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CI投稿这条路上,无数作者怀着一腔热忱信心满满地往前冲,然后被现实直接浇了一盆冷水。要么投过去的文章石沉大海杳无音信,要么就是等审稿等到天荒地老。 “实在等不及了..要不我去投其他的试试...?” 由于漫长的等待,许多作者不由得生出了这样的想法。本也只是出于想多个机会的目的,却不知道这个做法其实踩了投稿雷区,许多期刊都是不允许一稿多投的,甚至把这个行为认为是学术不端, 很可能被刊社拉黑。 一般是指作者把自己的作品,在期刊编辑和审稿人 不知情的情况下 , 同时或者先后发给不同的出版社或其他媒体发表,其作品内容相同或相近。 1、存在一个 版权纠纷 。假设这篇文章被不同的期刊录用了,那么这篇文章到底该登在哪里呢?其中必定会导致版权纠纷。所以一般刊物在投稿时都会要求作者签署版权转让协议。 2、浪费了编辑和审稿人的时间和劳动成果。众所周知,一篇稿子走完完整的审稿流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其中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精力。好不容易审完决定录用了,这时候作者却说其他刊物也录用了想撤稿,既浪费了编辑的心力,又浪费了其他文章的审稿时间,导致其他作者的文章延期。 1、在审稿流程中,有一个环节是专家外审,而同一领域的刊物很有可能在专家审核方面存在交叉的情况。假设一稿多投之后,文章被不同的刊物送交到了同一个专家手中进行审核,人家一看,无论文章写得有多好,多半也凉凉了。 2、一稿多投一经发现,作者本人很有可能会被编辑和刊社 拉进黑名单 ,拒绝审理此作者稿件,以后再想给此刊物投稿也不可能了。尤其是国外的刊社,对一稿多投的处理更加严格,被发现后,不止是此刊物,甚至与刊社有联系的其他刊物也会将作者拉入黑名单。 3、在文章送审的时候,很多刊社的 投稿须知 中有一条写的非常清楚: 请勿一稿多投。 在双方约定之后,作者继续把文章投稿至另外的编辑部,很明显这是作者违约了。此举直接让编辑对作者的印象跌落谷底,甚至会打上一个“ 不诚信 ”的标签。在科研工作者中,诚信是尤为重要的。 虽然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许多刊物的审稿周期都比较长,会让作者等得焦虑不安、失去信心,而去选择一稿多投。但老话说得好“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好的文章总会被发现,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一稿多投实在不是一个明智之举,为了“求稳”而失去了编辑对自己的信任,并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最后重要的话说三次: 切忌一稿多投!切忌一稿多投!切忌一稿多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