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开发,就是把带有区域特色的资源优势,通过集约经营,转化成商品优势,从而形成带有区域特色的经济优势;区域经济管理是指国家在地域空间领域的宏观调控。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论文篇1 浅谈地方政府管理与区域经济发展 【摘 要】我国以地方政府为主导而进行的是区域经济管理,由于地方利益矛盾的存在,地方政府的区域经济管理理念以及 措施 均存在一些严重问题,较大的影响了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地方政府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发挥区域经济管理职能,从而促进区域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 【关键词】地方政府管理;区域经济管理;理念与措施 1.区域经济管理的理论依据 西方国家在政府管理经济和自由市场的争论一直处于上升阶段。古典经济理论主张完全的市场经济和市场竞争,政府尽可能不干预经济,上世纪初的大萧条证明了“市场失灵”。从此,凯恩斯主义的出现,强化了在经济运行中国家和政府的作用,但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出现的“滞胀”又证明了“政府无效”。新凯恩斯主义虽然支撑了政府干预理论,但其模式所推断的政策并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 在区域经济理论中,美国加州大学的城市社会学教授H·孔兹 总结 到:管理 方法 学派认为,管理是靠各种科学管理方法发挥管理的效能和作用;管理 经验 的学派和学者认为,管理更依赖于管理者经验的积累,经验愈多,管理的就越好;行为学派认为,如何激励管理人员和市民发挥潜力是成功的要素;社会学派认为,社区是整个人类社会组织的重要部分,管理应考虑与社会的关系;决策学派认为,决策的关键是管理;数量学派认为,管理可以用数学计算的方法,把管理资料作为最好的定量处理方法。 地方政府对一个行政区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实施影响,区域经济管理是政府机构实施经济职能的根本。区域经济管理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在不同区域的体现,既可以目标相同,也可以相互制约。区域内增长点或增长极的建设是区域经济管理的重要内容。所以,人们认为,区域经济管理是指,把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作为根据,从而进行研究区域经济与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然后进行生产要素的空间配置与配合,使之实现区域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和取得区域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程度。 2.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管理中仍然存在的问题 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地方保护主义,造成区域市场分割;二是,反宏观调控行为,造成权力经济。反对宏观调控行为是地方政府纵向对经济权限的分割和占据,具有经济与行政权力相结合的两个特征,在行政性关系与市场性关系的较量过程中,行政性关系的进一步强化。在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权力过大,导致了其中行为的不规范,市场经济扭曲成为权力经济,从而导致区域经济无法良性发展。 中央放权,地方政府又有越来越大的权力。在地区差距存在的情况下,不少地方政府为了发展本地区的经济而采取地方保护主义区域经济发展政策。近年来,地方保护主义的行为和现象出现的频率较高,这主要表现在地方政府对商品贸易的行政性和区际要素流动不合理干预方面,这又可以继续往下深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地方政府不合理地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以及法律手段,不断限制外地产品流入本地市场或者限制资源商品、初级产品不断流出本地市场;运用经济政策倾斜、强化经济杠杆作用等各种手段,加大产品对当地市场的占有量,以此提高工业生产的快速增长,也能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等。由于这种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加剧了市场割据,从而影响了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区域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 3.地方政府区域经济管理理念与措施 打造学习型政府 管理活动的直接实施者是地方政府,其中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经济管理人员充满了官本位意识,削弱了服务能力,降低了服务质量,损坏了政府的形象。要加强学习,提高管理者素质,增强为纳税人服务和维护公共利益的意识, 学习总结 区域经济发展的经验,不断进行管理创新。 树立经营区域观念 经营区域是指,利用市场手段,将区域可以用来经营的部分产存量资产和生产要素进一步推向市场进行重新组合和优化资源配置,从中获取一定得收益,再将这部分收入投入到基础建设的新项目中,走实现区域的滚动发展。这需要做两个方面的努力:一是,实行区域投资主体多元化,扩大区域建设资金的来源;二是,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区域建设和管理的投入比例,逐步增加城市区域的投入比例。区域规划、管理过程中,运用市场机制对区域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区域资源优势,提高区域资源效率的利用。 建设电子政务 建设电子政务是指,建设数字化、信息化和网络化政府,推进政府信息上网以及政府网上办公等。