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遏制网络谣言的必由之路。
电信管理机构等网络行政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互联网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宣传教育,依法有效地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地采取责令改正、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手段,打击利用网络谣言进行的各种违法活动,防止网络谣言的影响进一步扩大。
对于利用网络谣言实施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活动,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应当及时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谣言的受害人在得知权利受到侵害后,应当及时地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向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报告,避免谣言的影响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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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产生的各阶段应有不同的对策:
在出现谣言苗头的先期,要做到“三早”:一是早发现,加强对网上主要社区、论坛、贴吧、微博、QQ群等网络交流渠道的监控,强化敏感意识,全方位加强搜集整理,第一时间发现影响稳定、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谣言苗头。二是早研判,对于早期发现的谣言,要组织专门的警力进行分析筛查和风险评估,形成研判报告,为处理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三是早报告,对于重要的网络舆情以及突出的谣言苗头,要迅速上报上级领导和业务部门,为打击处理赢得主动。
在网络谣言开始传播扩散的时期,要做到“三快”:一是尽快删除,对于各个网站散布的谣言,要迅速上报业务部门予以删堵;二是尽快公布真相,协调相关部门快速发布正确的消息,将真相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公布,澄清事实;三是尽快打击,对谣言散布范围较大、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要联合多部门开展打击行动,深挖幕后推手,严厉惩处造谣者。
平时要做到“三深”:一是深化机制,建立完善网络舆情管控和打击处理的工作机制,健全各类法规制度,制订完善工作方案、预案。二是深入教育,依托主流媒体以及宣传机构,加强对网民的教育,同时走进社区、学校、工地等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有效提高应对网络谣言的免疫力。三是深度管理,对各主流网站以及论坛、贴吧等加强监管,落实网络管理责任制,从源头加强管理,防范谣言的大肆传播。
参考资料来源:澎湃新闻-传杨振宁去世假消息博主自罚停博,如何遏制网络造谣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