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浅析《活着》中的人生意识徐慧媛 (四川大学,四川成都 610064)摘要:《活着》是余华为了表达自己的人生态度和人生看法嘻嘻哈哈地看着别人的样子笑。我和家珍、凤霞排着队走去还算的而写得书,或者说是余华为了找寻人生意义而专门写的书。书整齐,有些人家老的老小的小,中间有个老太太还扭着小脚,排出中集中体现出来的思想便是人生的宿命意识和苦难意识,如果说来的队伍难看死了,连队长看了都说: ‘你们这一家啊,横看竖看宿命是人生悲剧的根本原因,那么苦难则是人生悲剧的直接体还是不好看。’”那些在历史长河里面浓墨重彩的事件,对于最底现。通过对二者在小说中具体表现的深入分析,窥探中国人在特层的农民阶层们,意义却微乎其微。历史没有给予这些社会底层殊的历史巨浪中的被动与无常,不难看出,《活着》是生命的寓言的劳动者真正接触的机会,它似乎只需要人民了解它的存在,接故事,福贵的生存困境是人之为人的必然经验。受因为它而带来的变化,对于事件的前因后果,百姓们不需要知道,也永远无法理解。他们只不过是命运作弄的对象而已。当然,老百姓们是配合的,他们也不想去探究个中的原委,他们只希望在所有的变革中能够有一条活路,因为他们的内心,只能承载得起这么多的重量,其余的是非纠结,是平凡百姓生命中不能承文学与人生的关系密不可分。人的存在方式之一,就是对人受之重。 生作语言意义上的虚构。作家需要借助语言来发泄对于现实的不满,需要借助文字来抵达更为宽广的世界。对于一向提倡“文2苦难意识学创作要追求个人精神世界的真实”的余华来说,其作品无疑投如果说宿命是人生悲剧的根源,那么苦难,则是悲剧的直接射了更多作者对于人生的心理意识和精神意蕴。本文着重想要体现,因为命运直接操纵着苦难。《活着》对于苦难的叙述,首先探究的,便是余华投射在《活着》一书中的人生意识。 表现为对生命存在的追问,是人类生存的荒诞性赋予生活的苦难。生活之于福贵,意义微乎其微。西方哲学家叔本华有一个极1宿命意识端的说法,人生等于痛苦加无聊!人是有欲望的,当欲望没有得所谓宿命,是宏观时空或大尺度时空对微观时空的观照进到满足的时候,就会痛苦。欲望得到满足之后,又会感到无聊。而凸显出其短暂、轮回、虚无与无常,人类对于命运的无力感和被所以,人生就永远只能像“钟摆”一样,“一头是痛苦,一头是无动感,其根源就在于,人从一出生开始,就注定了结局———死亡,聊”,人生就是“在痛苦和无聊之间像钟摆一样来回摆动着;事实而当这种人类与生俱来的宿命加上动荡不堪的背景时,人生在宿上,痛苦和无聊两者也是人的两种最后的成分”。而更加悲惨的命之上更增加了一份荒谬感。是,福贵的生活只有痛苦和无聊这两个极端的维度,他甚至没有文章通过一个老人对自己一生的回忆展开叙述,作者选取了追求欲望的中间过程。年轻时,他是大少爷,衣来伸手,饭来张中国最底层的劳动人民————农民作为主人公,这就加剧了文章的口,对于生活,他没有企图心。福贵说: “我爹常常唉声叹气,训宿命意味。福贵之于历史,与其说是在经历,不如说是遇到。上斥我没有光耀祖宗。我心想光耀祖宗也不是非我莫属,我对自己街给重病的母亲抓药,碰巧就被国民军抓了壮丁;好不容易回到说,凭什么让我放着好端端的日子不过,去想光耀祖宗这些累人家,本来生活可以稳稳当当的过下去,却遇上了像闹剧一样的人的事。”对于这样一个不求上进的人来说,生活想当然地无聊。民公社;然后是稀里糊涂地加入大炼钢;接着又是三年自然灾害;在极度的空虚之中,他过着荒诞的生活。除了吃喝嫖赌之外,还刚刚从自然灾害中缓过气来,又遇上了文化大革命。在这样的措想出了一些荒诞的招数,折磨别人以慰藉自己空虚的心灵。比如手不及中,人们根本来不及思考这样的事件究竟带给自己什么样让妓女做人肉轿子,故意骑着妓女戏弄自己的老丈人。这些荒唐的生活以及这种生活的意义,而更加让人觉得毫无意义的是,在的行为背后,恰恰折射出福贵空虚之下异化的内心。