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灭菌的原理是:在密闭的蒸锅内,其中的蒸汽不能外溢,压力不断上升,使水的沸点不断提高,从而锅内温度也随之增加。在的压力下,锅内温度达121℃。在此蒸汽温度下,可以很快杀死各种细菌及其高度耐热的芽孢。注意:完全排除锅内空气,使锅内全部是水蒸气,灭菌才能彻底。高压灭菌放气有几种不同的做法,但目的都是要排净空气,使锅内均匀升温,保证灭菌彻底。常用方法是:关闭放气阀,通电后,待压力上升到时,打开放气阀,放出空气,待压力表指针归零后,再关闭放气阀。关阀再通电后,压力表上升达到时,开始计时,维持压力~ 20分钟。到达保压时间后,即可切断电源,在压力降到,可缓慢放出蒸气,应注意不要使压力降低太快,以致引起激烈的减压沸腾,使容器中的液体四溢。当压力降到零后,才能开盖,取出培养基,摆在平台上,以待冷凝。不可久不放气,引起培养基成分变化,以至培养基无法摆斜面 。一旦放置过久,由于锅炉内有负压,盖子打不开,只要将放气阀打开,大气压入,内外压力平衡,盖子便易打开了。对高压灭菌后不变质的物品,如无菌水、栽培介质、接种用具,可以延长灭菌时间或提高压力。而培养基要严格遵守保压时间,既要保压彻底,又要防止培养基中的成分变质或效力降低,不能随意延长时间。常压湿热灭菌法通过热蒸汽或沸水使蛋白质变性而杀灭微生物的方法。湿热穿透力强,灭菌效果较干热好。①煮沸或流通蒸汽灭菌:常压下沸水和蒸汽的温度是100℃,一般处理30~60min可杀死细菌繁殖体,但不能完全杀灭芽孢。此法适用于不能高压蒸汽灭菌的物品。②低温间隙灭菌(巴斯德灭菌法):将物品先用60~80℃加热(或煮沸)1h,然后置20~25℃保存24h(或常温过夜),使其中残存的芽孢萌发成繁殖体,再用以上条件灭菌,如此反复三次。本法适用于不耐高温或高温下易变质的物品,但很费时。常压灭菌还可以是射线灭菌,化学灭菌,巴氏消毒等方法。化学灭菌法 利用化学试剂形成的气体来杀灭微生物的方法。常用的灭菌剂为环氧乙烷(又称氧化乙烯)。环氧乙烷是广谱杀菌剂,能杀灭细菌、芽孢和多种病毒,还能杀死昆虫及虫卵。但由于环氧乙烷易燃易爆且有毒(有致变异性),用于药品方面极有限,多用于医疗器械、塑料制品等灭菌。(不能用于橡胶和乳胶手套,能将其溶解。)4)滤过除菌法 利用细菌不能通过致密具孔滤材的原理,除去对热不稳定的药品溶液或液体物质中的细菌的方法。过滤法一般只能除菌,不能除去支原体和病毒。过滤除菌的效果与滤膜的性能、孔径的大小、密度、滤膜的厚度等因素有关。滤过除菌法要求最终过滤的滤膜孔径为μm。由于各厂家生产的相同规格的滤膜质量并不一致,为了保证除菌效果,在使用前后应检查滤器的完好性(如压力维持试验或起泡点试验)。一个过滤器的使用时间应根据品种验证后确定,一般不应超过8小时。5)辐射灭菌法 辐射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电磁波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微波;一种是电离辐射,如可引起被照射物电离的X射线、γ射线。①紫外线:紫外光波长在136~390nm之间,其中260nm左右能破坏核酸,杀菌作用最强。另外,空气中的氧受紫外线照射后,可微量转变为臭氧共同起杀菌作用。紫外线消毒的效果与光源的功率、光源与被照射物的距离、照射时间、温度和湿度等因素有关。我国规定紫外灯照射强度在距离1m处不低于70μW/cm2(以紫外线测强仪测定)。在操作面上要求强度达40μW/cm2以上。一般每10m2装30W灯管1支,工作前开30~60min。紫外灯的输出功率随使用时间增加而降低。国产紫外灯的平均寿命(点到70%额定功率的时间)一般为2000h,超过平均寿命时,就达不到预期效果,必须更换。紫外线的穿透力很弱,不能穿透一般包装材料,如玻璃、塑料薄膜、纸等。玻璃能强烈吸收小于350nm的紫外线,石英玻璃能吸收小于200nm的紫外线。因此,它主要用于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特制的紫外灯装置也可用于水的消毒。紫外线对眼、皮肤有损坏,照射过程中产生的臭氧对眼、鼻腔有刺激,臭氧过多时使人头晕、胸闷、血压下降。②红外线:通过加热碳化硅板产生的辐射热能,由空气传导加热灭菌。如红外线烤箱,温度可达180℃左右。热效应特点是由表及里。③微波:微波灭菌主要是因其热效应。微波加热升温快,温度高且均匀,杀菌作用强。热效应特点是由里及表。不同性质的物品吸收微波的能力不同,其热效应和消毒效果也不同。微波有一定穿透力,但不强。微波对人体有害,要注意防护。④60Co灭菌:放射性同位素60Co(或137Cs)衰变时可放射出γ射线,γ射线的能量高、穿透力强,可使细胞内各种活性物质发生化学变化,从而使细菌损伤或死亡。经60Co辐射灭菌的物品温度升高很少,一般仅约5℃,故又称“冷灭菌”。60Co辐射存在两个方面的安全问题:一是辐射的直接作用。γ射线对人体细胞同样有害;二是经过辐射的食品、药品的安全性。1984年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实验室用辐射处理的鸡肉喂饲小鼠,发现患睾丸肿瘤增加,包括加重癌病损害。因此60Co辐射用于食品和药品都应经过安全试验,进行科学的、全面的评价,高剂量的辐射药品更应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