地方政府运用地球信息系统、遥感、遥控、网络、多媒体、虚拟仿真等高科技技术,针对区域管理所需要的各种信息,以数字化的形式自动采集、整合、储存、管理、交流和再现,对区域功能机制再进行动态监管测试,通过网络化和电子化等手段实现政务信息的共享与交流。这具有鲜明的智能化特征,提升了公共组织实施公共管理的知识高含量和技术的高标水准。 坚持区域统一规划 区域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各别系统只有在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指导监督下,各行业之间才能合理的布局,合理的投资进行建设。人为的不合理条块分割,割断了区域各部门之间的有机联系造成重复建设。实现综合效益最优是统一规划的目标,即区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得到协调持续发展,从而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 做好区域调控主体 中央不可能具 体操 纵各个区域,只有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地方政府对本区域的社会经济情况比较熟悉,充分的发挥区域优势,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以便保持本区域经济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在强调中央对全国市场的宏观调控时,也相应的赋予了地方政府一定的区域调控权,因此地方政府调控成为了介于中央宏观调控与以经济杠杆为手段所进行的间接调控之间的中间环节,构建成一个多层次、多样化的宏观调控体系,使地方政府成为一个统一市场和区域经济的建设者和经济秩序的维护者。 【参考文献】 [1]周吉冈.公共管理视域下政府管理职能重建途径[J].青年与社会,2013(18):4-5. [2]苏勇耐,黎本寿.浅谈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职能转移[J].社会管理工作研究,2013(7):40-41. [3]欧阳志伟.浅谈公共管理的特点及政府管理模式创新[J].经营管理,2012(2):35. [4]陈鹃.区域经济发展与地方政府管理.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J].2004(2). [5]戴璇.新时期我国区域经济管理体制的变革及其深化[J].凉山大学学报,2003(2). 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论文篇2 试谈加强区域经济城镇化建设与管理的对策 摘 要 对于区域经济建设与管理面临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提出了以加强区域经济建设与管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作用和建议。 关键词 区域经济 城镇化 市场 发展 当前中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差距不断被拉大的现实,正确认识城镇化的核心理念在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是具有战略性意义的重大课题,加强区域经济建设与管理,协调城乡发展的战略选择,不仅是一个经济学命题,更是一个涉及区域经济政策、社会民生等方方面面系统性、针对性的实践科学。 一、着力深化改革创新,突出增强社会发展活力 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工作,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配合做好农业人口转移落户工作,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完善岗位设置;统筹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正确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有序流转,积极发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增强“三农”活力。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优化环境,完善和落实产业扶持政策,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道路、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项目的投资与经营,兴办 文化 、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加强和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做好公共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把各镇及专户资金纳入城区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着力完善采购项目评审机制;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税源监管和考核奖惩机制,推进依法治税。 二、围绕城镇化可持续发展加快实施“三旧”改造 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是当前建设必须以人居住为核心,能正确引导好人口增长及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资源合理利用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密切结合,统筹推进实施环保工程,在对待严重浪费社会资源和污染环境的企业,通过合理布局规划,以“城中村”、旧商业区、旧住宅区改造为重点,扎实做好城区主干道两侧楼宇亮化和小街小巷“穿衣戴帽”工作,不断美化市容市貌。继续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积极引导农民在原地拆旧建新,节约农村住房建设用地,切实改善农村困难居住条件。