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深入实施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及钦州市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使得农村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面临诸多新的困难和挑战。农村基层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何适应农村发展的新特点、新变化,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特别是村组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这是事关农村发展稳定的重要工作。笔者认为,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用发展的理念和改革的办法,以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经济发展为保障,以惩治为手段,全面构建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健康快速发展。
一、抓教育,强队伍
当前,农村大多数有文化的人及年轻人都外出务工经商,留下来的文化水平较低,年纪也偏大。据统计,2011年钦州市村级两委换届后,村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长中,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的分别占和;45岁以下的分别占和 %。可以说,整个村组干部队伍水平参差不齐,综合素质不高。为此,必须首先从教育入手,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教育机制,把村组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计划,形成经常性的和有针对性的教育。一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镇党委作为村组干部的直接管理者,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干部的信念教育、党纪法规教育和知耻教育,增强村组干部守法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荣耻观,为群众当好家。二是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提高教育实效。在教育内容上,突出常学法规,常树榜样,常敲警钟;在教育形式上,要坚持集中主题教育和分散随机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引导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理论灌输与群众喜闻乐见形式相结合,使村组干部以案为戒,弘扬正气,自觉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三是加强组织引导,建立长效机制。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把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作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对学习教育的检查,要轻过程、重结果;轻形式、重质量。从而进一步巩固争先创优活动成果,建立起长效机制,推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
同时,要着力在农村建立起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在选人原则上,要实行公推直选,真正实现民主,让那些能力强,作风正,品德好,群众信得过,能真正带领农民发家致富的人担任村组干部。在选人途径上,要注重从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致富能手中挑选。同时,还应突破乡村、农业与非农业、干部与工人农民的界限,不拘一格地选拔和任用村组干部。要加强在年轻人中选拔培养入党对象,加大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抓机制,强监督
目前,绝大数村组还没有形成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帐目设置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白条和自批自支现象在村级财务管理中较为常见。有的虽然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了,但公开的内容只是为了应付检查,而那些真正、实质的东西却不愿公开甚至假公开。因此,必须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体制建设,堵住村组干部腐败的源头。一是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村级重大事务实行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公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二是实行村财镇管制度。将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资金、账目交由镇农村服务中心管理,建立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台帐,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日常的报账工作,同时要建立与村财镇管制度相配套的责任追究制。三是规范村务公开制度。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情,做到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公开管理监督等五个方面的规范统一。特别是财务公开,要加强督促和反馈,切实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制度。经管和审计部门要强化村级财务的监督,对各村的财务进行一任一审计,对较大的村和经济条件较好的村进行一年一审计。五是创新监督形式。逐步推行上级党委向村党支部派驻兼职纪检委员、设立村级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站、村组干部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大会述职述廉等做法,以实现上级和群众对村组干部的双向监督。
三、抓经济,强保障
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收入渠道更为狭窄,集体经济更为薄弱,运转更为困难,个别地方更是存在村民小组干部无待遇、无人干的问题。少数村组干部因报酬低,在补偿心里的驱使下,钻财务管理的漏洞,导致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所以,对村组干部的的薪酬,一定要有一个合理的定位和正常的增长机制。一方面,要大力发展村组集体经济。上级党委政府要帮助选准经济项目,千方百计为村组建立一些效益好,能够长期收益的项目,使村组不再是空壳,解决没钱办事的难题。另一方面,要建立相应的保障激励机制。要根据当地公职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物价涨幅,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不断提高村组干部的工资水平。要注重绩效,健全考核奖励机制,规范村组干部的报酬,实行村民小组长年误工补贴制度。同时,要建立一整套面向村组干部的激励机制,如落实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加大从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和考录公务员的力度。
四、抓惩治,强建设
当前,钦州市的三农正处在转型期,农民特别是沿海和城镇周边以及工业园区周边的农民正处于向城市居民转变的过程。农村各种利益和矛盾相互交织,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越来越大,一方面对村组干部的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农村经济活动日益活跃,使得广大村组干部面临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因此,要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创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环境。一是建立排查摸底制度。通过信访举报、纠风热线、效能投诉等方式,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村组干部廉政情况,建立廉政档案,注意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要突出查处重点。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涉及农民负担的经济案件;查处欺压百姓、横行霸道,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纪违规的案件;查处参涉黄涉赌、借婚丧嫁娶收钱敛财等案件。三是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把查案、纠风、教育、建制紧密结合起来,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同时,要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配足配强乡镇纪委监察人员和办公设备,探索和实行乡镇联合办案或办案协作区制度,加大对乡镇纪委办案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帮助他们掌握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法,提高办案水平。要建立纪检、检察、审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