也很擅长。他于书法遍览晋唐诸家,转益多师,自成一家,长于行书、楷书,笔法肉丰骨劲,跌宕自然,同蔡襄、黄庭坚、米芾并称“宋四家”。传世书迹有《黄州寒食诗帖》、《赤壁赋》、《答谢民师论文帖》、《洞庭春色、中山松醪二赋卷》等。苏轼论画卓有所见,主张“神似”、“传神”,提出“诗中有画”、“画中有诗”,在画史上很有影响。他善画竹石,学文同而又自具风格。苏轼画真迹,今仅存《古木怪石图》等。苏轼在学术上的著作有《易传》、《书传》等。
苏轼(1036-1101)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四川湄山人。嘉佑二年(1057)与弟辙同中进士。父洵亦能文,世称三素苏。苏轼成名很早,但仕途十分坎坷,他反对过王安石的变法,却也不赞同司马光尽废新法“不复较量厉害,参用所长”的顽固态度,因此遭贬逐,晚年更远离谪儋(今海南岛儋县)遇赦北归,卒于常州。苏轼是北宋文坛的主将,诗词散文,无不精妙,其《东坡乐府》是宋词发展史的一座重要里程碑。他所开创的豪放词派,清旷雄奇,气象万千,丰富了表现手法,扩大了词的领域,有着转变风气的巨大作用,影响十分深远,胡寅在《酒边词序》中说:及眉山苏轼,一洗绮罗香泽之态,摆脱绸缪婉转之度,使人登高望远,举首高歌,而逸怀浩气,超乎尘垢之外。”高度肯定了他的历史贡献,这样的评价是不过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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