加快实施伶俐镇渌口坡城乡风貌改造,统筹推进村屯规划,协调新城、旧城和镇的关系,努力创建地方民族特色的建筑,创造优美、和谐新型城镇环境。 三、加强城镇基础设施是主要内容 加强城镇化建设要深化推进改革,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创新。首先,要从落实好城镇户籍这一块制度改革开始,逐步完善政策基础措施,在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的前提下,积极为城镇剩余的劳动资源合理流动奠定基础条件,维护好农民工在付出劳动成果时的利益。其次,要创新城镇化建设发展募集资金的 渠道 机制,摆脱对财政的依赖思想,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切实提高农民财产增收,城镇金融市场作用不可忽视,一方面要鼓励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成立村镇银行和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适时引入 保险 与证券机构走近农村;另一方面支持金融机构针对农民特殊的投资需求,创新适合农民的投资理财产品。此外,还要鼓励加大农民房屋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增值潜力,鼓励农民购置农业机械增加租赁租金收入。运用城市经营理念,盘活城镇化公共资金,走一条便于资本操作的道路,在应有城镇土地流转升值中快速筹集好建设资金,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的改革,加快落实好城镇事业、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协调发展,培育出资本市场,便广泛地吸引社会大力投资,完善城镇财政关系管理体制,灵活制度上落实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步伐和稳定的资金渠道。 四、改革创新举措,不断完善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 第一,采取市场化运作投融资。一方面财政计划要安排定量资金投入城镇化建设;另一方面要发挥商业银行贷款和融资功能,拓宽建设资金来源。创新举措,建立城建投资公司、合作基会等投融资主体,构建主体多元的投融资网络。向改革要资金,靠市场找出路,打破单一依赖财政投资的旧格局,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新体制。 第二,管好用好国家专项建设资金。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收取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应全额投入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主要用于城镇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收入、土地增值税应大部分用于城镇建设。各方面的建设资金应管好用好,设立财政专户,财政专户资金实行定收定支,建设资金的使用与建设项目挂钩,实行专款专用。 第三,采取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激活投融资。组建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实施城镇综合开发,采取建设用地开发、承包建设、统建、建设商品房出售、“以房带路,以路养房,路房结合,综合开发”等多种形式,多措并举,发挥土地资产价值,积累城镇建设资金。 五、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步伐,协调三产之间的发展 城镇的发展离不开产业支撑,从H县的发展态势来看,当前最需要解决的就是区域经济发展问题。坚持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是H县的根本选择。首先应在城镇区域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没有这两大产业的快速发展,城镇的快速发展就无从谈起。其次就是要按照建立一批中心城镇的规划,根据产业结构、行业等情况把分散在全县的企业加以适度的集中,充分利用城镇在基础设施、运输条件、技术储备等方面的相对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和利用效率的最大化。第三,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培养龙头企业和各种合作经济组织,为实现农产品深加工和农业人口向非农人口转变创造条件,提高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能力。 六、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城镇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作为社会发展的主体,强调人既是建设者又是受益者。这就要求我们要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坚持可持续发展,消除制度和体制障碍,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不断提高城镇化的文明程度,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和区域发展,在加快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强城镇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推动城镇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三个文明协调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 中国国情国力[J]. 2014(256). [2] 陆波.