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销售部门设了末位淘汰制度,如何看待这样的制度?
第一:这项制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如不人道和苛刻,甚至滋生腐败,增加内部摩擦,团队成员相互不信任,相互争吵,拉扯小辫子,甚至与其他部门合作抱怨同事,相互计算,挖洞等。但是水很大,鱼也很大。公司里有很多人才。每个人都不可能被提升,也不可能每个人都同样优秀。
第二:这本来是一种激发企业活力的手段,但在实践中,由于位置、起点和理解能力的不同,它的演变也有所不同。有些企业把它作为一种激励手段,走在前面的人会得到更多的奖励。排在后面的人不会真正被淘汰,但奖励会减少,一些机会会丢失。一切都是合理的。
第三:除了加强员工之间的竞争和刺激更多产出外,全能公司还需要增加人员,以在一些节点上因业务关系做一些“杂务”,但不想因此增加“人员成本”。因此,我们将以“获取大型项目经验”和“联系行业领导者”为诱饵,吸引毕业生“尝试”。毕竟,试用期内的工资可以打折,许多福利只有在成为正式员工后才能支付。
第四:这项制度有两个方面。一些软系统有利于提升员工的活力,鼓励他们获得更多的奖励和奖牌。然而,一些企业试图利用这一规则“挤压剩余价值”,甚至是为了“低成本”解雇。我们还应该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第五:由于末位淘汰制是一种强有力的管理,其目的是给员工一些压力,激发他们的积极性,通过激烈的竞争使整个单位处于积极状态,避免企业人浮于事的局面,提高工作效率和部门效益。
所以要辩证的看待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