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这里要讨论的主要是中文科技论文所附的英文摘要,其内容包含题名、摘要及关键词。GB 7713—87规定,为了国际交流,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应附有外文(多用英文)摘要。原则上讲,以上中文摘要编写的注意事项都适用于英文摘要,但英语有其自己的表达方式、语言习惯,在撰写英文摘要时应特别注意。
英文题名
1) 题名的结构
英文题名以短语为主要形式,尤以名词短语(noun phrase)最常见,即题名基本上由1个或几个名词加上其前置和(或)后置定语构成。例如: The Frequent Bryophytes in the Mountain Helanshan(贺兰山习见苔藓植物);Thermodynamic Characteristics of Water Absorption of Heattreated Wood(热处理木材的水分吸着热力学特性)。短语型题名要确定好中心词,再进行前后修饰。各个词的顺序很重要,词序不当,会导致表达不准。题名一般不应是陈述句,因为题名主要起标示作用,而陈述句容易使题名具有判断式的语义;况且陈述句不够精练和醒目,重点也不易突出。少数情况(评述性、综述性和驳斥性)下可以用疑问句做题名,因为疑问句可有探讨性语气,易引起读者兴趣。例如:Can 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 be Realized Without Petroleum?(农业机械化能离开石油吗?)。
2) 题名的字数
题名不应过长。国外科技期刊一般对题名字数有所限制。例如,美国医学会规定题名不超过2行,每行不超过42个印刷符号和空格;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杂志J NatCancer Inst要求题名不超过14个词;英国数学会要求题名不超过12个词。这些规定可供我们参考。总的原则是,题名应确切、简练、醒目,在能准确反映论文特定内容的前提下,题名词数越少越好。
3) 中英文题名的一致性
同一篇论文,其英文题名与中文题名内容上应一致,但不等于说词语要一一对应。在许多情况下,个别非实质性的词可以省略或变动。例如:工业湿蒸汽的直接热量计算,The Direct Measurement of Heat Transmitted Wet Steam。英文题名的直译中译文是“由湿蒸汽所传热量的直接计量”,与中文题名相比较,二者用词虽有差别,但内容上是一致的。
4) 题名中的冠词
在早年,科技论文题名中的冠词用得较多,近些年有简化的趋势,凡可用可不用的冠词均可不用。例如:The Effect of Groundwater Quality on the Wheat Yield and Quality.其中两处的冠词the 均可不用。
5) 题名中的大小写
题名字母的大小写有以下3种格式。
全部字母大写。例如:OPTIMAL DISPOSITION OF ROLLER CHAIN DRIVE
每个词的首字母大写,但3个或4个字母以下的冠词、连词、介词全部小写。例如:The Deformation and Strength of Concrete Dams with Defects
题名第1个词的首字母大写,其余字母均小写。例如:Topographic inversion of interval velocities.
目前b.格式用得最多,而c.格式的使用有增多的趋势。
6) 题名中的`缩略词语
已得到整个科技界或本行业科技人员公认的缩略词语,才可用于题名中,否则不要轻易使用。
作者与作者单位的英译
1) 作者
中国人名按汉语拼音拼写;其他非英语国家人名按作者自己提供的罗马字母拼法拼写。
2) 单位
单位名称要写全(由小到大),并附地址和邮政编码,确保联系方便。前段时间一些单位机构英译纷纷采取缩写,外人不知所云,结果造成混乱。FAO,WHO,MIT尽人皆知,而BFU是Beijing Forestry University,恐怕只有“圈内”人知。另外,单位英译一定要采用本单位统一的译法(即本单位标准译法),切不可另起炉灶。
英文摘要
1) 英文摘要的时态
英文摘要时态的运用也以简练为佳,常用一般现在时、一般过去时,少用现在完成时、过去完成时,进行时态和其他复合时态基本不用。
一般现在时
用于说明研究目的、叙述研究内容、描述结果、得出结论、提出建议或讨论等。分别举例如下:This study(investigation) is (conducted, undertaken) to…The anatomy of secondary xylem(次生木质部) in stem of Davidia involucrata (珙桐) and Camptotheca acuminata (喜树) is compared. The result shows(reveals)…,It is found that…The conclusions are…The author suggests….涉及到公认事实、自然规律、永恒真理等,当然也要用一般现在时。
一般过去时
用于叙述过去某一时刻(时段)的发现、某一研究过程(实验、观察、调查、医疗等过程)。例如:The heat pulse technique was applied to study the stemstaflow (树干液流) of two main deciduous broadleaved tree species in July and August,1996.需要指出的是,用一般过去时描述的发现、现象,往往是尚不能确认为自然规律、永恒真理的,而只是当时如何如何;所描述的研究过程也明显带有过去时间的痕迹。
现在完成时和过去完成时
完成时少用,但不是不用。现在完成时把过去发生的或过去已完成的事情与现在联系起来,而过去完成时可用来表示过去某一时间以前已经完成的事情,或在一个过去事情完成之前就已完成的另一过去行为。例如:Concrete has been studied for many years. Man has not yet learned to store the solar energy.?