城镇规划与建设实际应用探索[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 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论文篇3 浅谈区域经济开发系统性 区域开发,就是把带有区域特色的资源优势,通过集约经营,转化成商品优势,从而形成带有区域特色的经济优势。 任何一个区域,皆可视为一个系统。一方面,大环境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即小系统);另一方面,一个由社会、经济、生态、技术小系统组成的复合系统。系统与环境间不断地进行物质、能量、资金、信息等交换。区域系统开发,就是通过优化系统内各组成要素间的网络结构,实现总体功能最佳,从而达到最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 区域生产力的形成是区域系统内社会、经济、生态、技术小系统相互作用的结果。其基本机制是生态系统的生态循环与经济系统的经济循环及其二者的交织作用。 社会系统对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的干预,一方面,通过决策和技术系统这些快变量来实现;另一方面,通过文化、 教育 、科学、思想、意识、观念等慢变量来实现。为了满足不断提高的社会需求,提高生态系统、经济系统及技术系统的功能,社会系统也必须不断完善自身的结构,而产生更高的功能。 区域系统的开发效果,取决于该区域系统中社会系统、经济系统、生态系统、技术系统的协调。其最终的综合目标是把该区域建成科学管理下的以现代化农业为基础的具有开放型、多功能、高效益、结构优化的现代综合产业,科技先进、经济文化发达、城市化集镇、交通便捷、信息灵敏、富庶、的生活,文明的社会与良好的环境。 区域系统开发方案的优化。主要应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应体现在把环境大系统(也就是国家)的要求与区域特点结合起来,建立一个能够扬长避短、取长补短、体现区域特色、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的良性发展的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只有这种良性发展的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才能最大限度地开发资源,又最大限度地保护资源,使资源永续利用总不衰竭。为此,必须在生态规律指导下建立农、林、牧、副、渔复式农业结构和按着经济规律,按着一定的量比关系建立种、养、加、供、产、销、运、建、服相结合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综合的网络式产业结构,进行资源的综合开发,以达到最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 第二,应体现在商品经济及其运行中的自我积累机制上。因为区域开发,有如百炯急流、同样的风、同样的水,其上下高低就决定于商品经济及其滚雪球式的自我积累这样的原动力的大小。 第三,应体现在技术系统上。用于区域系统开发的技术,大体上有生物技术、化学技术、机械技术、工艺技术、工程技术等。要获得 种植 业、养殖业的发展,要用生物技术培育出适合区域生态环境的优良品种;要建设高产稳产农田要有水利工程技术,保证旱能灌涝能排;要把水力资源转化成电能,需要水力工程技术;要把自然资源转化成原料、转化成商品,要靠工艺技术;要减轻劳动消耗,提高生产平需妥机械技术。技术系统是生态系统中生态循环、经济系统中经济循环以及生态循环与经济循环交织作用的必不可少的手段。技术结构的合理性的重要标志就是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的最大限度的良性发展而产生的最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 第四,应体现在社会系统中以城市为中心的乡村城镇化的社区结构上。人类的经济活动,总是在一定的时间与空间里进行的。其时间形式是生物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过程的延续,而空间形式就是社区分布了。不管人们是否承认,生产活动经济活动本身,总是产生一种向心力(或聚合力),把分散的生产活动聚合到一定的地点集中。随着区域系统的进一步开发,产业结构逐渐趋向合理,生产集约化、专业化的发展,必然要相对集中到一定的空间地域。在这里,可以节省能源、交通、仓储、供水、排污、公用与服务设施的投资,节省土地;而生产相对集中到一定的空间地域。在这里,可以节省能源、交通、仓储、供水、排污、公用与服务设施的投资,节省土地;而生产的相对集中,又必然导致人口的相对集中,饮食、住宅、市场、文化教育、卫生、金融、保险、劳务、修配、交通、通讯等一系列服务设施,也就相应而起。 第五,应体现在区域系统开发的阶段性上。区域系统开发的阶段性,是社会经济者生产过程延续的表现。这种延续性,决定了区域系统开发模式的阶段差异。一般地说,区域系统开发,大体上可分为起步-发展-腾飞三个阶段。阶段不同,当然模式也不该划一。其起步阶段,由于区域的现状、基础条件不同,应有不同的起步模式,如资源型、技术型、资金型等。不同的起步模式,创造了不同的条件,因此也就有了不同的发展模式和腾飞模式。由于系统的改造和更新需要时间和创造条件,在规划开始实施时,总要以原有状态惯性运行,再不断创造条件,使其转变为加速运行。从发展规律上看,是由初级到高级,即惯性运行、加速运行、变轨运行、新轨道上惯性运行、再加速、再变轨。其中变轨运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不同轨道上的运行,即是在不同总体功能级别上的运行。只有当系统的总体功能增加、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系统才会发生质变,产生飞跃,进到高一级别的运行。 猜你喜欢: 1. 区域经济的论文 2. 区域经济管理论文 3. 关于区域经济论文 4. 关于区域经济的论文 5. 地方经济发展论文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税机制研究论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写过论文吧,论文是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一种说理文章。