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须适合本刊读者对象(本刊的读者对象主要是: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科研人员,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师范院校、教育学院、教师进修院校的师生)。 来稿须理论联系实际,论点明确,言之有物,内容翔实,独具新意,短小精悍(文章字数最长不得超过6000字,包括文中标点符号及空格等)。 文章须有摘要(限4000字以上文章;确切记述文章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的目的、研究的问题和主题、论点、结论等;不用“本文”或“作者”“笔者”等做主语;不要写成提纲或评论形式;字数一般控制在200字以内),关键词(3 ~ 5个)。 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其名称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文章作者须有简介,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工作单位及职称,学位,简历或主要研究方向(任选)。同一篇文章的其他主要作者简介可以相继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最后以句号“。”结束。 若是打印文稿,宜采用小4号宋体文字,墨色清晰,校对准确,并适当加宽行距。 文末标明全文总字数,并注明作者姓名拼音、工作单位和详细通讯地址(包括街、道、路名和门牌号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E-mail等。 文中引文(包括观点、数据和材料等)须注明出处,即进行参考文献著录(本刊参考文献著录采用顺序编码制;在文中引文出现的地方以阿拉伯数字按序编码并用方括号括起来置于右上角予以标明;在文末列出参考文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