2) 英文摘要的语态
采用何种语态,既要考虑摘要的特点,又要满足表达的需要。一篇摘要很短,尽量不要随便混用,更不要在一个句子里混用。
主动语态
现在主张摘要中谓语动词尽量采用主动语态的越来越多,因其有助于文字清晰、简洁及表达有力。The author systematically introduces the history and development of the tissue culture of poplar 比 The history and development of the tissue culture of poplar are introduced systematically语感要强。必要时,The author systematically都可以去掉,而直接以Introduces开头。
被动语态
以前强调多用被动语态,理由是科技论文主要是说明事实经过,至于那件事是谁做的,无须一一证明。事实上,在指示性摘要中,为强调动作承受者,还是采用被动语态为好。即使在报道性摘要中,有些情况下被动者无关紧要,也必须用强调的事物做主语。例如:In this case, a greater accuracy in measuring distance might be obtained.?3) 英文摘要的人称。原来摘要的首句多用第三人称This paper…等开头,现在倾向于采用更简洁的被动语态或原形动词开头。例如:To describe…, To study…, To investigate…, To assess…,To determine…,The torrent classification model and the hazard zone mapping model are developed based on the geography information system.行文时最好不用第一人称,以方便文摘刊物的编辑刊用。
4) 注意事项。应避免一些常见的错误
冠词
主要是定冠词the易被漏用。the用于表示整个群体、分类、时间、地名以外的独一无二的事物、形容词最高级等较易掌握,用于特指时常被漏用。这里有个原则,即当我们用the时,听者或读者已经确知我们所指的是什么。例如:The author designed a new machine is operated with solar energy.?由于现在缩略语越来越多,要注意区分a和an,如an X ray.
数词
避免用阿拉伯数字作首词,如:Three hundred Dendrolimus tabulaeformis larvae are collected…中的 Three hundred?不要写成300.?
单复数
一些名词单复数形式不易辨认,从而造成谓语形式出错。
尽量使用短句
因为,长句容易造成语义不清;但要避免单调和重复。科技期刊涉及专业多,英文更是不易掌握,各行各业甚至表达方式、遣词造句都有区别。如果有机会,要多与英语国家同行接触,多请他们改一些国人所撰写的摘要或论文,积累经验,摸索规律。如果缺少这样的机会,多看英文文献,也会有助于我们英文写作及水平的提高。
英语是中国学者发表英文期刊的最大拦路虎。
我之前文章写过,大部分发在中文EI期刊上的学术文章,其实水平都够发英文SCI,但因为英语不好、语法不地道,往往第一关就被编辑拒掉,连外审的机会都没有。
我的英语同样不尽人意,有一次文章投稿,审稿人密密麻麻提了200多个意见,大部分都是语法错误。
在这些语法错误中,有一类错误,只跟一个单词有关,相信不光是我,其他人也都会犯。
这就是“the”。
这个词真的很烦,什么时候该加,什么时候不该加,头大的很。偏偏the的使用又很微妙,你说它重要吧,用好不会给你加分;说不重要吧,用不好编辑直接拒你。
跟牙疼一样,牙疼不是病,疼起来真要命。
我研读了大量论文,并参考很多语法书,总结‘the’的用法,终于弄明白了。从此,英文论文再也没有因为语言问题被编辑拒过。
我画了一张图,基本涵盖the的所有用法,大家可以参考,应该不会再犯错误。
下面详细介绍。
英文期刊文章的标题力求简练,所以把the省掉。进一步的,a/an也可以省掉。
加the不能说错,毕竟语法正确,但显得啰嗦,最好去掉。
有一类论文比较例外,题目中大都有冠词,那就是综述。一般以‘an overview of …’或‘a review of …’,当然也有不加冠词的,直接‘review of …’,我看了很多文章,加不加冠词应该都可以。
这一条是中国学生撰写论文犯得最多的错误,也是英语水平低下的最显著错误。
所以请牢记,单数可数名词,一定不能单独出现,前面必须加’a/an/the’。至于加‘a/an’还是’the’,需要看其他规则。
这个‘特指’,不太好解释,如果非要辨别的话,我有个不成熟的小法则:
如果翻译成中文,里面暗含‘这个’‘那个’;或者说,如果你把“这”“那”加到名词前面,意思不会出错,那么这种情况需要加‘the’