那么你有了解过论文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税机制研究论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摘要 :实质性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的宏观经济管理控制目标,更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共同富裕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愿望。本文针对当今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财税机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于中央与地方两个层面,提出具体改进策略,以期为我国财税机制的优化提供有利参考。
关键词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税机制;
充分利用区域天然优势,改革优化财税机制是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快速发展与稳定发展的有效措施。区域优势存在差异是区域长时间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也是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失调的基础性原因。而财税制度作为外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对区域优势不明显地区产生有效的弥补作用,进而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根据对欧美等发达地区相关资料的调查,发现创新与优化财税机制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可行性方式。
1、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有关财税机制的问题解析
财税分配机制存在缺陷
财税分配机制涉及范围广阔,主要包括财税收入在地方政府、经济圈与中央之间的具体比例关系。财政收入大量税收项目中,主要支柱性税收占比近90%,这些支柱性税收也就是较为常见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及营业税三个方面,其余非税收财政收入主要是对国有资产的有偿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对上述现象进行合理分析,我们能够发现我国财税分配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区域产业税成果微弱。对2015年三种产业的税收供给量展开分析,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第三产业税收贡献率为,第二产业税收贡献了为,第一产业则为,产业结构相对而言比较合理。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财政收入的关键内容,具有极为明显的政策导向作用,有些地区过于依赖非税收作为财政收入来源,这将对税收宏观调控作用造成负面影响,征税结果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不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1]。
财税权限机制存在缺陷
我国现行的财税权限机制主要包括财政收入支配、财税政策拟定发布、财税执行管理等权限。将地方和中央财政支出作为案例进行分析,依照固定比例将财政支出具体分为三种类型,即地方主导型、中央主导型以及地方责任型。据统计显示,2015年全国23种财政支出项目当中,用于国防军事、国际外交、燃油物资储备等工程的财政支出占比,中央主导型财支的一半以上;用于公共设施、安全、设备运营等17种项目的财政支出占比地方主导型财支的一半以上,由此可见,地方财政支出支配权相对更大,但也同时肩负着更多的公共事业责任。这种财税权限机制存在比较严重的缺陷,主要问题体现在地方财政权限和公共事业责任匹配度不足。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之间的比例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维持在3:7的局面,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实行分税制以后,中央财政收入比重逐渐上升至55%。2006年以前,中央财政支出与地方财政支出比例同样是3:7,2013年到2016年地方财政支出一度超过80%,大幅高于总财政收入。当今,地方事权与中央事权在法律层面并没有具体界限,通过二者财政支出比例可知,中央将大量支出任务交付于地方,例如上述23种财政支出项目中,就有2种为地方责任型、17种为地方主导型。地方政府肩负大量本应由中央承担的教育、交通、农林、国土等公共事业的建设,引发地方和中央之间的公共事权偏移错位现象,使地方经济发展陷入窘境。
2、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机制策略
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稳定的发展,必须对相关财税机制、政策加以优化和完善,放宽我国大量欠发达地区财税管理权利,为其供应接二连三的优惠措施,进而从国家层面对经济发展形成促进作用,提升公共事业和人民生活均衡水准,不断减小东北、西北等欠发达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差距,进而良好完成协调稳定发展的根本目标[2]。
优化财税分配
