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代的殉葬制度中规定了,皇帝、皇后乃至一些亲王在死后都需要有人陪葬。陪葬人的挑选一般除了妃嫔之外,还有一些宫女等。
这些宫女大多数都非常年轻,在生前他们在宫中负责侍奉皇帝的日常生活,还有负责料理后宫的日常杂务等等。这些一直生活在忙碌中的宫女一旦被选为了朝天女,那么这一条诏书也就宣告了她们年轻生命的终结。
殉葬制度的残忍:
“朝天女户”们用女性的年轻生命换来了世袭罔替的官职,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封建残忍的王朝时代的注脚。
即使是最后明英宗宣布废除了殉葬制度,但是也难以掩盖殉葬制度的残忍,这必将成为明王朝难以抹除的巨大污点之一,但是如果我们深入思考一下,这殉葬制度的背后就是旧中国封建王朝制度的缩影,每个人都只能瑟缩在皇权的阴影之下,而且自己的命运要交托给皇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