正当福贵沉这么多关乎历史变革的事件中,在这么多左右着这个家庭成员生溺在巨大的空虚和无聊之中时,生活却在一夜之间天翻地覆。命死的事件中,家庭里的所有人,却几乎都没有实实在在的“参与”运甚至没有给福贵喘息的机会,在他自己都还不清楚的情况下,其中。福贵没有真正打过一次战,参军的过程就是夜以继日的行就输光了全部家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打击对福贵是有好走和被包围之后闹剧一样的抢夺食物以求生存;轰轰烈烈的人民处的,他至少回到了“人”的状态,然,也开始了痛苦的生活。公社,在福贵的叙述中,不过是从好饭好肉到缺吃饥荒的过程;而就当福贵要改邪归正重新做人的时候,生活却不再给他翻身的机被称为“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福贵充其量不过是一个旁观会。打击纷至沓来,父亲的逝世,妻子被老丈人带走,上街抓药被者。为了进一步削弱百姓的“参与性”,在描写这些悲剧性事件抓壮丁……生活忙碌而充满恐惧,除了要维持生计而辛勤劳作,的时候,余华特意采用了戏谑的描写方式。且看人民公社的这一还要忙着应付一个又一个的变化和灾难,当脆弱的内心对于上一段描写: “村长也不叫村长了,改叫成队长。队长每天早晨站在次的打击都还没有完全适应时,下一个更加具有毁灭性的事件又村口的榆树下吹口哨……村里人都觉得新鲜,排着队下地干活,不期而至。这是一种没有任何刻起就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复仇者”,而他的身体便成了他为了复仇而可以任意处置的工具。“一个人能够成为什么,他就必须成为什么,他必忠实于他自己的本性。这一需要我们就可以称为自我实现( Self-actualization)的需要。”所以当赵襄子第一次认出豫让并放了他时,豫让知道赵襄子也是“知”他的,但是对“复仇者”这个身份的认同让豫让不可能放弃复仇或者归附赵襄子。所以他“漆身为厉,吞炭为哑,使形状不可知,行乞于市”,试图摧毁一切可以被人认出的外在身体特征。他的自残,不仅显示出他复仇的决心,更显示了他对“知”的追求。当可被人辨识出身份的外在身体特征去掉以后,唯一可被人辨识出来的,只剩下身体里面的那个自我了。这个自我,也是豫让一直所追求的自我身份。自残报仇未免太过残忍,所以豫让的朋友便劝他以更容易的方式来复仇————事襄子并杀之———时,豫让断然拒绝了。因为豫让选择的不是简单的复仇,也不是采取一切手段来达到某种目的,而是选择了一种身份———一个“复仇者”,在他的认知里,身份比行为更重要。如果他利用赵襄子的敬仰与信任而实现复仇的目的的话,他就会背离他决定成为的那种人,他选择的身份就会变成达成目的的手段与工具,这在豫让一直追求的自我身份意识里是不被允许的。豫让对“复仇者”这个身份的认同,使得他选择难而不选择容易的方式,最终,即使不能刺杀赵襄子的身体,也要象征性地“请君之衣而击之”,以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复仇者”的身份,完成“复仇者”的使命。而他对这个身份的坚持,也使得他的“名”随之而来,豫让“死之日,赵国志士闻之,皆为涕泣”。豫让对“复仇者”这个内在身份的认同,使得他采用一系列自残身体的做法,以期完成他的复仇。最后虽然失败了,但他对于自我身份的认同却得到了完善。司马迁《史记·刺客列传》中豫让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战国刺客形成的心理动机,对忠诚的信仰、对报恩的渴望和对自我身份的认同,使得他成为一个刺客,成为一个为“知”己者报仇的复仇者,抛弃了外在的容易辨识的肉体,成为一个以内在自我为支撑的刺客。虽然最后失败了,但却完善了自我的身份,也同时得到了“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