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一切经营活动都要坚持以环境资源保护为前提自然保护区发展生态旅游是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基础上的,没有完整的生态资源,生态旅游就无法达到可持续发展。自然保护区发展生态旅游在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同时,要把对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这是保护区自身发展的需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一切旅游经营活动要体现在对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景观的科学组织管理和保护上,以使自然保护区的资源环境得到改善、美化。在发展生态旅游相关项目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资源保护为中心的导向机制,保护是开发利用的前提,资源保护要贯穿在开发的整个过程中。2.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核心是坚持生态和经济效益最优原则在保护和发展的矛盾关系中,保护区应该坚持生态和经济效益最优的原则。保护区发展生态旅游业效益最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通过生态旅游保护区获得经费补充;自然环境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比较完整;社区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自然环境质量有所提高;达到科普和生态教育的目的。这就要求保护区在发展生态旅游业的过程中要建立生态旅游评估制度,对自然资源状况进行评估和临测,确定生态环境质量和承载量,以生态学原理为指导,合理安排旅游项目和旅游开发强度,根据环境条件和游客承载量制定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做到定点、定线、定量、定时旅游,使之不超过自然破坏的临界点,杜绝有损生态系统完整的过量旅游活动,坚持经济效益服从生态效益的原则。3.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可持续发展强调的是环境与经济的协调,追求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其核心思想就是健康的经济发展应建立在生态可持续能力、社会公正和人民积极参与自身发展决策的基础上。它所追求的目标既要使人类的各种需要得到满足,个人得到充分的发展,又要保护资源和生态,不对后代人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鉴于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资源是一种不同于一般旅游资源的特殊资源,其价值具有它的原始性和整体性,旅游景区的经济效益也直接受到影响。显然,发展与保护是可持续旅游发展的一对核心。只有从战略高度上充分认识保护区的生态问题,用生态学的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来开发和规划生态旅游,做到保护区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才能使保护区的旅游业成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