举个栗子。
‘the cat on the desk’,翻译为“桌子上的猫”,但不嫌啰嗦的话,也可以翻译成‘那张桌子上的那只猫’,意思不会有歧义。因为这里特指某个桌子上的某个猫。而如果用‘a cat on the desk’,应该翻译为“桌上的猫”,不是特指,翻译的时候加“那只”就改变意思了。
’the desk’也一样,指的是某张特定的桌子,‘那个桌子上的猫’,这样翻译没错。而如果桌子没有特指,就不能用‘the’,泛指桌子上的猫。
其实大多数情况下,是不是特指很难确定,尤其是使用名词复数的时候,加不加the语法都对:加the指具体一些东西,不加泛指、抽象一类东西。
我的做法是,参考下面的规则3,如果符合,就加,不符合,不加。
这一条规则,其实属于规则2,但刚才说过,规则2比较难确定,所以这里用一个简单的规则3强调说明。
如果名词后有修饰性短语,那么这个名词前就加‘the’。
这些修饰性短语包括:介词短语,定语从句,非谓语词组,同位语,形容词词组。
介词短语,比如规则2中举例的‘the cat on the desk’;更普遍的一类以of开头:如果名词后跟着‘of’,绝大部分情况下,名词前都要加the,比如the son of a lawyer。
定语从句,比如the people who want to play football ,用从句当定语,一般以‘that\which\who\whom’开头(用that作宾语时可以省略)。
非谓语动词,以现在分词(ing)、过去分词(ed)和不定式分词(to do)开头,放置于名词之后的。比如 the man to fight/fighting the dog。
同位语就是名词词组做修饰语,与修饰的名词成分相同,比如‘the painter, Andrew Town, is famous of mastering colors.’
形容词词组就是形容词跟在名词后,作为修饰语的,比如‘the man different from others’,其实形容词词组,与定语从句很像,可以归为一类。
规则3很强大,加‘the’一般来说都没错;当然万事有例外,有时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但就我的经验来说,如果名词后有修饰语,95%以上情况都可以加‘the’。
只要孰练运用规则0-3,那么在学术论文写作中,基本用‘the’都不会出错。
英语是一种非常繁杂的语言,在字母拼读的语言中,英语应该是最复杂的。英语实际是德语、法语、拉丁语混合出来的一门语言,以德语为语法基础,以法语和拉丁语(也有部分来自德语)单词作为词汇。
所以,英语语法中有很多特殊情况,让人很头大。
the的用法也一样,但大部分特殊情况出现在论文写作中的机会比较少,所以简单介绍下。
如果缩略词可以单独发音,不加the。比如NASA,NATO,FIFA,TOEFL,APEC;
如果不能单独发音,需加‘the’,比如 the NBA, the FBA, the HBO.
以头衔居多,比如“Chairman, President, Director”,一般不加‘the’, 比如直接用‘Wang, Chairman of Beijing, is interested in football.’
但如果头衔前有修饰语,需要加:“Wang is the 3rd Chairman of Beijing.”
专有地区名前不加‘the’,比如China, Beijing, Manhattan,当然也有例外,美国就得加, the United States。
湖泊和山峰前不加‘the’,Mount Everest(珠穆朗玛峰),Qinghai Lake(青海湖)。
但是海洋、山脉、河流,需要加,the Atlantic(大西洋), the Yangtze River(长江)。
可以这么记,点状和圆状的地理名词,不加the;线性或带状的,加。
名词的性质是英语中很难把握的点。
英语中的名词分为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可数名词指具体的、可以分割的,比如apple(s),finger(s);不可数名词一般指不可分割或抽象的东西,比如water,fortune,philosophy。
单数可数名词前,一定要加冠词(规则1);不可数名词则可以不用。
但有些单词既可以当可数,也可以当不可数名词,这就很麻烦了,而且数量还不少。
比如salad, drink, interest, detail,使用时尤其注意。
以detail为例: 作为普通可数名词,指具体的细节,he told me about a wonderful detail in his story; 作为不可数名词,是抽象、泛指的概念,you need to pay attention to detail now.
