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领导干部,组织培养起来很不容易,但自己要堕落下去却很容易。干部堕落,受到处理,个人断送政治前途固然令人惋惜,但党组织受到的伤害同样不能小觑。因此,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要着眼于未雨绸缪,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错酿大祸。让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其根本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使我们党的组织不受伤害或少受伤害。 发生腐败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少数领导干部放松个人主观世界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具有“想腐败”的思想动机;权力制衡的机制还不够健全,权力过于集中在少数人,使领导干部存在“能腐败”的客观条件;对腐败行为的及时发现、严厉惩处的方法、措施和途径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使领导干部诱发“敢腐败”的侥幸心理。让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既是反腐倡廉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进一步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基本路径。 实践证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得比较好的人,有良好党性和敬业精神的人,就比较能做到自律,就能顶住诱惑。让领导干部“不想腐”,就是要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常补理想信念之“钙”,形成“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持续不断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行为规范的教育,使其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自觉地限制私欲的膨胀,从而达到清正廉洁的目的。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严以律己,防微杜渐,自觉抵制名利、金钱、女色的诱惑,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永葆共产党人的革命气节。 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避免一些地方存在的“牛栏关猫”式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才能让公共权力真正用于公众。让领导干部“不能腐”,就是要从源头抓起,从完善机制入手,形成一整套“不能腐”的严格制度体系,使腐败的“成功率”大大降低。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尽快形成使腐败分子难以得逞的体制、机制、法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拓宽监督渠道,也就是通过一整套完备的制度、法制和机制规范领导干部对公共权力的使用,使其难以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运用严刑峻法对腐败分子实行严厉的制裁,让腐败分子在政治和经济上付出高昂的代价,才能使那些利欲熏心、胆大妄为之徒断然止步。让领导干部“不敢腐”,就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社会氛围。加大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使行政权力的运行处于众目睽睽之下,避免“暗箱操作”,一旦出现腐败现象,有畅通、敏捷的检举、控告、罢免等制度来揭发和制止这种行为,不使腐败分子“痛苦一阵子,幸福一辈子”,而是使腐败分子“提心吊胆一阵子,痛苦折磨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