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本合同存在以下几点问题第一是试用期,合同期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两年的不超过两个月,三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合月,两年期合同六个月试用期显然违法;第二是试用期的工资不应当低于合同约定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合同内试用期工资应当是800元/月而不是500/月2,单位如果确实证明王某的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可以辞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其中就包括女性怀孕期间。因此,可以认为:女性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条解除,但不包括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如果有严重违法等行为,用人单位有权辞退,这个不以第四十二条为前提,因此单位辞退只要理由和证据充分,可以辞退。3,不支付补偿金法定标准第一是劳动者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要求第二是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以不低于前期合同的条件要求续约,而劳动者不予续约的4,这一问题比较模糊:如果是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约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如果是违规辞退,则变成双倍赔偿;如果符合三十九条规定解除,或符合劳动者不续约的条款,不需要支付5,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可以辞退劳动者,但是辞退的要求不同:如果证明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39条第一款),可以辞退,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辞退,则需要按照正式录用违法辞退标准进行赔偿。6,王某应当提前三日向用人单位书面申请,三日后用人单位如无正当理由(主要涉及劳动者因违法、犯罪等行为正在被调查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扣留劳动者,双方解除劳动关系7,王某怀孕期内,享受的权力包括:用人单位一方--应当正常支付相应的待遇,安排适合孕妇的工作,不得安排重体力,高强度等不适宜孕妇的工作,用人单位除因劳动合同法39条外,其他情况下不得辞退怀孕的劳动者,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协助劳动者办理生育保险相关事宜社保机构--王某在社保缴费且怀孕期间,符合条件的,应当为王某办理生育保险相关手续和待遇