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删除了“党校学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的规定。该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各省、市、县级党校将陆续停止中央党校和省委党校的成人教育函授高起专、专升本招生工作。党校学历已经获得中央及地方组织人事部门认可,所以条例取消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规定,并不影响已经取得的函授教育学历。 接到上级通知,从2011年起,商丘市委党校及商丘地区各县级党校将停止中央党校和省委党校的函授招生工作,2011年前参加中央党校和省委党校函授学习的学员将继续学习,不影响其正常毕业。 一直以来,商丘市委党校的函授体系及职能比较健全和完善。经市教育局批准,省教育厅备案,商丘市委党校成立了河南省内各高校商丘地区函授站,商丘市委党校函授站成立以来满足了商丘地区各市/县/镇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及社会青年的一致认可,满足了商丘地区各个层次人员学历需求。商丘市委党校函授站合作的院校有郑州大学函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函授、河南大学函授、河南教育学院函授、河南工程学院函授、河南农业大学函授。函授教育是在职工作人员及社会青年通过每年一次的成人高考考试,成绩合格后录取,然后到函授站交费入学,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完成课程要求及学制后即可毕业,毕业颁发成人教育函授大专或本科毕业证书,本科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国家承认学历,通过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