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不需要答辩。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信用记录;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获得校全能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评审程序如下:
1、由学生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评定条件和要求;
2、学生对照评定条件和要求填写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根据学校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初评,并进行为期3天的学院内公示。初评结束后,各学院将初评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学工处;
3、学工处对初评名单进行复审,并将复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
4、学工处将经过公示的资助名单报学校审核批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
学校于每年12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以上内容来源 淮阴工学院信息公开网-淮阴工学院国家助学奖学金评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