除了可数不可数以外,还有一类名词的用法跟the有关,那就是作为整体化名词。
比如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关键在于细节)。当表示一整类东西时,必须是the+名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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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对 英语 文化 学习的不断深入,随着英语重要地位的不断确立,英语语言学的研究工作也越来越深入。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英语语言学论文 范文 参考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英语语言学论文范文参考篇1 浅探英语语言学中的幽默话语 幽默是指在人类交际的过程中,能够引人发笑的话语、动作和表情等,其内容丰富多彩,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比例幽默话语、幽默动作、幽默音乐等等。因为人们的交际活动多依赖于语言,所以幽默也多来源于话语当中。 一、英语语言学中的幽默话语 在繁忙的生活中,幽默是一剂强力润滑剂。幽默话语是借助于语言手段来表述幽默的。它是以语言为媒介,根据特定的情境下,以轻松诙谐的语调,机智、风趣、戏谑的话语风格,通过讽刺、夸张、映射、双关等手法,来表达话语者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并使受话者不知不觉地接受,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和境界。幽默话语往往带有一些意味深长的色彩,对揭露生活中的丑恶或不公平现象,还可以起到发人深省的作用。而对于受话者来说,要把话语和当时具体的语境线索结合起来,利用自己既有的语言知识和社会认知,去发现说话者的言外之意和要表达的真实意图,才能真正的理解幽默,并从中获得愉悦。 例如,“Mr Zhou have a sharp tongue,look out,it doesn’t cut your throat.”这句话看起来是像是在说舌头,但是,我们把这句话放到语境中,就可以想到,这里的“a sharp tongue”并不是什么锋利的舌头,而是牙尖嘴利、毒舌的意思,是发话者幽默、含蓄、间接的表达方式。 二、幽默话语与合作原则 (一)合作原则 胡范畴认为,所谓幽默话语是语言的各要素通过变异和创造而出来的。而美国语言哲学家Grice则认为,幽默话语的作用是为了确保交际活动顺利进行。Grice认为,在人们运用语言进行交际时,交际的双方(发话者和受话者)还要遵守一些先决条件和原则,例如使用双方都能熟练运用的语言、交谈内容是双方都熟悉的话题,还有最重要的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CP)。合作原则包括四个范畴,即数量准则、质量准则、关联准则和方式准则。在合作原则下,要求发话者和受话者者要端正态度,在谈话中做到“一唱一和”,避免造成“鸡同鸭讲”“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情况。 (二)合作原则与幽默话语的关系 如果说要遵循“数量准则、质量准则、关联准则和方式准则”的合作原则是一位西装革履、步态稳健的中年人,那么幽默话语就是一位穿着休闲时尚、语态随意轻松的新新人类。合作原则与幽默话语的结合,就是传统沉稳美与时尚活力没的结合,在这种结合中,传统的合作原则难免要接受新的挑战,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被打破。以下,本文以数量准则和质量准则为例,对合作原则与幽默话语进行举例分析。 (1)幽默话语与数量准则 合作原则之质量准则要求说话者和听话者之间交谈的内容要包含适当的信息量。但是在实际的语言环境中,我们常常需要打破这一数量原则,来起到幽默话语的喜剧效果。例如: Jack:I saw Mr Green having lunch with a woman the day before yesterday. Eason:Oh my god!Is she beautiful? Jack:Yes,she is not only beautiful,but also young. Eason:Dose Mrs Green know about it? Jack:Of was the young and beautiful woman. 在这段对话中,Eason理解的和Mr Green共进午餐的年轻貌美的女人应该是除了Mrs Green以外的其他女人,同时也不是Mr Green家里的其他女性亲戚。而Jack如果不想引起误会的话,应该直接说他前天看到Mr Green和Mrs Green共进午餐,但是为了引起Eason的好奇心,促使他进一步追问,就在第一句话中只说看到Mr Green与一位女性共进午餐,这虽然是违反了数量准则的,但也就此产生体现了幽默话语的有趣、逗乐原则。而Eason心理期待与实际情况之间的落差导致其认知的突然重构,给交谈双方带来乐趣,达到愉悦和反讽的效果。 (2)幽默话语与质量准则 合作原则之质量准则要求说话者不说自知是虚假的话,不说无稽之谈,但是在幽默话语中,说话者经常会采用诸如反语、夸张的休息手法。这样虽然会打破“质量准则”,但是带来的幽默效果也是非常显著的。在上世纪90年代即被引入中国并风靡十几年的美国NBC情景剧《老友记》中就存在很多这样的例子。例如: Phoebe:You do not want to wine the lottery? Rose:Uh surely I do,and I want to be the king of my own country. 