优化财税分配机制应从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优化共享税比例。在我国营改增战略事业的驱使下,地方政府能够在短时间保有地方财政实力,但就长远角度来讲,仍然不够完善。因此,应在完全取消营业税以后,重新构建增值税具体分享占有比例,使地方政府分配比例达到40%。同时,为加速我国大量欠发达地区经济进步,提高对此类地区的鼓励和支持力度,应对偏远山区、产业优势严重欠缺、资源干枯、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欠发达或困难地区进一步增加五到十个百分点的分成。此外,还应逐渐取消城建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项目以企业、行业为基础进行税收分享的现行方式,应给予省级以下立法部门或地方政府自行规定增值税划分规则的权利。
第二,优化或重塑地方税收系统。国家应尽快推出资源税整改措施,例如将石油、天然气、水资源、森林资源等归纳为征税体系,以从量定额、从价定率的角度实现从价计税,从根本上提高自然资源负税能力。然而,对于欠发达地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传统资源城市应依照具体情况实施减免赋税的政策;优化个人所得税,根据具体行业和普适性计税方法,拓展综合所得税内容;深化房地产税收项目改革优化,使传统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合二为一,由地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税率。
改革财税权限
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应对现行财税实施全方位改革。一方面,将地方和中央之间所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具体划分,让其界限清晰。例如,中央应负责九年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事业,负责国家安全、外交、消防、警察等安全类事业支出,而地方政府应负责地方区域内城市中的公共交通、公共环境建设等事业的支出,将高速公路、铁路、航空等大型交通运输事业,水利、电网建设等大型工程建设事业设定为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支出,并根据我国目前国情,明确比例;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中央占有、支配财政的权利相对较大,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可根据地方具体情况,适度放宽该区域政府的财权。例如,以科学、客观、合理的形式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确定权、解释权、减免权等。
在分税制度背景下,地方和中央均有着不同程度的独立税收,应给予地方政府关于固定税收的管理权限,并且该权限必须以独立自主的模式存在,将非全国性征收的税收立法权、减免权交予地方,在中央制定全国性征收的个人房产税、资源税等地方主要税收法律的同时,给予地方适当的减免权和细微调整权,进而为地方财政实力增加和经济增长提供有力保障[3]。除此之外,我国还应对财税绩效评价体系进行合理完善。例如,明确协调发展标准,构建以国家为主体,省级、地方政府相互配合的绩效评价规则。其中,财税评价的主体机构应包括审计部门、立法部门、税务机关以及财政机构等,将责权制度应用于财税评价工作上,实现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制约合理的新局面,扩大评价的内容范围,将财政分配的整体过程全部划分到评价体系当中,加大力度对税收管理、财政收入等工作的绩效评价。
3、结语
综上所述,合理、科学、符合我国国情的财税制度是确保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就目前我国现行财税机制而言,在制度、权限等多个方面存在问题,对其进行优化和改革是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之路。中央和地方应立足于不同地区不同情况,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我国财政机制,进而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奠定基础。
4、参考文献
[1]马万里.中国式财政分权经济增长导向型特征分析-兼论经济持续增长与社会和谐发展的体制约束[J].社会科学,2014(09):32-42.
[2]徐丽媛,王胜伟.借鉴“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创新生态补偿财税责任制度及其立法完善[J].兰州学刊,2014(08):136-142.
[3]陈厚义.后发地区财税制度改革的特征问题、动力体系与应对策略[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4,30(05):3-9.
第一,有利于增强东亚环太平洋经济带发展动力,改变整个亚洲的经济发展格局。从世界经济大格局来看,东亚环太平洋沿岸从北向南,由俄罗斯到日本、韩国、中国东部沿海地区,最终到新加坡,是当今最具经济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区域。但这一区域经济发展并不平衡,在中国与东盟的交汇处,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经济相对落后,成为东亚环太平洋经济带中相对薄弱的一环。加快环北部湾区域内的合作和开发,不仅能带动区域内经济落后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有效连接起东亚环太平洋经济带,而且也将为亚洲各国提供新的发展空间。 第二,有利于加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提升双方的合作空间。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来看,一个大的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往往需要一个高度发达的经济中心作支撑。