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辩由评审委员会主席主持,主席宣布答辩开始。2、答辩人作简短的自我介绍,汇报论文的主要内容和需要说明的问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3、评审委员提问(每个委员一般提1-2个问题),答辩人准备,准备时间不超过10分钟(实际情况不会超过2分钟),一般每人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4、回答完毕后微笑示意考官是否还有问题,等待考官答复,考官告知答辩结束后,考生向考官敬礼并说“谢谢老师”表示尊重,并离场。5、答辩部分的成绩实行百分制,由评审委员会中每位成员打分并填入各自的《综合评审评分表》中,答辩部分的最终成绩由所有评委的成绩进行算术平均后得出。评定成绩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即为合格:占评审委员会总数2/3以上的委员评分合格(≥60分);平均分合格(≥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