通过思考并分析这段对话,我们得出Phoebe问Rose,你是否对有意买彩票,有没有兴趣去试一下自己的运气,通过片中的特点情景和人物关系,我们可以看出Rose对彩票不感兴趣,但是她没有直接了当的说“没兴趣”,而是采用了幽默话语说“想啊,我当然想,我还想当国家元首呢。”因为一个平民是几乎没有可能成为国家元首的,所以Rose的话语是违背了质量准则的。但是,这种“有意违背”和“夸大其词”正是这段对话的笑点所在。 三、幽默话语与指称语 指称语(indexicals)就是具有指称功能的语言结构形式,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语言现象。是发话人与受话人,在共同的知识环境、语言环境下,可以彼此理解的,映射出话语的,潜在的指称义和指称关系。当指称语所指示的信息不明确或者出现谬误,发话人的意思就是变得令人费解,幽默话语很可能就此产生。同时,指称语还受到人文背景、社会文化、交际距离、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指称语可以分为人称指称语、时间指称语、地点指称语等等,其中以人称指称语最为常见。我本文就以人称指称语为例,幽默话语和指称语之间的关系。 人称指称语可以分为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是对话参与者角色关系的客观体现。第一人称是发话人、第二人称是受话人、第三人称是话语谈及的对象。在话语中,如果这种规则被打破,就会出现人称指称语不相对应的现象,可能会起到幽默效果。例如: Jim was down the local pub with his mate Mark. Jim:Do you know,Mark,I never kissed my wife before we were about you?” Mark:I don’t know,What was her maiden name?” 这段对话是Jim与Mark之间的酒后之言。Jim的提问,真正的意思是“Have you ever kissed your wife before you were married?” 在指称语中,第二人称是针对受话人而言的,谈及的是隐私或伤痛,所以受话人Mark就采用了幽默话语来回避问题,轻描淡写地将这一问题带过去了,其机智幽默值得我们参照和学习。 四、关联理论与幽默话语 从关联理论的角度来看,受话者会故意曲解发话者的意图,到处与发话者截然相反的信息,产生意外的幽默效果。例如: Teacher:Tom,there were three peaches,ate one,how many would you have? Tom:Three,tow outside and one inside. Tom作为孩子,其对事物的思考方式不同于成人,因为无法认清老师出题的意图,而给出出人意料的答案,起到了幽默的效果。 结语: 从上述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出,在不同语境中,人们会对对话意义、指称语、 语言意义等的理解产生偏差或者错位。幽默话语具有深层次的、含蓄的、深沉的、巧妙的作用,避免交际中的尴尬或难堪,增强语言表达的效果,可以起到愉悦交流、点缀生活的作用。 关于英语语言学论文范文参考篇2 浅谈从建构主义角度探析英语语言学教学 21 世纪 教育 的基点是终身学习,是不断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学习,是敢于打破狭隘的专业界限面向真实复杂任务的学习。在英语课程学习过程中,学生普遍认为英语语言学这门课更加的枯燥,无味和吃力。英语语言学课程涉及面广、内容多、概念多、理论多,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同时英语语言学课时少,而语言学的发展引起的教学内容不断扩充,暴露出和教学时数有限之间日益严重的矛盾。因而继续沿用传统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进行教学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教学过程,必须用一种更好的教学方式,使学生和老师尽快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随着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出现,提出了建构主义的教学设计。建构主义强调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四大要素,倡导以“学”为中心的理念。将建构主义的教学理论引入到英语语言学教学过程中,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1 建构主义的四大要素 在 学习 方法 上建构主义提倡的是教师指导下的以学生为主体的学习,在学习环境上要求是开放的、充满意义解释和建构性的,理想的学习环境主要有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四大要素构成。 “情境”:学习环境中的情境必须有利于学习者对所学内容的意义建构。这就意味着在建构主义学习环境下,要把为学生创设建构意义的情境问题看作是教学设计的主要内容之一。“在课堂教学中播放有助于理解教学内容的录像、录音、参与 社会实践 、向学生提供网络的丰富的学习资源等等,凡是有助于学习者理解掌握学习内容的情境,都属于情境创设的范畴。” “协作”:协作发生在学习过程的始终。协作在一定意义上是协商的意思。协商主要有自我协商和相互协商。 “会话”:会话是协作过程中的不可缺少环节。