环北部湾区域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只有把这种优势和潜力转化为真正的竞争优势,形成高度发达的经济中心,才能增强区域的吸纳效应和扩散效应,提高自由贸易区的综合经济实力和竞争力,促进各国在资源、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 第三,有利于中国东、西两大区域经济的迅速腾飞,打造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来看,由北至南已逐步形成了环渤海湾和环北部湾次区域经济合作区。目前,环渤海湾地区经济发展初具规模,对周边地区的辐射作用较强,但主要表现为对东北、东南地区经济发展的拉动。与之相比,环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的形成和发展,有利于扩展西南地区经济发展空间,实现中国东西部经济的对接,潜力巨大。因此,要加快环北部湾区域的开发,扩展与东盟的经贸往来,搭建推动西部大开发的长效平台,将该区域打造成为继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经济圈之后的中国经济增长第四极。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趋势。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国区域经济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区域合作的范围和领域不断拓展,合作规模不断增大,形成了像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重要的经济区域。与此同时,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行政区经济”,以及近年来愈演愈烈的地方保护主义,则严重地阻碍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从而增加了地方之间贸易的交易成本,损害了经济增长。按照法国经济学家Sandra Poncet 的研究,1997年中国国内省级间商品贸易平均关税达到了46%,比10年前整整提高了11%.这一关税水平超过了欧盟各成员国之间的关税水平,和美国与加拿大之间的贸易关税相当。也就是说,1987年中国消费者购买各自所属省份自制产品的数量是它省产品的10倍,而到了1997年,这一比重达到21倍[①].因此,如何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构筑区域经济的总体优势,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政府和学界共同关注的焦点之一。现有的文献对区域经济发展与地方政府间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一是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就当代中国区域问题研究而言,区域经济学的研究是最丰富和最深刻的,它不仅从经济学的角度进行了深刻的理论分析,而且提供了丰富的实证材料,尤其是近段时期以来围绕着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的一系列实证分析和理论探讨的论著[②],大大推动了该领域研究的深入。在诸多经济学者看来,当代中国区域经济的顺利发展只能寄希望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因为市场的力量迟早要冲破行政区划的边界,从而促进经济的合理分工与协作,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他们认为,一旦企业主导型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定格为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角,一个国家便步入了兴旺发达的现代化快车道。[③]二是经济地理学和政区地理学的研究。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经济地理学与政区地理学的研究也不断触及区域行政问题。这一领域的学者往往从行政区域改革的角度切入这一研究课题,从管理学的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适度的原则出发,考察中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存在的种种问题,并围绕着一些热点问题如“撤县改市”、“市领导县体制”、“撤消地区行署建立实体市”等,展开激烈的争论并提出了一些改革的对策。[④]这些对策的一个共同的思路就是调整行政区划,使行政区与经济区尽可能一致,这一点在区域经济学研究中也得到了不少学者的认同。 经济学家和地理学家的见解,为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提供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理论指导和政策性建议。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在我国现有的体制背景下,上述两种思路都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首先,从区域经济学的视角来看,依靠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来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毫无疑问,应是解决中国区域经济发展障碍的最佳思路。然而,我国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决非一朝一夕之功,市场化机制的发育成熟、统一的大市场的形成,无疑是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即使在市场经济已经完全发育成熟的发达国家,其固有的市场失灵的客观存在也使我们无法完全将解决区域经济发展问题的希望寄托于市场万能的神话之上。进言之,正如许多经济学家指出的,市场力量的作用通常倾向于增加而不是减少区域差异,因此,即使是市场发达的社会,也倾向于实行政府干预型的协调模式。其次,按照经济地理学和政区地理学的改革思路,即重新调整行政区划,从理论上看似乎可行,从实践的角度看却未免是脱离了当代中国政治与社会现实的纸上谈兵。众所周知,许多行政区划是历史形成的,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和刚性,不能也不应该随着经济活动的频繁变化而随意调整。同时,经济区以经济为主要标准甚至是唯一的尺度,而行政区则要考虑到综合性因素,而不能仅以经济为限。对现行的行政区划的重新调整,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很可能是一项比需要解决的问题本身还要困难和复杂的工程,搞得不好恐怕治丝益棼,引发出难以预料的后果。 我们认为,研究现阶段我国的区域经济发展与区域合作,需要从政治经济学的维度切入,通过对政府结构、政府的决策程序及其微观基础的考察和审视,推进问题的解决。因为,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即地方保护主义的根源在于现行的体制和结构。在市场机制尚不完善、法治极不健全的情况下,仅仅依靠民间经济交往这一自下而上的市场力量,显然难以冲破这一体制性的障碍。在我们看来,通过构建一个强有力的区域政府合作机制,依靠政府间的合作积极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在现行体制下实现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理性选择。
区域经济一体化 一体化的含义是把各个部分结合为一个整体.一体化概念在很多的自然学科和社会学科领域中得以应用.在经济学领域里,一体化首先出现于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研究中.自上世纪50年代初起,一体化被广泛应用于对国际经济活动的研究中,用来形容多个国家独立的经济活动融合为紧密相联的一个整体的经济活动.按照涉及的国家范围来划分,经济一体化可以分为区域性的经济一体化和世界性的经济一体化.就目前经济一体化的实践和理论来看,经济一体化主要是区域性的. 经济一体化的定义最早是由荷兰经济学家丁伯根在1954年提出的.他认为:"经济一体化就是将有关阻碍经济最有效运行的人为因素加以消除,通过相互协调与统一,创造最适宜的国际经济结构." 丁伯根还把经济一体化分为消极一体化和积极一体化.他认为,消除歧视和管制制度,引入经济交易自由化是消极的一体化;而运用强制的力量改造现状,建立新的自由化政策和制度是积极的一体化. 关于经济一体化的定义众说纷纭.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定义是美国经济学家巴拉萨在1961年则提出的.他说:"我们建议把经济一体化定义为既是一个过程,又是一种状态.就过程而言,它包括旨在消除各国经济单位之间差别待遇的种种举措;就状态而言,则表现为各国间各种形式的差别待遇的消失." 巴拉萨的定义是从行为或手段的角度来描述经济一体化的,但没有指出经济一体化的目的或效果是什么.为此,另外一位美国经济学家柯森对巴拉萨所说的一体化是"过程"解释为:"导向全面一体化的成员国间生产要素再配置;对一体化是"状态"解释为"业已一体化的国家间生产要素最佳配置." 波兰经济学家查尔斯托斯基回避"过程"或"状态"之分,指出经济一体化的本质是劳动分工,即"按国际劳动分工的要求来调整各国的经济结构." 我们综合了众家之说,把区域经济一体化定义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协商并缔结经济条约或协议,实施统一的经济政策和措施,消除商品,要素,金融等市场的人为分割和限制,以国际分工为基础来提高经济效率和获得更大经济效果,把各国或各地区的经济融合起来形成一个区域性经济联合体的过程. 国家或地区之间经济政策和措施的统一,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方面是内部经济政策和措施的统一,即有关成员国之间实施统一的经济贸易政策;另一个方面是外部经济政策和措施的统一,即有关成员国之间实施统一的对非成员国的经济贸易政策.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践中,并不是一开始就在这两个方面同时实现统一的.参与一体化的国家往往先在成员国之间取消贸易和其它经济活动中的人为限制,逐步实施统一的内部经济政策,然后实现外部经济政策的统一. 区域经济一体化要求成员国之间在经济政策上实现一定程度的统一,实质上是成员国经济主权一定程度的限制和让渡.这种经济主权限制和让渡程度的区别,意味着成员国之间经济结合程度的高低,从而可划分出不同层次和水平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成员国经济主权限制和让渡出来的部分,需要有一个组织机构来管理及行使.因而在较高层次和水平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中,一般都有一个根据条约或协议而组成的超国家机构,并赋予该超国家机构一定的权力和职能.随着经济一体化水平的提高,各成员国逐步向该机构让渡更多的经济主权,由该超国家机构行使更多的共同内部经济政策和一致的对外经济政策. 区域经济一体化包含着两层含义: 一层含义是指成员国之间经济活动中各种人为限制和障碍逐步被消除,各国市场得以融合为一体,企业面临的市场得以扩大;另一层含义是指成员国之间签订条约或协议,逐步统一经济政策和措施,甚至建立超国家的统一组织机构,并由该机构制定和实施统一的经济政策和措施.对此, 学术界将前者称为功能性一体化, 将后者称为制度性一体化.功能性一体化与制度性一体化是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两种趋势.功能性一体化的发展来自于各国市场经济自发的内在要求,当它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必然要求制度性一体化给予保障和促进;而制度性一体化会加深功能性一体化的程度.功能性一体化是制度性一体化的准备,具有一体化的实质性意义;制度性一体化是功能性一体化的阶段性标志,具有一体化的形态性意义. 因此,功能性一体化与制度性一体化具有密切的关系.两者既可相互促进,也可相互制约.从世界区域一体化的实践来看,制度性一体化具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因而,人们更多关注的是制度性一体化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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