学习小组成员之间通过会话来商讨如何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达到意义建构的目标,怎样更多地获得教师或他人的指导和帮助等等,推进学习进程。在会话的过程中,每个学习者的思维成果(智慧)为整个学习群体所共享 ,因此会话是达到意义建构的重要手段之一。 “意义建构”:这是整个学习过程的最终目标。在学习过程中帮助学生建构意义就要帮助学生对当前学习的内容所反映事物的性质、规律以及该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达到较深刻的理解。 2 建构主义环境下对英语语言学教学启示 强调以学为中心的设计 在建构主义学习环境下,师生的地位、作用与传统的教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学生由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信息加工的主体、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教师也不再是知识的灌输者,而是教学环境的设计者、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和指导者、知识的管理者,是学生的学术顾问。因此,教师要从前台退到幕后,从“演员”转变为“导演”。在建构主义的语言学教学中,学习环境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教师要为学生创设尽可能真实的情境去应用他们所学的知识。具体来说,英语英语语言学课程教学应该激发教学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调教学任务的适合性和针对性,注重教学环境的互动性和趣味性。 强调学习环境的设计 建构主义教学设计的重心便是学习环境的设计。这里的学习环境是一个支持和促进学习者自主探索、自主学习的场所。学习环境的设计应围绕支持学习者开展有意义的学习来创设支持条件。它主要包括基于问题的学习环境的设计、合作学习环境的设计、真实情境的设计等。建构主义学习环境的设计的宗旨是通过支持学习者的有意义学习,促进学习者的发展。 例如,在讲授语言的任意性时,不少学生对于语言中音和义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这一属性存在疑惑,原因是在语言中的确存在一些音和义有一定联系的语言现象,如拟声词,对于这种问题,教师可以在深入讲解之前,给学生布置一些任务,让他们课前收集英语中的拟声词,并让其与汉语中对应的拟声词相比较,然后以 报告 的形式在课上做出来,教师则在这一过程中起着引导、监督、组织的作用,在学生做完报告后,教师做出归纳 总结 。 教学任务的适合性和针对性 语言教学中任务的设置必须以学生的实际情况为前提,任务太困难或太容易都不利于学生主动建构知识。在选择英语语言学课程教学内容时,应适当减少课堂教学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所选课堂教学内容如下:语言、语言学、语音学、音系学、句法学、语义学、语用学、二语习得、语言与文化。明确学习任务,选择训练方式,使学生有足够的机会进行练习。教师应懂得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并通过积极的语言来激励学生。应及时地对正确回答问题,出色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进行表扬。如:Well done!Very good!Good job! Excel lent!这些词语看似简单,却能给学生以信心和动力。同时,对学生的缺点和不足要多指导,少批评少责备。 3 建构主义的教学评价 建构主义评价观具有几个方面的特征。首先,诊断性和 反思 性是建构主义学习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意味着,学习者必须从事自我监控、自我测试、自我检查等活动,以诊断和判断他们在学习中所追求的是否是自己设置的目标。其次,建构主义评价观认为评价是评价者和被评价者“协商”进行的共同心理建构过程,评价受“多元主义”价值观所支配。因此,建构主义注重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和评价方式的多样化。再次,建构主义认为,评价是学习者活动过程中的一个必然组成部分,而不是教学后的评价,它是一个持续性和实时性的镶嵌过程。因此,建构主义强调过程性评价,倡导“质性”的方法。所谓过程性评价是在某项教学活动的过程中,为使活动效果更好而不断进行的评价,它能及时了解阶段教学的结果和学生学习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以便及时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工作。可见,建构主义评价观提倡以学为中心的理念,更加关注学生的发展。 4 结束语 建构主义教学观为课堂教学提供了新模式,为习惯于被动式接受的学生阐释了学习的新理念,从而为英语语言学课堂的教与学带来了新的启示和体验。在英语语言学课堂教学中教授学习策略,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及改进 教学方法 。这些方面有助于学生建构知识,形成能力。 参考文献 [1]陈莉.社会建构主义与外语教学[J].外语论坛, 2003(1). [2]胡壮麟.对中国英语教育的若干思考[J].外语研究, 2002(3). [3]盛群力、__强.现代教学设计论[M].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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